【网球】现行的经典

【网球】现行的经典

恭喜费德勒通过历史性的比赛,拿到第前无古人的15座大满贯冠军奖杯。正如Sampras说的那样,费德勒应该还可以再拿几个大满贯,直到18或者19个。他的成就真是超越了历史,史上最佳的称号当之无愧。

同样高兴的是今天终于看到了一场古典意义上的温网经典决战。与之相比,去年的的温网大战更象一场泥地大战。无论费德勒还是罗迪克,都把发球上网作为首选的策略,使得决赛充满了浓郁的温网芳香,连续三四个Ace球解决战斗的局面层出不穷。让昔日90年代的经典战役再现眼前。在连续几年的法国式温网决赛之后,费德勒以一种温网式的打法拿取了这次创纪录的温网冠军,真是再完美不过了。

除了发球,费德勒其实并不在自己的巅峰状态,第四盘和第五盘多次出现无厘头的高射炮就是明证。就连费德勒自己也说,今天自己是站在了幸运的一面。在整场比赛中,除了最后一局,费德勒就没有任何的破发。最幸运的莫过于第二盘抢七是连救4个赛点和连取6分。罗迪克在今天表现极度出色,发挥了120%的水平,可惜在最关键第二盘抢七中心理还是出现了问题,毕竟罗迪克输得太多了。费德勒面对纳达尔也同样有类似的波动,可能这就叫克星吧。

温网的长盘决战一直为人所诟病。今天我再一次意识到,这种决赛制度完全是要烘托出经典的氛围。经历了漫长的拉锯之后,无论对哪一方,甚至对观众都是一种折磨。哪一方先泄气,哪一方就失败。如果仔细观察,最后几局的趋势相当明显。费德勒在自己的发球局越来越轻松,经常是love game。而罗迪克的发球局越来越难保住,从第一个刁时的出现,到好几个刁时,到第一个赛点,到最后的胜利,一步步都是水到渠成的。在11平之后,我就不怀疑费德勒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这场比赛创造了大满贯史上最长的决赛(按局数而论),无疑为比赛的经典性加上一个重量级的砝码。上年的决赛是温布尔顿以时间记最长的决赛。这样两个最长的决赛都少不了费德勒的身影。

罗迪克今天的比赛让人刮目相看。在2:18的对战记录之下,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这场是一场easy game。但是罗迪克的表现却震惊了绝大部分观众,从一开场的几个穿越开始,罗迪克就打出了近几年来最梦幻的比赛。罗迪克是著名的一满贯成员,但是从这场比赛来看,这个尴尬的现状对他多少有点不公平。希望他有日能最后摆脱这个称号。

比赛之后,四位拿过10个大满贯以上的球王欢聚一堂,拍下了最经典的一张照片。拉沃和博格最近在大满贯中都有露面,桑神却很少出现在大满贯场合。这张照片实在是太有纪念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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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史上最佳之后,奶牛有什么追求,奶牛已经创造了一系列的记录,但是还有几个记录是可以继续追逐的。

首先是大满贯方面。今年美网争取卫冕,打破5个美网冠军的记录(现在和桑神、康纳斯并列),这个有点难度,但是对于轻松上阵的球王,绝对是可以梦想的。如果这个能够达成,那么其次是如果明年能拿下澳网,就能达成拉沃以来首位囊括4个大满贯的选手,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成就。

其次是大师赛方面。大师赛打破阿加西17个的记录,目前奶牛是15个。这个相信不太难。如果能够在每一个大师赛中都拿过冠军,那么这也是前无古人的。现在奶牛差了3个,分别是蒙地卡罗、罗马和巴黎。如果算上上海站,那么还有4个(上海站算是顶替马德里,而马德里算是顶替汉堡)这三个比赛以蒙地卡罗和罗马较难。而巴黎的室内地毯,费德勒应该是有夺冠的实力的,一直没有什么成绩只是因为它距离总决赛太近之故。就看奶牛如何取舍了。大师赛总冠军还差老桑一个。

第三类记录是世界排名第一的记录。在年数和周数上和桑神都有一定差距。在年岁渐大的条件之下,想要破这两个记录,尤其是年数,非常困难。这个大概要留给桑神独享了。

最后一个记录最难破,这就是和纳达尔的head-to-head交战记录。这除了取决于费德勒之外,还要看纳达尔。毕竟再往后几年,双方能交手的机会可能不如以前的多了。这可能就成为了费德勒最后的遗憾了。这大概就是有缺陷的完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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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5】自然发生说

【元05】自然发生说(一)

文:尼伯龙根·蜗藤

说完了生命起源的非科学理论(创世神话,“科学创造论”和智能设计论),我们终于可以把注意力转向生命起源的科学理论。根据【元02】中的分类,这些科学理论认为生命起源于非生命的物质,而这种起源可以用自然的定律解释。

这类理论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理论认为生命的出现是一件容易而普遍的事,流行于20世纪前的自然发生说(Spontaneous Generation),认为生命在现今的自然条件下可以经常性地出现;其后的一些理论认为生命并不能在现今的自然条件下出现,但是在其他一些条件下可以出现,而那些条件,在宇宙中是广泛存在的,所以生命在宇宙中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第二类理论认为生命能在地球上出现是中了头彩。生命的出现即便在宇宙的大尺度范围内也是很难发生的,而地球上能够出现生命是因为各种机缘巧合,各种必要的要素恰好同一时间能相聚于地球。生命现象在宇宙中极其罕见,地球即便不是宇宙内唯一的拥有生命的星球,也是屈指可数之一。

我们所要探讨的第一种理论就是自然发生说这是流行于西方20世纪之前的一种学说,其主要观点就是生命可以在自然条件下经常性地从无生命的物质中产生。如果用现代的标准来看,自然发生说可谓一无是处。但是我倒认为自然发生说在科学历史上的地位值得大书特书,因为它的兴衰印记了20世纪前人类认识生命现象的种种进步以及科学实验方法应用于生物学领域的从无到有的过程。

自然发生说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生命起源于自然的理论,它的历史之长几乎可以和创世神话相提并论。在中国,战国时代的《礼记·月令》篇中就有“腐草为荧”的记载。在希腊,亚里斯多德就对自然发生说做了系统的描述。可以想象,人们对自然发生说的模糊认识远在他们之前。

与创世神话不同,自然发生说的来源并不在于空想,而是来源于观测。它的出现并不难理解,因为在自然界中,生物“自然而然”出现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泥土里会突然出现虫子,水塘里会突然出现小鱼,身体上会突然出现跳蚤,草堆里会突然出现老鼠。这些现象都让人感觉到这些动物是自然而然地从没有生命的物质中产生出来。

在群星璀璨的古希腊,哲学家们早就注意到这个现象,自然发生说被他们作为创世神话之外对生命起源的另一种解释。公元前7世纪,一群对用神话解释世界不满的哲学家聚集在小亚细亚的小城米利都(Miletus)。他们中以泰勒斯(Thales)为首,抛开了天神,开创了以物质解释宇宙的学说。这就是史上最早的唯物主义哲学流派——米利都学派。泰勒斯主张世界万物起源于水。他的弟子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进一步发展了其理论,主张世界起源于一种他称为Apeiron的无限小的物质。阿那克西曼德的弟子阿娜克希曼尼斯(Anaximanes)主张世界起源于空气。在这些米利都学派理论的基础上,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首先提出宇宙的四元素说:宇宙由土、火、空气和水四种元素组成,并且进一步地给出了四种元素幻化成万物的路线图。这些唯物主义的观点都包含了生命来源于非生命物质的推论。

最早系统阐述自然发生说当属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亚里士多德是位不世出的大牛,他和老师柏拉图(Plato)(或许还算上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Socrates))奠定了西方哲学的基石。他虽然是柏拉图的学生,但是他的学说和柏拉图的基本是截然不同甚至是针锋相对的。与柏拉图相比,亚里斯多德在自然科学上的成就尤为重要,可以说是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的研究涉及了当时自然科学的几乎所有领域,包括天文、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等。

亚里士多德在生物学上用功尤多,是第一个系统记录下自己的生物学观察与研究的科学家(至少是现在有据可查的第一个)。他仔细观察了多种动物的形态和生命史,包括章鱼、鲶鱼、鲨鱼等等,有的观察对象直到19世纪才再次被科学家“发现”(见《亚里士多德和鲶鱼》一文)。他也是第一次对动物进行了分类的科学家。

亚里士多德对生物起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动物史》(On the History of Animals)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把详细描述了各种生物的生命史,有卵生的、胎生的,还有自然发生的。比如在第6章第15节,他提到,“大部分的鱼都是由卵孵化的,但是有一些鱼却并非如此……它们是从淤泥、沙土以及腐殖质中产生……在原本已经干旱的池塘中,一旦有水到来,那么就有小鱼出现。这些鱼大概是鯔科(mullet)的一种,这些鱼既不产卵,也没有奶……”

在第16节,他又提到鳗鱼(eel)。“有人说,鳗鱼是从自己的同类中产生,因为他们观察到了一些鳗鱼的幼虫。但是这些论点都是没有事实根据的。鳗鱼产自一种叫做“土地之源(earth’s gut)”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从淤泥和潮湿的土地中产生的。”

在另一本书《动物的产生》(Generation of animals)中,亚里士多德又提到一些昆虫也通过自然发生的方式产生,而植物也可以通过类似方式吸取土地里的营养而自然产生。

可以说在亚里士多德的生命诞生体系中,生命的诞生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来源于另外的生命(比如卵生和胎生),第二种就是自然发生。无论哪种情况,他都认为不需要超自然力量的干预。

亚里士多德的学生泰奧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把兴趣转向了他的老师较少关注的植物方面。他在《植物史》(History of Plant)中说,植物的产生也可以分为两类,比较大的木本植物通过种子而产生,而比较小的草本植物则可以自然产生。这样,两师徒就奠定了自然发生说的理论基础。

在往后的古典岁月中,自然发生说被广泛地接受,不断有科学家为之添砖加瓦。罗马科学家兼作家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在《自然史》(Narualis Historia)中提到,青蛙在淤泥中产生,活了几个月后又重新变为泥土,循环不息。罗马地理学家梅拉(Pomponius Mela)在介绍尼罗河的时候指出尼罗河的水是河里所有生命之源,小至小鱼,大至鳄鱼,都是从水里产生的。这些论断根深蒂固,深入民心,许多文学家在其作品内都有这些自然发生说的描述。

公元313年是欧洲历史上关键性的一年。这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颁发了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宣布罗马帝国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从此,基督教的发展一日千里,迅速成为罗马帝国的主流宗教。

基督教奉行上帝的创世说,从根本上看来,与亚里士多德所坚持唯物主义范畴的自然发生说并不兼容。可是,生命能够从非生命的物质中变出来的观念已经流行了几百年,而且自然发生是很多人都能够“观察”到的现象,成为“常识”,仅仅是上帝的权威并不足以否定自然发生说。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在学术界的权威已经建立了几百年,基督教的学者也把他的著作奉为经典,他的地球中心说在托勒密(Ptolemy)的完善下成为基督教不可动摇的核心理论之一。于是基督教不得不寻求一种中间道路去处理这个问题。

被基督教称为神学之父的圣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 354-430)首先注意到了这个不兼容。他的解决方案是从圣经中寻找相关线索。奥古斯丁身为神学权威当然不是浪得虚名,他果然找到了证据:在创世纪1:11是“地要产生青草”(Let the land produce vegetation);创世纪1:20是“水要滋生活物”(Let the water teem with living creatures);创世纪1:24为“地要生出活物,各从其类”(Let the land produce living creatures according to their kinds)。这不就是自然发生说的铁证吗?

奥古斯丁向来主张不能机械地阅读圣经,比如创世纪中说上帝在6天内创造了万物,他就认为这个6天并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在逻辑上的先后概念等等。在上帝创世方面,他认为上帝在创造生物的时候,并不是直接创造了生物,而是播下了生物的“种子”。这些种子在合适的条件下,就能根据上帝定下的原则,变为各种生物。这下,上帝创造论和自然发生说就变得兼容了。

在西罗马帝国被灭之后,西欧进入了黑暗时代,希腊罗马的璀璨文化全盘覆没,基督教成为了西欧的垄断性宗教。亚里士多德的书籍也大量流失,在西欧,只剩下少数几本拉丁文译本。奥古斯丁对于自然发生说的解读成为之后流传8个世纪的关于生命起源的标准答案。

直到13世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才从阿拉伯流回西欧,并翻译成为拉丁文。西欧的学者才再次有机会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黑暗时代的终结再次带出宗教界的大牛人——意大利的圣阿奎那(Sain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

阿奎那仔细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的生物学著作之后,发现亚里士多德列举了两种生物产生的模式,除了自然发生说之外,还有一种是由另外的生命所产生,强调生命的无始无终。而这种模式,与奥古斯丁的理论是不兼容的。于是阿奎那给出了生命诞生的另一种解释。上帝在创世的时候,确实是创造了万物(而不仅仅是种子)。从那个时刻开始,万物代代相传。而且上帝还不时显示他的神迹,不断创造出新的生命,这就是自然发生。

在阿奎那的诠释下,上帝变成了无所不在,而不仅仅是“第一推动力”。这一说法当然更能迎合基督教对于上帝的膜拜。于是阿奎那的解释取代奥古斯丁的解释,成为基督教关于生命起源的标准答案。阿奎那的解释,貌似调和了亚里斯多德和基督教的矛盾,事实上却是偷偷地把亚里士多德的唯物论转头换脸成为上帝的功绩,实在是与亚里士多德的原意大相径庭。

不管怎样,从奥古斯丁到阿奎那,基督教学者对于自然发生说从来没有质疑过。在阿奎那之后,为了显示神迹,对于自然发生的描述有增无减。这与他们日后反对自然发生说的态度可谓两个极端(在现在的反进化论网站上,生命起源于非生命物质的理论也被归为了自然发生说,反对自然发生的巴斯德则被拉到了反进化论阵营一方)。

不过随着近两千年的观测,自然发生的范围对比亚里士多德时代早已慢慢缩窄了。大动物的自然发生被认为是不可能或者极为罕见的,只有小动物如昆虫和老鼠才能经常被观察到“自然发生”。毕竟神迹不可能轻易被发觉,如果随处可见也就不配称为神迹了。

就这样,时间流淌进入了17世纪。由于两位科学巨人的出现,自然发生说才面临真正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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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2】创世神话

【元02】创世神话

尼伯龙根·蜗藤

关于生命如何起源的问题,本质上有两类不同的意见。第一类意见认为,生命由一个或者几个超自然的力量所创造。另一类意见是生命起源于非生命的物质,这种起源是可以用自然的定律解释。如果要仔细考量,那么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类意见,就是生命古以有之,根本不存在起源的问题。

第二类意见属于科学领域,是我们要重点探讨的,这里先按下不表。第三类意见叫做生命连续说,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曾经兴盛一时。简单说来,它认为生命与非生命有明确的界限,生命只能来源于生命,因此不存在生物起源的问题。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当时科学界已经意识到地球有着一个起始点,那么在地球起始之前,生命从何而来?这一派学者的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即生命从宇宙中来。这种信念在20世纪早期引发了对外星生命探索的热潮。当时科学界相信宇宙的无边无际,无始无终。即便伟大如爱因斯坦,也要给自己的广义相对论加上一个宇宙常数项,以维持宇宙的稳定。因此,生命在宇宙范围内无始无终确实也是一个可能的选项。

可是在1927年哈勃发现宇宙在扩张之后,科学界越来越认识到原来宇宙也有自己的起点。那么即便地球上的生命来源于宇宙,宇宙中的生命也必然有一个起点。生命的起源终究还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所以第三种意见已经基本上被科学界否定了。作为一种曾经的学术思潮,以后我们还会提及。

第一类意见我们姑且称之为创世说,它属于非科学的范畴。所谓非科学,就是不能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去验证其是非真伪,也不可以用科学的理论去分析。鉴于此,我基本不会对这种意见加以详细分析和评价。但是由于这种意见是人类最早的生命起源的一种意见,甚至直到现在也有相当大的比例认为这是正确的说法,我还是花一些篇幅稍作介绍。

最早的创世说是古时候的创世神话,这在世界上几乎所有文明的历史上都出现过。在创世神话中,宇宙诞生、生物起源和人类起源等几个重大的起源问题有的不分家,一揽子解决;也有的只包含三种起源中的一到两种。这些神话思维朴素,有的还颇有哲理,是研究古代文明的好材料。

根据神话学家对创世神话的研究,创世神话大致可以分为5类。第一类是叫做浮现说(Emergence Myth)。这类神话的标志是大地母亲,而各种生物和人都通过内源性的力量从下而上地产生。在这类神话中,很多并没有父亲的角色,即便有,其作用也是微不足道。这类神话可能是最早的一类神话,大约在新时代就产生,大地显然是一种母性的象征。

比如在北美大陆的汤普森印第安部落流传一个创世神话: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只有几个人,他们是太阳、月亮、星星和大地。大地是太阳的妻子,但是太阳一直对她不好,终于有一天她被太阳抛弃。就在大地感到很孤单和忧郁的时候,一个老人出现了。他倾听了大地的故事,把太阳、星星、月亮和大地变成了今天的样子,这样他们就能够一直望着对方,永远也不能分开了。大地母亲的头发变成了树木和野草,肌肉变成了泥土,骨头变成了山,血液变成了河流,她的孩子就在她身上生活。

第二类是世界父母类(World-Parents Myth)。在这类神话中颇有黑暗的感觉。通常有一个天空父亲和一个大地母亲,他们的结合象征着一个原始的混一境界。他们的后代要么惧怕黑暗要么害怕被压碎,迫切希望把天空与大地分离。最后他们成功地把父母分开,建立了一个新秩序,开创了一个有光的新世界。在这类神话中,父亲的角色已经非常明显。

在早期文明中,这类神话出现得非常多,巴比伦和古埃及的创世神话都属于这一类。著名的巴比伦史诗埃努马·埃利什(Emuma Elis)中记载,阿普素(Apsu)和提阿玛(Tiamat)是最早的两个神。他们生下很多后代。由于提阿玛对子女后代放任不理,于是后代们就都喜欢大喊大叫。阿普素觉得他们太过吵闹,于是决定要毁灭了这帮子孙。谁知道这个念头被其中一个叫伊阿(Ea)的后代洞悉。他先下手为强,使用了咒语令阿普素沉睡。提阿玛后来纠集了一帮怪兽,誓要剿灭伊阿。幸亏伊阿的儿子马杜克(Marduk)英勇非凡,最后杀死了提阿玛。人类社会从此得到新生。

第三类是混沌说(Chaos,Cosmic Egg)。这类神话中,世界在未有之前是一团混沌,或者是一只大鸡蛋。一个神对此感到不满,打破了混沌或者打破了鸡蛋壳。于是天地万物由此开创。

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宇宙原先是一只银色的鸡蛋。一天鸡蛋破裂,诞生了菲尼斯(Phanes)。菲尼斯是一位双性神,是其他众神的父母。他的女儿Nyx成为黑夜,儿子Uranus成为天空,儿子Gaea成为大地,世界由此开端。

古印度的神话也类似。在他们的神话中,宇宙开端是一片洪水,洪水越来越热,一只金蛋出现了。金蛋在水中漂浮,直到有一天,一个神从金蛋中出生,这就是众生之主Prajapati。他随后创造了天地万物。

日本的神话中,世界的本源是一片混沌,渐渐地轻的物质上浮形成了天,重的物质下沉形成了地,中间出现了神。第七代神伊耶那祁(Izanagi)和伊耶那美(Izanami)本是两兄妹,他们结为夫妇,创造了日本诸岛和世界万物。

第四类是从无到有的神创论(Creation from nothing)。这类神话中都有一个无所不能、不受限制的神,他主动刻意地创造了这个世界。和第三类神话不同,这个神在世界诞生前处于一片虚空中。在希伯来人的神话中,耶和华(Jehovah)在六天内依次创造了天地、光明与黑暗、土地和水,日夜、各种生命和人。

第五类的创世神话比较特别。它们主张在宇宙开端是一片汪洋大海,一种动物或者一个神潜入水中,带来泥土,最后形成大地。比如在中亚的神话中,一只青蛙扮演了这样的创造大地的角色。

我们中国当然也有创世神话。最著名的莫过于盘古开天和女娲造人。盘古开天的神话说的是在开天之前,宇宙是一片混沌,盘古在这个混沌中沉睡,直到有一天醒过来,觉得被困在混沌之中非常郁闷,于是盘古抄起一把斧头把混沌劈开,于是混沌化为天地,盘古的身体也化为太阳星辰、山川湖泊等等。女娲造人是说女神女娲一天心血来潮玩起了泥巴,于是按照自己的样子把泥巴捏成“人”的形状,再给予生命。后来捏得太累,就用绳子沾上泥水用力甩,泥浆撒到地上就变成人。如果按上述分类,中国的创世神话属于第三类。

总结所有的创世神话中有关生命起源方面,几乎都是由一个或者两个神所创造出来的。对于神是不是生命的一种,创世神话中没有明确说明,但是从逻辑上分析应该不属于生命。

创世神话以前一般被学者视为古人对自然现象的错误解析。可是20世纪以来,随着心理学家对神话的研究,特别是瑞士学者荣格(Carl Jung)的开创性工作,创世神话渐渐被视为人类心底潜意识的一种反映。

一些创世神话从纯朴神话和原始宗教演变成为主流宗教的一部分。第四类神话由于有单一无所不能的神,最具有宗教的威慑力,不约而同地被目前最强势的两种宗教所沿用。基督教直接沿用了希伯来人的创世神话。而伊斯兰教也沿用了这个古老的神话和继承了这个一位无所不能的真神,名字从上帝变成了阿拉伯化的安拉(Allah)。

在主要的宗教中,佛教的关于宇宙和生命的起源的理论独树一帜,认为宇宙和生命无始无终,不断轮回,所以也根本没有所谓生命起源的问题。从这点来开,倒是和生命起源的第三类理论一致。佛教在这点上可谓特立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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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1】从《物种起源》说起

【元01】从《物种起源》说起

尼伯龙根·蜗藤

生命是这个星球之所以绚烂多彩的原因。在这个星球上,有超过200万种生物。他们遍布地球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在中非有吕佩尔秃鹰(Ruppelll’s Vulture),曾经在11300米的高空和飞行员并肩翱翔;在终年不见阳光的地球最深渊,水平面以下11000米的马里亚纳海沟,潜水员也惊讶地发现比目鱼在海底匍匐;在非洲地底几十米到上百米的深处,有庞大的白蚁地下宫殿;在太平洋深处的海底,有水温高达80度的热泉,庞贝虫(Pompeii worm)在那里悠然自在地守株待兔;在冰封千里的南极洲的深达3600米的冰层下,也有变形菌和放线菌在聚居。生命的形态各异,在美国加州,有树高上百米、总体积约1500立方米的参天巨杉;在北大西洋游弋着体长33米,重量达到172吨的蓝鲸;在非洲的大草原上,三米多高、重达7吨的非洲象在漫步。生命的形态不只是庞然大物,也有极小极微的生物。细小病毒的直径只有约20纳米(毫米的百万分之一),能钻过最细密的滤纸。生命的形态既包括毫无意识的单细胞生物,又包括把思想意识发展到极致的人类。正是生命使得地球如此独特,令这个本来在太阳系中不溜秋、毫无亮点的行星变成了一个活力星球。

生命是如此丰富多彩,那么他们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

在历史进程中几乎各个民族都曾有自己的答案。基本上,它们大同小异——都是某个超自然的力量制造出来的。在西方,这个观念根深蒂固,因为基督教的经典——圣经旧约写得清清楚楚,上帝在7天内开天辟地,创造了所有的生物和人。在中世纪和近代初期,基督教是那般广泛地控制了人们的思想,乃至有人对地球中心提出非议就遭受了活活烧死的极刑。直到整整400年之后,罗马教廷才终于承认,当年的火刑是一场“悲剧”,但是教廷同时认为,当时的审判官是出自好心,而且已经想尽一切办法拯救他,所以不应受到非议。一名勤勉的爱尔兰基督教博士通过对文献的艰苦考证,排出了一个准确到天的时间表,上面列明了上帝在公元前4004年10月23日的前一夜发出了“要有光”的指示。在西方基督教世界中,这是最需要捍卫的核心价值。

直到18世纪中叶,才有人意识到生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会有变异。虽然他在生物学界地位崇高,但是碍于当时的社会的保守,他并不敢声张自己的见解,只能在自己著作中隐晦地提出来。此人的一个门生在思想上一脉相承,更青出于蓝,发展出一套完整的理论。可是在当时科学泰斗的强权之下,他终生不得志,堂堂科学院院士,只能靠变卖化石帮补生计,最后郁郁而终。

在200年前,英格兰西部小镇Shrewsbury出生了一位男孩。他不满意家人希望他成为医生的安排,反而对博物学有着巨大的兴趣。他参加一个为期5年的环游地球之旅,积累了对大自然的第一手实地考察资料,总结出了一套关于生物变异和进化的规律,提出了一套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假说。由于事关重大,在随后的岁月里,他都一直埋头整理他的数据和完善自己的假说,力求做到尽善尽美,仅仅对自己的朋友透露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大约20年后,由于另一位医生也提出了类似的见解,他不得不提前把自己的著作公诸于世。于是在150年前的11月22日,一部改变了生物学乃至社会的巨著终于面世。1250本书在发行首日就被抢购一空。在随后的13年间,他对这部著作进行了多次的补充与订正,一直修订到第六版。在第六版中他第一次提到了“进化(evolution)”这个词。

这个人大家当然都知道,就是生物界大牛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而那本划时代的著作就是《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书中讨论了生物分化,即一个新物种如何诞生的问题。它提出了生物的形态不断在变化,在自然选择中演化出了千千万万的物种。在其后的著作《人类的谱系》(The Descent of Man)中,达尔文进一步提出了人类是猴子的近亲的论断。这两点,直接挑战了基督教的上帝造人的教义,触及了基督教的核心利益,动摇了基督教的神学基础,从而引起了基督教的强烈批评。人类和动物原是亲戚,也与当时社会观念大相径庭。一些激进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也把其中的原理运用在人类社会中,引起了持久的争论,也激励了贫弱民族的斗志,引发了更大的社会变革。直到150年后的今天,对于这本书的争论还在继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自然科学史上从来没有一本著作能够引起如此广泛而持久的社会争议和冲击。

因为书的中文译名是《物种起源》,常常使人望文生义,误解它是一本关于生命如何起源的书。但事实上,这本书并没有讨论到生命如何诞生的问题。其实达尔文所有著作都没有讨论到这一点,他仅仅在一封通信中向朋友透露过自己对有关生命起源的看法。简而言之,他认为在特定的条件下,生命是从无生命的物质中演变出来的。尽管如此,达尔文的一系列著作中已经隐含了对生命并非神造的概念。于是反对者自然也把生命如何起源列为他们之间的主要分歧,认为这是进化论无法解决的终极难题之一,他们的结论是:光凭自然之力,无法变出生命,所以,生命一定是一个超自然的力量创造出来的。

达尔文之后,科学界对生命起源的探索一度沉寂。直到20世纪20年代,现代科学的对于生命起源的探索才重新搭上征程。在1924年,被称为二十世纪的达尔文的苏联人奥帕林(A. Oparin)出版了《生命起源The Origin of Life),在书中首次提出了一个生命从无机物起源的原始肉汤理论,标志着对生命起源的科学探索正式开始。稍后时间,英国人哈丹(JBS Haldane)也提出了相近但是有本质区别的理论。这两个人的先驱性工作使一度停顿的生命起源探索重上轨道。

随着生命科学的急速发展,在50年代,科学家们一度乐观认为生命如何起源的问题很快就能找到终极答案。然而对生命认识的继续深入的研究使科学家们发觉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有很多路要走。再往后几十年的研究之中,科学界对于生命起源的认识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工具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生命起源尽管还是未解之谜,但是也不乏希望的曙光。

撇除种种意识形态上的争论,生命如何起源对于公众来说亦是一个极感兴趣的问题,很多有关生命起源的新发现都能够登上科学网站甚至综合网站的头版。科学界也把生命起源列为最大的未解之谜之一(如果不是最大的未解之谜)。在《物种起源》发表150周年之际,就让我们一起把视线聚焦于这个最古老却仍然最吸引人的未解之谜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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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山羊

谁是山羊

星期天的法网老实说并不好看。黑马索德林一开始并没有显现出他把纳达尔扫出八强时的表现,第一局就失误频频,直到第二盘才找回些少感觉。但是正如前几年走到决赛的黑马一样,本次法网黑马在决赛中也乖乖就驯。费天王终于在连续4次受阻于纳达尔之后,在众望所归之下,得到了自己最想拿的一个大满贯奖杯。恭喜恭喜!

这座法网奖杯成就了费天王的职业大满贯伟业,也使天王在大满贯总数上追平了桑神在2002年创下的14个大满贯的记录。赛后,阿加西和麦肯罗都把费天王称为史上最伟大的网球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山羊GOAT(Greatest Of All Time)。费天王还是很谦虚的说,说自己只是山羊之一。那么到底费德勒是不是网球界的山羊呢?

纵观网球界100多年的历史,风云人物无数。但是大多数年代相隔太远,很难勾起我们的回忆。我们就从60年代开始算吧,为什么从60年代开始算?因为1968年,四大赛事进入了公开赛年代,成为网球界一个划时代的标志。

在1968年之前,四大赛事只允许业余选手参加,所有的职业选手都只能参加职业赛事。对于我们在公开赛时代长大的人,可能很难明白。其实只要对比一下拳击和滑冰就知道了。现在拳击冠军赛,奥运会拳击比赛等还是只能允许业余选手参加,而职业拳击手有自己的圈子,参加自己的比赛。滑冰也是如此,比如美国1998年奥运冠军利平斯基(Tara Lipinski)在奥运会之后就转为职业选手,从此就不再参加世界滑冰锦标赛和奥运会了。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报酬更高,二是水平更高。

在网球公开赛时代之前,四大赛的成就很难被认同,因为参赛者都是业余选手,一般而言,水平和职业选手有差距。所以,拿到四大赛的冠军并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水平。澳洲的埃莫森(Roy Emerson)在六十年代拿过12个大满贯冠军,从总数来说,当是桑普拉斯和费德勒之后的第三人了,但是没有什么人会把埃莫森排在网球界的前几位。所以说大满贯真的成为今天大满贯的地位,当在1968年之后(澳网的情况有点特殊,当另计)。由于一些人的成就横跨了两个年代,所以我们把界限放在60年代起。

把时间限定了,我们再来看标准。大满贯夺标指标当然是重要标准,另外世界排名也是一个重要标准,最后head-to-head记录也应当成为一个重要因素。

在公开赛时代。夺得过8个以上大满贯的有:费德勒和桑普拉斯14个;埃莫森12个;拉沃和博格11个;伦德尔、罗斯威尔、阿加西和康纳斯8个。少于8个的可以不考虑在内。

其中,埃莫森的水分最多,因为他所有的大满贯都是在业余赛时代拿的,他从来没有参加过职业赛。他最后一次大满贯冠军1967年的澳网和法网,然而第二年开始的公开赛时代,他就没有任何一次能够进入决赛。他成为业余和职业的差距的最好注脚。拿了12个大满贯当然不容易,哪怕是业余赛时代。但是他无论如何成不了山羊。

伦德尔常常被人低估,这可能与他的东欧人身份有关。论成绩他其实相当彪炳,至今还保持19个大满贯决赛的记录(与费德勒打平)和连续8年进入美网决赛的记录,世界排名总周数也仅次于桑普拉斯。可惜,伦德尔在决赛中胜率太低,19战11败。

康纳斯70年代统治一时。曾经创下连续5年年终世界排名第一的记录(被桑普拉斯所破)。可是他大满贯数量偏少,也从来没有拿过法网冠军,成为山羊不够资格。

阿加西在90年代和桑普拉斯创下了一个“双雄争霸时代”(这个双雄争霸是噱头大于实际,事实上,阿加西和桑普拉斯在数据上相差甚远)。他集齐4个大满贯,也是除拉沃和费德勒之外无人能做到的。可惜,他只有8个大满贯,只有1年年终排名第一,显然也不够格成为山羊。

罗斯威尔和拉沃在60年代创造了一个真正双雄争霸的年代。可是无论在大满贯数量还是在2人对抗中都处于下风。显然也不合资格。

博格的成就在于法网4连冠,温网5年冠,其中连续三次背靠背。这些都是前无古人的,至今还未被人超越。在职业生涯中胜率保持第一。不过博格在硬地成就不高,从来没有拿过澳网和美网。这使得他也不够资格成为山羊。

最后,真正有资格成为山羊的只有如下三位:费德勒,桑普拉斯和拉沃。

拉沃的最大成就在于两次成就年度大满贯,一次在业余赛时代,颇有水分,而1969年的一次在公开赛时代,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拉沃的大满贯只有11个,而且前面6个在业余赛时代,这使他大满贯数量和含金量不如另外两位。在拉沃全盛的年代,也没有世界排名。这些让拉沃的成就看上去不如另外两个。可是考虑到拉沃在1963到1967年之参加职业赛,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拉沃的成就。

在公开赛年代之前,最顶尖的高手都参加职业赛。即便在公开赛年代的初期,职业赛也是职业选手首选赛事,一些选手(拉沃也是其中之一)由于和职业联盟的合同,也不能参加一些公开赛。在这些职业赛中,职业法网、职业温布利和职业美网三个大赛堪比职业选手中的大满贯。比如拉沃在70年代初,也只参加少部分大满贯公开赛赛事。在职业赛年代,拉沃的成绩一样彪炳,在63-67年五年之间,他夺得了15次三大职业赛中的8次冠军。其中在1967年,他横扫了三大职业赛,成就了职业赛大满贯。在1969年,除了四个大满贯之外,拉沃还夺得职业温布利和职业美网(职业法网在1968年最后一次,冠军也是拉沃),成就骇人听闻的一年6满贯的奇迹。拉沃是唯一一个在业余赛、职业赛和公开赛三个年代都拿过年度大满贯的人。所有“大满贯”相加为24个。

罗斯威尔是拉沃的主要对手,双方的竞争之激烈唯有费纳争霸可以一比。双方交手的记录为77-62,拉沃胜出。拉沃在和网球生涯中的其他重要对手的对抗中都保持大比数胜绩。他成为了60-70年代初一辈网球手中当之无愧的天王。

桑普拉斯的成就除了创纪录的14个大满贯之外,还有连续6年的世界年终排名第一和286周的世界排名第一。其中连续6年世界排名第一的记录恐怕无人能破。桑普拉斯和拉沃一样,head-to-head的成绩极好,对上主要对手,无论阿加西、贝克尔、张德培等都领先。其中对最重要竞争对手阿加西为20:14。

费德勒手拥14个大满贯,也拿了职业全满贯。在数量上比拉沃多(不考虑职业赛的话),在品种上比桑普拉斯全。而他的连续237周世界排名第一和连续20次进入大满贯四强的超级稳定性更是傲然群雄。

费德勒的最大短板就是对阵其主要对手纳达尔的战绩太差,现在仅仅是7:13,大满贯中对垒更是以2:6落后。。虽然绝大部分丢分来自纳达尔的王国红土,但是在硬地和草地,费德勒也没有明显的优势。唯一的的硬地上的大满贯中的碰头还输给了纳达尔。作为一个山羊,对阵其主要对手的战绩如此,无论如何有点尴尬:如果他是史上最佳,那么大比数领先史上最佳的人叫什么?

综上所述。拉沃、桑普拉斯和费德勒三人各有所长,也各有短板。

拉沃的大满贯绝对数量不如桑和费,而且前6个大满贯有水分。但是考虑到当时职业选手不能大满贯,而拉沃在当时最高水平的职业赛中成绩彪炳,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个不足。拉沃的年度大满贯这个辉煌成就无人能及。

桑普拉斯的长处在于14个大满贯和6年年终排名第一。他所处的年代是网球界公认最多样化的年代,而他在head-to-head上胜过所有主要对手。短板是没有拿过法网。

费德勒的长处在于14个大满贯和职业全满贯。短板是对主要对手纳达尔成绩太差。

考虑到总总因素,目前山羊到底属谁应该还是一个不能确定的问题。费德勒目前还活跃于网球界。希望他还能继续努力,当上那个毫无疑问的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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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二)

【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二)

文:尼伯龙根·蜗藤

(十二)南北分裂时期的美国政局(上)

南方民主党人在大选前威胁要退出联邦绝对不是一句空话。林肯当选之后,下南方各州的退出行动就立即展开。打头炮的不出意外又是南卡。南卡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最为特立独行的州,无论在坚持奴隶制还是维护州权上,它都是急先锋。在30年代它就已经宣布退出联邦一次,只是在杰克逊软硬兼施之下才回心转意。所有其他州在大选中都实行普选制之后,也只有南卡坚持由立法机关选出选举代表。南卡的固执可见一斑。

在卡尔霍恩去世之后,南卡缺乏一个有全国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但是南卡的政治风气却越来越极端。瑞特(Robert Rhett)就是其代表性人物。他在1844年开始就领导了南卡的布勒夫滕运动(Bluffton Movement)。布勒夫滕虽然不过是南卡南部边陲小镇,但是其居民对联邦征收超高关税民怨极大。瑞特领导的布勒夫滕运动的核心内容就是推动南卡更大的自主权,乃至为脱离联邦作理论和舆论准备。在卡尔霍恩的反对下,布勒夫滕运动无疾而终。但是在卡尔霍恩1850年去世之后,瑞特在南卡开始坐大,当年成功当选参议员;两年后就推动了南卡通过法案,宣布南卡保留退出联邦的权利。

在1860年大选的期间,瑞特和扬西等人达成共识:一旦共和党当选,下南方各州就宣布退出联邦。在其他各个南方州的推举之下,南卡就承担起打头阵的重任。

1860年12月6日,南卡州议会宣布南卡退出联邦。这时,布坎南尚在总统之位,他的态度相当暧昧。一方面,他首先批评北方各州企图干涉南方各州的内政,接着又宣布南卡退出联邦是不合法的,却又说自己没有任何权利要求一个州重返联邦。换言之,他什么也不会做,静坐一旁看好戏。

林肯这时的表现也令人失望。他继续保持自己在大选中的沉默,坚持只有当他在明年3月接任总统之后才会发表意见。于是在这4个月间,行政机关基本对南方各州的退出不闻不问。

政府撒手不理,国会当然就成为国家命运的战场。宪政联合党人肯塔基参议员克里腾登(John J Crittenden)提出克里腾登妥协案,建议明确规定南方奴隶制受联邦法律保障,北纬36度30分以南的领土都可以实施奴隶制,而且妥协一旦通过就永远不能更改等等。大部分南方民主党人都支持这个妥协案,部分共和党人认为这样能够让南方各州回心转意,但是影响力甚大的西华德却否决了这个方案,林肯也不赞同。最后这个挽救联邦的议案在12月18日发布出来后从来没有表决过。

在政府的无为之下,继南卡退出之后,密西西比、佛罗里达、阿拉巴马、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和得克萨斯在1861年一月也相继退出联邦。在2月4日,7个州的代表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开会,宣布成立美利坚邦联国(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n),并通过了临时宪法。

扬西虽然是分离运动的旗手之一,但是并没有作为代表出席大会,而是担任了幕后操纵的角色。立场温和的戴维斯一开始并不同意退出联邦,但是在扬西等人的劝说下,他转而支持邦联。扬西也劝说其他代表支持戴维斯担任临时总统,因为一个较为温和的人担任总统更能和联邦沟通。美利坚邦联国的总统选举方法和联邦基本一致。与会代表选出邦联国临时大总统戴维斯,而佐治亚的斯提芬丝(Alexander Stephens)则担任副总统。

在老总统泰勒的主持下,100多位各州的政治人物2月在华盛顿参加了和平大会(Peace Conference of 1861),希望能找出一个妥协案挽救联邦。南方的代表主要来自还留在联邦中的奴隶州。南方的要价基本上还是克里腾登妥协案,而北方最大的让步就是保证现存的奴隶制州可以继续维持,但是在新领土上不能实施奴隶制。结果南方的议案被否决,北方的议案获得通过,并成为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这是美国宪法上第一次出现奴隶制的字眼(可是这个保护奴隶制的修正案并未得到各州的匡正,南北战争后国会通过了新的第十三修正案,这时修正案已经变成了废除奴隶制)。双方要价差距甚大,和平大会不但没有拉回脱离的7个州,反而令剩下的奴隶州更加不满。挽救联邦的最后一丝希望破灭。

3月4日,林肯正式宣誓就职,起用了大批初选时的对手。西华德获任国务卿,崔思获任财长,卡梅隆任战争部长,贝茨任律政部长。林肯这种任人唯贤的做法当然值得称道,但是有的人因此而称颂林肯如何不计前嫌的大度,就未免夸大其辞。卡梅隆在初选时就鼎力支持林肯,而西华德在大选时一直是为林肯顶住对手的炮火,让林肯得以幕后操纵。如果说他们在初选中有竞争的话,那么在初选和大选中,此两人的汗马功劳早已将功补过,又何来不计前嫌之说呢?

林肯上任后对南方的姿态仍然在强硬和妥协中摇摆,其实质作用和布坎南几乎没有什么分别。纵观美国早期历史,南北矛盾经历20多年的冲突,到50年代末已经极大激化,绝非个人能力所能解决,联邦要么接受南方脱离的事实,要么唯有一战。终于,4月12日,在南卡的森特堡(Fort Sumter)打响了美国内战的第一枪。

森特堡是联邦在南卡的军事重地。在南卡宣布脱离联邦之后,对这个基地围而不打。1861年一月,联邦企图运送物资到森特堡,遭到南卡军队的驱逐。布坎南的政策是能拖则拖。到了4月份,森特堡的物资已经无法继续支撑,林肯决定再次运送物资。4月12日,南卡军队对森特堡展开围攻。一天之后,联邦军队投降。南卡这一举动终于激怒联邦政府,林肯宣布对南方进行封锁,正式宣告南北战争的开始。

林肯的宣战也最终把处于观望状态的几个奴隶州推向南方。几周之内,弗吉尼亚、阿肯色、田纳西和北卡相继脱离联邦,加入邦联。这几个州,特别是弗吉尼亚的加入,大大增强了南方的实力。弗吉尼亚虽然经济实力大不如前,但是政治底蕴深厚,地理上靠近首都,军事上名将众多,在各奴隶州中仍然是老大。邦联政府随即把首都从蒙哥马利迁往了里士满。但是弗吉尼亚也有自己内部的问题。它的西北部山区,奴隶稀少,更加倾向于留在联邦。于是在1861年5月,西北25个县的代表宣布本地区脱离弗吉尼亚。1863年,这些县被联邦批准以西弗吉尼亚州的身份加入联邦。西弗吉尼亚成为南北战争中唯一的从一个脱离联邦的州中分离出去的地区。

剩下几个奴隶州中,达拉华站在联邦一边。而其他三个州:马里兰、肯塔基和密苏里都经过了激烈的争持。马里兰的态度对于联邦尤为重要,因为首都华盛顿就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之间,如果马里兰加入邦联,那么被邦联包围的首都华盛顿的地位就非常尴尬了。林肯对于马里兰采取极其强硬乃至超越法律的手段,包括中止人身保护权,逮捕支持邦联的人等等。终于,马里兰的议会通过了留在联邦的决议。其他两州经历一番争斗后,也选择留在联邦,尽管部分地区掌握在邦联支持者的手中。

南北战争打了4年,死亡人数超过60万,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惨烈的一次战争。最后,南方不敌,终被北方攻克,这里就不再详述了。

随着南方各州脱离联邦和南北战争开打,北方政坛上又出现了新动向。美国南方烽火连天,北方政坛纵横捭阖也毫不逊色。

民主党惨遭分裂的苦果,人数少了一大半,本来就声势不彰。而党领袖道格拉斯在1861年的突然去世,更是令民主党雪上加霜。道格拉斯在森纳堡事变之前,尽管一再劝说南方接受林肯当选总统事实,但是对于是否要和南方开战还非常保留。可是在南卡攻占森纳堡之后,道格拉斯就坚决站在了林肯的一边。他在一个演讲中用最坚定的语气说:现在美国人只能成为两种人:叛国者或爱国者。

道格拉斯从1858年和林肯的大辩论开始就为挽救联邦而奔走。他在全无希望之下仍然进行了全国性的总统竞选巡回演讲,在南方人前大力维护林肯,在北方人前呼吁和平,显示了一个有责任感的政治家风范。可惜,大概由于长时间的疲劳,在南北战争刚刚开战后不久,他就去世,年仅48岁!

道格拉斯是北方民主党的旗手,他一去世,北方民主党变得群龙无首。南方脱离联邦之后,民主党势力已经大减,共和党占尽上风。但是共和党的胃口还远不止于此,他们期望把北方民主党吞并,从而独霸美国政坛。除了民主党之外,他们连宪政联合党这类的小党派也不放过。新一轮的政党联合运作就密锣紧鼓地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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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一)

【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一)

文:尼伯龙根·蜗藤

(十一)走向分裂(第十九届,1860)

美国人最喜欢排名,给总统的排名更是不亦乐乎。然而不管哪个排行榜,在榜末几位都少不了一个名字——布坎南。在2006年USANews的一个历史学家的排名中,布坎南就名列最后一位。布坎南呆在这个位置上倒也名副其实:他所处的年代是美国历史上矛盾累积达到最高点的年代,但是如果他能多做一些事情,局面也未必不可挽回。

布坎南上任不久,经济上就遭遇到突如其来的1857年经济危机,为4年的执政蒙上阴影。而在最关键的奴隶制问题上,种种冲突接踵而来,危机一天天加重。其中最具决定性的是以下三大事件。

首先是著名的斯各特vs桑德福特案(Dred Scott vs Sandford)。斯各特原本是一个南方黑奴,在1830年被带到密苏里州,然后被卖给一个军人。新主人把他带到北方属于自由州的伊利诺伊州,他在自由州生活了十多年后返回密苏里。在主人1842年去世后,他向女主人要求自由身份,遭到女主人的拒绝。于是他就向当地法庭提出诉讼。他的理由是,他在自由州生活长达12年,根据自由州的法律,他已经不是奴隶身份。

案件在不断的听审、判决和上诉中到达密苏里州的高院,高院裁定斯各特仍然是奴隶身份,斯各特唯有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联邦最高法院。这时,官司已经打了10年。对于这个案件,准备上任的布坎南最关心的是最高法院的判决会不会给他的执政带来坏影响,于是私下请求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朋友务必在他就职总统之前解决。可是案子一直拖拖拉拉,直到布坎南就职两天之后,最高法院才做出裁决。

当时最高法院的9个大法官中7人都认为斯各特仍然是一个奴隶。其中首席大法官Roger Taney作出的最后判词最具代表性:他没有明说斯各特是否还是一个奴隶,而是宣称斯各特根本就不能算一个美国公民。他认为成为美国公民要么是出生在美国的人,要么是归化成为美国公民的人,但是黑奴不在此列。而“黑人在一个多世纪以来都被认为是低等的,所以他们不能享有白人应得的尊重”。既然斯各特不是一个美国公民,那么联邦最高法院自然也无权判决,所以斯各特的身份应该由密苏里州决定,于是密苏里高院的结果就成为斯各特的最后判决。

Taney的判决立刻激起废奴主义者的愤怒,即便是温和派的共和党人对此也是怒气冲天,他们担心这个判决会导致奴隶制超出密苏里妥协案的界限,进一步扩展到北方。而北方的民主党人,比如道格拉斯,对此也十分难堪,因为这个判决使他主张的“人民自决”原则变得十分可笑。

peh11-01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1856年大选前闹出流血事件的堪萨斯再次出现变故。上一篇讲到皮尔斯总统时期的时候已经讲过,在关于堪萨斯的制度问题上订立了“人民自决”的原则。布坎南在宣誓就职的当天就委任沃克(Robert Walker)担任堪萨斯的总督,务求尽早把这个烫手的山芋处理掉。当时的堪萨斯的国会掌握在反奴隶制人士手中,而且人口中大部分都是来自自由州的人,如果全民公决的话很可能就会产生自由州的宪法,然而州宪法制定委员会却把持在奴隶制支持者手中。结果,该委员会就玩弄了一个阴谋——在他们拟出的Lecompton全民公决法案中,选民并不能就州宪法投票,而只能决定是否能够存在奴隶制。但是,即便奴隶制被投票否决,已经存在的奴隶主也不需放弃自己的奴隶。

这个Lecompton法案连偏向奴隶制的总督也看不过眼,自然被支持自由制的人士抵制,结果在支持奴隶州人士的支持下奴隶制顺理成章地得到确认。总统布坎南站在奴隶制的一方,坚持堪萨斯全民公决有效;而堪萨斯总督和反奴隶制人控制的众议院就站在反对的一方。

一下子,堪萨斯又成为全国政治的焦点,而道格拉斯又一次处在了尴尬的地位。他支持真正的人民自决原则,所以只能再一次站在了南方民主党的对立面,公开地与布坎南决裂。在共和党和北方民主党人把持的国会的反对声中,堪萨斯州的制度悬而未决,一直拖到南北战争爆发之后。

以上两件事是旷日持久的政治战,但约翰·布朗的恐怖袭击就是一件惊心动魄的突发事件。激进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在堪萨斯血案之后,重新计划新一轮的行动,目标是弗吉尼亚。1859年10月16日,布朗带领大约20人,在夜色的掩护下,从马里兰跨过波托马河,直插弗吉尼亚的一个军火库。他计划夺取军火库之后把军火分发给当地的奴隶,然后建立起一个解放黑奴的根据地。

可是第二天凌晨,弗吉尼亚民兵闻讯赶来,把布朗一干人包围,布朗就以军火库为基地对抗。罗伯特·李中校在第二天晚上赶来加入围攻。最后约翰·布朗和其他6个人被擒,包括他两个儿子在内的10个人被击毙。布朗随即被审判,最后被处以绞刑。

约翰·布朗事件以赤裸裸的鲜血给已经剑拔弩张的南北关系致命的一击。在北方,布朗成为一位烈士,废奴主义者借此大肆声讨。伴随着《汤姆叔叔的小屋》和《南方面临的危机》等书籍的发行,废奴主义的声势日益高涨。在南方,这个事件则进一步加深了对北方当政的恐惧。

peh11-02

一系列事件导致民主党南北之争的局面一发不可收拾。4月23日,民主党在南卡的查尔斯顿召开党大会。过去4年间,道格拉斯在民主党内部的声势日涨,但是同时他也成为众多南方民主党人的眼中刺。南卡是最激进的奴隶州之一,党大会在这里召开对道格拉斯来说当然不是好地点。果然,这次民主党大会就变成了支持和反对道格拉斯派的斗争大会。

道格拉斯的主要对手是密西西比参议员戴维斯(Jefferson Davis)和阿拉巴马众议员扬西(William Yancey)。戴维斯的立场属于温和派,扬西则属于更加激进的一方。他们在国会中早就已经开始交锋,戴维斯要求国会立法保障奴隶制,但是道格拉斯则认为这是各州内部事务,联邦不宜插手。在党大会中,双方继续为这个问题展开激烈争论,都坚持把自己一方的报告当作大会的政纲。一轮冗长的论战之后,道格拉斯一方最终以165票:138票胜出。

这样,极端派南方民主党人被彻底激怒。在扬西的带领下,下南方7州(密西西比、阿拉巴马、佛罗里达、得克萨斯、南卡、佐治亚和路易斯安那)的大部分代表宣布退出会议,另外几个州也有一部分代表罢会。

可是民主党原本规定候选人至少要获得代表总数三分之二的支持才能取得提名。在如此多人退席的情况下,道格拉斯断然难以取得提名所需的票数。于是道格拉斯派就提出要求,希望把标准改为仅仅需要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就可以了。但是在纽约州代表的坚持下,这个提案无疾而终。

在第一轮投票中,道格拉斯取得145.5票,遥遥领先其他候选人,但是没有达到提名的底线。在反复拉锯中, 57轮投票之后,道格拉斯仅仅增加了7张支持票,无法再进一步。以往的一些党大会中,尽管也有竞争激烈的情况,但是最终都有解决办法。可是这次却不然,成为民主党历史上首次不能选出候选人的党大会,民主党的裂痕再也无法弥补了。

peh11-03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会决定6月18日在马里兰的巴尔的摩重新召开,希望双方能够妥协。可是南方极端民主党人在扬西的组织下抢先在6月11日在弗吉尼亚的里士满召开党大会,但是因为大部分人都在观望,所以与会者甚少,结果被迫把会议推迟10天,静待巴尔的摩的结果。

巴尔的摩的民主党大会也是一片混乱。大会为了处罚当初退出会议的代表,就补选了新一批的代表。经过一轮争拗,大会只作出很小的让步,同意如果当初退出会议的代表的席位还没有被填补的话,那么他们就能够重新参与会议。这个决定引起了大批代表的不满,他们中有上一次没有退席的上南方各州、加州、俄勒冈的代表以及布坎南的支持者等等,甚至包括了大会主席,结果他们再次退出大会。

于是,这个原本希望团结的会议变得更加分裂,与会代表只剩下北方州代表和下南方州的替补代表。在他们的支持下,道格拉斯最终被选为总统候选人。而退席的代表在巴尔的摩的另一会场同时召开大会,推选原副总统,来自肯塔基的布里肯里奇(John Breckinridge)为总统候选人。在里士满观望中的民主党人随即也召开大会,同样支持布里肯里奇。结果,民主党就有两名候选人出战。

扬西虽然支持布里肯里奇,但是他已经意识到奴隶制的命运在美国的前景不容乐观。因此,他未雨绸缪,积极串连,为奴隶制州退出联邦做准备。道格拉斯深知这样做等于宣布民主党在北方各州很难获得支持,但是亦无能为力。

与此同时,其他党派也召开了党大会。随着奴隶制问题的激化,以反移民为政治诉求的美国党(前无知党)在这四年中已经被大大边缘化,但是他们也在尽最后的努力。而辉格党的残余也想回味一下往日好时光,于是这两党就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新党派——宪政联合党(Constitutional Union Party)。他们在5月份召开党大会,推选出田纳西州参议员贝尔(John Bell)参选总统。他们的政纲很简单,希望避免奴隶制的争执,维护联邦的统一。这个政纲得到了交界州的支持,比如维珍尼亚、肯塔基等,这些州都属于温和派,总之能大事化小就最好不过。

peh11-04

共和党的党大会在宪政联合党大会之后一周在芝加哥召开。和民主党大会一样,共和党大会也迅速演变成为温和派和激进派之争。激进派以纽约参议员西华德(William Seward)和俄亥俄前州长崔思(Salmon Chase)为首,而温和派以密苏里前众议员贝茨(Edward Bates)和伊利诺伊州前众议员林肯(Abraham Lincoln)为首。

西华德是顶头大热:他是建党元老,当年如果不是他带领一大帮纽约州辉格党人集体加入共和党,共和党也不会有今日的声势;他有纽约大亨们的支持,拥有足够的资金,在会场大派雪茄和香槟;他也有坚实的支持者,纽约州和东北各州都鼎力支持,而这些州的选票已经差不多足以让他当选。

但是几个因素导致他最终的失败。首先是诚信问题,西华德一直被视为激进的废奴主义者,在两年前,他曾宣称两种制度是不可压制的冲突(an irrepressible conflict)。但是为选举计,近两年他的口风不断变软。于是激进派怀疑他是否真的如此激进,宁愿选一直激进的崔思。而在温和派比如宾夕法尼亚等也无法对西华德放心。其次,西华德为人太过张扬挥霍,引起了众多前无知党员的反感。这些人代表的中下层选民无法对这么一个有钱人感到满意。故此,西华德虽然支持者众多,但是反对者也一样众多。成败的关键在于反对者能不能推出一个合适的人对抗西华德。

反对西华德的人把目光投向了林肯。林肯是政界新星,尽管他在1832年23岁时就开始了政治生涯,但是政治事业一直没有太大突破,直到1846年才当选为众议员,他站在克莱的一边反对美墨战争,可是美墨战争大胜,他变成了少数派。在郁郁不得志之下,他放弃了政治,重返律师行业。

直到1854年,内布拉斯加——堪萨斯争议再起,林肯才有了重新出山的机会。1858年,他与道格拉斯竞选参议员,展开了一连7场的史无前例的辩论,其主题是奴隶制,也就是史上著名的林肯——道格拉斯大辩论。林肯坚持奴隶制的扩张无论在政治上还是道德上都是错误的,而道格拉斯则继续坚持自己的人民自决原则,该辩论的内容已经成为美国史上的重要文献。尽管林肯在参议员选举中以微弱的少数输给了道格拉斯,但是从此名声鹊起。

为了1860年的总统选举,林肯在4年前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在他的西北方根据地,林肯建立起大量的人际关系,成为他竞选的筹码。尽管如此,林肯资历尚浅,在西北以外的地区并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因此共和党大会之前,人们普遍认为林肯是一个副总统的适合人选。可是在大会中,林肯的魅力迅速征服了反西华德派,他较为温和的立场也令他们相信林肯能吸引温和州的选票,于是林肯就成为了对抗西华德的合适人选。另外,林肯的竞选经理大卫·戴维斯(David Davis)长袖善舞,成功地拉拢了不少选票。再加上主场作战,林肯一跃成为西华德的最大敌手。

在第一轮投票中,西华德以173.5票:102票领先林肯。但是在第二轮投票中,林肯成功取得了宾州参议员卡梅隆(Simon Cameron)的支持,成功地把票数拉近到181:184.5.。在第三轮投票中,林肯把贝茨和崔思的部分选票也争取到手,从而以231:180战胜了西华德。

peh11-05

林肯的当选和西华德的落选对于美国意义重大。尽管后来的历史进程表明,他们两人中无论谁赢得总统,美国都会不可避免地分裂,但是一个温和派的总统对南方人的宽容态度对于美国内战后能迅速修补裂痕、重新团结的影响举足轻重。

这样,在1860年总统选举中就有四个人参选。有趣的是,这4个人都处于以印第安纳州Vincennes为中心的半径150英里的圈子里。

1860年的美国大选准确说来是两场选举,一场在北方进行,交手的双方是老对手:道格拉斯vs林肯;另一场在南方进行,双方是布里肯里奇vs贝尔。林肯从来没有到南方拉票,而布里肯里奇和贝尔也几乎没有在北方拉票。只有精力旺盛的道格拉斯进行了史上首次全美巡回竞选演讲,但作用寥寥。

在南方,贝尔在边界州中有优势,他阻止了在扬西和戴维斯等人控制下的布里肯里奇阵营的分裂倾向。布里肯里奇则大肆渲染废奴主义的图谋来恐吓南方选民,争取到了在下南方各州的支持。

在北方,共和党的传统势力区新英格兰、纽约、俄亥俄以及西北北部都非常坚固。伊利诺伊、印第安纳和宾州成为至关重要的几个争持点。伊利诺伊是林肯和道格拉斯的家乡州,双方两年前在此刚较量过一次。而宾州和印第安纳州都是属于边界州,比较温和,谁胜谁负取决于谁能说服选民自己能够维护国家统一。

共和党开始时的策略是指责南方民主党搞分裂。但是道格拉斯聪明地利用扬西的分裂串连来警告北方人:万一林肯上台,美国就会陷于分裂,这样反而把共和党推到了浪尖。甚至连一些共和党的媒体也觉得在这种情况下,道格拉斯反而是合适的人选。

这时,西华德表现出了令人敬佩的大度,他没有因为林肯在初选中战胜自己而气恼,反而坚持站在林肯一边。他以激进派的身份,一再强调共和党置国家统一于首位,不会执行废奴政策。他到处展开演讲,而林肯则更多时间在幕后,避免太多地暴露自己的政治意图。在共和党联合一致之下,这几个大州都变得有利于共和党。

这下,道格拉斯在北方的前景变得暗淡。于是他挥军南下,在南方各州展开了巡回演讲。他明知南方自己并没有什么机会,但是他要为挽救国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这样做一来使得选举不至于成为两个国家的选举,二来他的演讲也可以在南方增加林肯的存在感,让南方人更加容易接受林肯的当选。尽管在途中遭受到西红柿和鸡蛋的待遇,但是他坚持走遍了几乎每一个南方州。

由于林肯声势壮大,三个反共和党的候选人也作出了联合的尝试。一旦林肯的票数不足半数,他们就会“默契”地通过配票,阻挠林肯当选,让众议院决定最终的结果。戴维斯提出三位候选人一同退出竞选,转而推出一个三方都能支持的人选继续竞选,从而集中力量对抗林肯。可是道格拉斯担心一旦自己退出,大部分支持自己的人会转而支持林肯。结果戴维斯的建议无疾而终。

在10月份的州长选举中,共和党相继拿下宾州和印第安纳,预示着共和党在大选中胜选在望。果然,林肯在大选中除了失掉新泽西十票中的三票外,获得了所有自由州的选票。票数达到180张,超过半数,成功当选总统。

道格拉斯虽然在普选票中仅次于林肯位列第二,但是只拿到12张选举人票。不过他是唯一一个既在奴隶州也在自由州获得选举人票的候选人,赢得了密苏里州以及新泽西州的三票。在获知林肯胜利之后,他还跑去密西西比州作演讲,以说服南方选民接受林肯。

贝尔获得三个边界奴隶州的票(维珍尼亚、肯塔基和田纳西),而布里肯里奇获得了其他所有奴隶州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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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较为倾向分裂的候选人都当选。即便是较为温和的道格拉斯和贝尔之间的取舍,南方人支持同为南方的贝尔,而北方人支持同为北方的道格拉斯。可见,美国南北分裂已经不可避免。林肯的获胜直接引爆了戴维斯和扬西的分裂计划,南北战争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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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历史】气候是导致唐朝覆没的主要原因吗?

【科学与历史】气候是导致唐朝覆没的主要原因吗?

文: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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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出版的《科学》中有一篇文章特别能吸引中国人的视线。这篇论文是中美合作的产物,中方主要是兰州大学张平忠教授,美方是明尼苏达大学的约翰逊(Kathleen Johnson)。这两位教授通过研究指出,在中国唐末、元末和明末时期,夏季季风都达到历史的低点。而夏季季风导致天气不寻常地长时间干燥少雨,而这个是引发社会动乱并最终导致这些朝代覆没的重要原因。

利用现代科技研究古气象是近年来的一个潮流,但是研究的准确性非常不容易,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研究对象的样品。在这篇论文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在中国甘肃省陇南武都区的一个岩洞(万象洞)中找到一块长约1.2米的石笋。这块石笋有着不寻常的特点:它从公元197年(汉末)就开始生长,而且生长得特别快,也就是说,单位时间内石笋长得较长,这意味著研究人员能够更加容易地钻取不同年份的部位进行化验(科学术语叫分辨率高)。另外它有高含量的铀和低含量的钍,这些都有助于准确的利用铀/钍的元素裂变来进行时间定位,准确性可以达到1-5年。

万象洞位于中国的季风区,正是一个监测季风的好地点。夏季季风和降雨的关系极大,季风强则降雨多,季风弱则降雨少。此石笋在洞口内约1公里的地方,位置适中。那么石笋又怎么能够记录下降水的情况呢?

这就要利用氧元素的同位素。在自然界中,氧有3种同位素:氧16最多,占99.76%;氧18很少只占0.2%;而氧17更少。氧18和氧16结构一样,化学反应活性也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氧18比氧16重了八分之一。这个八分之一的差别使得氧18的水分子比氧16的水分子较为难以挥发,以致在大气中的水蒸汽中氧18的含量比在水中氧18的含量略小。尽管这个差别只有1%左右,但是现代的精密仪器已经足够监测出来了。

降雨时的水来自空气中的水蒸汽,由于在水蒸汽中的氧18含量比较低,所以降雨的水含氧18的含量也比较低。如果某个时间降雨量大的话,那么在地表的水含氧18的量也比较低。

石笋的生长过程中,不断与地表水滴发生作用,生成碳酸钙沉淀。所以如果石笋生长时的降水量越多,石笋中碳酸钙内氧18的比例就越低,因此石笋就成了降水量的记录仪。作者把近50年来的降水记录和石笋相应处的氧18含量进行比较,结果基本吻合,证明了这个方法基本可靠。

研究指出,在中国汉末以来,一共出现过3个主要的弱季风期,分别是850-940年,1340-1360年和1580-1640年。刚好对应于唐代末年、元代末年和明代末年。而这三个时期,都有大规模的起义,而这些起义最终都导致了王朝的覆没。相反,在北宋初年,有强季风期,降雨增多,风调雨顺,而这段时间也正是从五代十国的混乱到宋朝重建秩序的时候。

其实类似的结论在2007年已经有人提出了。在2007年1月份,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一篇论文中,德国科学家豪格(Gerald Haug)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在广东湛江的湖光岩玛珥湖找到了一块石头。他们用了另外一种方法(钛含量的变化和钛磁性的变化)来判断历史上冬季季风的强度。根据他们的测定,在唐末,出现过冬季季风变强。而根据他们的推理,如果冬季季风强的话,平均气温就会下降,就很可能出现寒冬气候;与此同时,夏季季风就变弱,这样降水量就下降,这就带来干旱。他们同样也推测,当年唐代的覆没,气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其实,类似的结论在外国历史中也出现,最广为人知的是关于玛雅文化的覆没。众多历史学家和古气候学家都认为气候因素是神秘的玛雅文化灭绝的原因之一。有趣的是,玛雅文化的覆没正好和唐代的覆没同步。

这篇2007年1月发表的论文当时在中国掀起了热烈的讨论。中国国家气候中心首席专家的张德二教授是最主要的反对者。张德二主编的《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被认为是中国古气候学的扛鼎之作。和豪格和刘嘉麒等人不一样,她的研究方法是史料研究。她和同事研究了8千多本史料,找到了20万条有关气候的史料,并对于之逐一勘校订正。历时20年,终于完成了880万字的4卷本巨著。

从她对中国古代气候研究的熟悉,她认为这个结论不可靠,并在2007年11月在《自然》上发表了一篇反驳的文章,以简短通讯的形式刊登,对豪格的结果进行质疑。同期的简短通讯中,还有豪格对质疑的反驳。

这件事在《中国青年报》2008年5月7日专门有一篇综合报道(http://scitech.people.com.cn/GB/7207378.html)。不过这篇文章中,没有报道豪格如何对这篇文章进行反驳,所以从中国媒体的报道中就会得到张德二大捷的印象。

张德二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首先,她根据自己《记录总集》中的历史记录指出,在豪格文中指出的寒冷时期(850-880年)在历史上仅仅出现一次寒冬,而豪格文中的非寒冷时期(810-840年),却有7次寒冬。其次,豪格文中指寒冷天气经常伴随着干旱,但是历史记录并不支持这一点。根据这两点,张德二指出,这个说明豪格的方法并不准确,冬季季风并不一定带来严寒天气,而且冬季季风强和夏季季风弱并没有相关性。由此,豪格文章的断论基本不成立。

如果张德二的论据无误的话,这个反驳自然是很有力的。但是豪格的反驳文章也很有力,因为他引用了另一位中国教授葛全胜的数据。葛全胜是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博导,他曾经做过中国过去2000年气温变化的模型。根据他的模型得出的结果,干湿年份正好和豪格的结果吻合,但和张德二的非常不吻合。比如在唐末黄巢起义之际,葛全胜的数据显示当时是旱年,但是张德二记录却是湿年。豪格反过来再次质疑到底张德二的统计结果是否正确。张德二对这个反驳的态度不得而知。

很明显,张德二和豪格的不同之处首先在于对证据的不同态度。张德二相信人手记录的史料,而豪格等人更加相信现代科技。科技当然有其适用范围,不可能完全准确。在唐代,当时并没有准确的计量气温和降雨量的方法,因此史料到底有多准确也值得怀疑。黄巢起义前后适逢大旱,但是在张德二给出的数据中,这些年都属于“湿年”。《记录总集》一套4本,在网上找不到文本;张德二的干湿年数据来自一本1977年编写的中文论文集,在网上也找不到文本,所以我也不清楚这个数据为什么和历史有差异。

支持张德二一方的人对于豪格文章的另一个批评就是豪格只采用的广东南端一个点的数据,不足以反映出中国的由于幅员广阔而带来的多样性,更不足以解释北方的问题,而历史上北方的气候变化比南方更加能影响全国的形势。这点确实有道理。但是仅就张德二在反驳文章举出的证据看来,她的论据也有这种无法反映地区差异的不足。

在《人民政协报》的报道中(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11/23/content_7132166.htm),张德二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作为科技工作者,我很荣幸能参与这场争论,并将中国科学界的观点传向世界。”这个说法值得商榷。首先,中国科学界并不是也不应该只有一个观点,其次张德二教授个人的观点也不能代表“中国科学界的观点”。

支持豪格观点的并非没有中国科学家,比如在豪格的文章里,刘嘉麒也是署名作者,他的观点难道不是中国科学家的一个观点吗?再比如西南师范大学历史地理教授蓝勇通过对史料的研究也认为唐朝走向衰亡和气候变化有关,他显然也和张德二持不同观点。

张平忠和约翰逊的论文在约两年后出现,同样在顶级的杂志,而且规格比豪格的更高,(张平忠的论文是正式文章,而且有专文作出背景介绍。而豪格的文章只是以通讯形式刊登)。张平忠的结论支持豪格的结论,而异于张德二的观点。这样一来,张平忠和约翰逊的研究论文的发表无疑大大加强了豪格这方的力度。

除此之外,这篇论文还有更多有利于豪格一派观点的地方:首先,张平忠用的方法和豪格的方法不同,属于独立的证据,这样大大增强了说服力。其次,张平忠直接分析了夏季季风的影响,而不是象豪格一样通过冬季季风去推测夏季季风,这比豪格的证据更加直接和有力。第三,张平忠的样本是在中国西北,比起广东的数据更能直接和中国历史中心舞台挂钩,两者互相印证,也初步回答的地区多样性的问题。第四,张平忠有对气候的实际观测数据和通过科学计算结果的对比,这大大增加了结果的可信度。最后,张平忠不但指出唐末的衰落和气候有关,而且还指出元和明的衰落和气候有关,这个结论比豪格的更加有普遍性。

张德二的态度在《科学》的报道中有提及。她认为无论是气候还是文化都非常复杂,不能用一个简单因果关系来分析。她认为,气候可能有一定作用,但是远远并非一个关键的因素(far from playing a key role)。

张德二的第一个观点我是赞成的,不过我也理解科学家往往希望用更加简洁的方法去描述复杂事物的天性,况且,无论是豪格还是张平忠的文章,都承认历史的复杂性,而且都没有把气候变化说成是导致这些皇朝覆没的最主要原因。至于第二个观点,我觉得就是纯粹是如何定义一个“关键因素”和“远远”的问题。多远才是“远远”,多重要才能算是“关键”,这恐怕打上10年的嘴仗也是打不完的。在我看来,作为科学家,实在没有必要纠缠于这种字眼之争,因为科学研究的方法和目的本来就与历史研究的方法和目的大相径庭,前者的研究结果充其量只能为后者提供实证。因此科学家所专注的应该是实证的真伪(就这件事而言,也就是唐末年间的气候到底是干还是湿),至于历史问题的推论和论断(也就是气候是否给当时的社会和统治带来影响、怎样的影响、影响有多大、结果怎样),恐怕不是单凭科学就能回答的问题,还是留给历史学家们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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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家长廊】范尼,F小调

【音乐家长廊】范尼,F小调

文:尼伯龙根·蜗藤

 

范尼·汉塞尔(Fanny Hensel)这个名字大概没有太多的人知道。西方的女子在一般的情况下,出嫁跟夫姓,所以从这个名字中,根本看不到她有一个鼎鼎有名的音乐背景:她的弟弟就是菲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

菲利克斯·门德尔松是音乐史上最杰出的音乐神童之一,在我看来,就神童指数而言,甚至可以和莫扎特并驾齐驱。而门德尔松长大之后,也成为了音乐史中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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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尼(汉塞尔绘制)

 

对于范尼,人们所知道的就少得多了。她一生中至少写过400多部作品,但是绝大部分都被束之高阁,最终发表的只有几十部,而且无论演出还是灌录唱片都甚为少见。直到最近几年,得益于Hyperion和cpo这两间小众品牌的努力发掘,范尼的音乐才开始逐渐为人所知。其实目前我们能听到的作品,不过是这位女音乐天才的一小部分,但是也足够让我们展开美好的遐想。

其实,范尼本来也有机会和她弟弟一样有一个灿烂辉煌的音乐生涯,也有机会在音乐史上画上浓厚的一笔。在19世纪的世俗生活中,尽管女子的地位还不能和男子相比,但是比起更早的时候,已经有了不少的进步。19世纪的另一个富有天分的女音乐家——克拉拉·舒曼——仅仅比范尼年轻14岁,在音乐界成就了一番事业。但是比克拉拉更有天分的范尼,却一路寂寂无闻。她是如此的有才华,为何会安于一种相夫教子的生活呢?要了解范尼的内心世界,就不能从她和她弟弟之间的不同寻常的精神交流之中入手。

范尼生于1805年11月14日,比她的弟弟菲利克斯大四岁。他们出身于一个富有的犹太人家庭,终身衣食无忧。她的家庭是如此的富有,在范尼小时候第一次的举家到瑞士的远行中,不但自备车马,有大批仆人随从,就连家庭教师也带上了三个,因为她父亲觉得在路上不能让孩子们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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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范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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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时的菲利克斯(汉塞尔绘制)

从小时候开始,范尼就和弟弟一起向名师学习音乐。他们有共同的音乐老师,范尼也显示出了和她弟弟一样非凡的音乐才华。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能凭借记忆把巴赫的平均律钢琴集第一部全部演奏出来,其力度和成熟令她的老师也惊叹不已。他们的老师们的评价是范尼的天分甚至在菲利克斯之上。范尼的父母对她的音乐天分也是赞许有加。于是范尼就更加努力地学习。反正她没有任何的生活压力,她的世界是无忧无虑的,她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充分地发挥出自己全部的音乐才华。

然而这一切,在她14岁的那一年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因为他的父亲却做出了一个足以改变她一生的决定。

在9岁之前,菲利克斯一直生活在姐姐的光环之下。但是到了柏林声乐学院,他的才华就加速爆发出来。他们的父亲于是就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弟弟身上。另外一个原因是,在这个保守的犹太人家长的心中,女孩子本来就是应该安心在家,而不是抛头露面地投入音乐生涯。既然有了菲利克斯去实现这个家庭的音乐梦想,这就足够了。至于范尼,她可以陪着菲利克斯,可以和菲利克斯一起继续上学,给他以恰当的帮助。

但是,仅仅是父亲的不允许,并不能完全解释为什么范尼就能安坐家中。在范尼24岁出嫁之后,父亲的权威已经不再。而他丈夫,却是最热心地支持她发展其音乐事业的人。

汉塞尔(Wilhelm Hensel)是一个画家,比范尼年长11岁。在范尼15岁的时候,汉塞尔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遇到门德尔松一家。汉塞尔对范尼一见钟情,开始了长达7年的追求历程。尽管相对于孟德尔松家,汉塞尔算得上是一个穷小子,而他们的宗教信仰也不同,但是范尼的父母也支持范尼和汉塞尔交往。汉塞尔于是成为了孟德尔松家的常客,帮他们家庭的每一个成员画过肖像。

汉塞尔对范尼的感情,可以用一往情深来形容。从他人的评价来看,范尼长得并不漂亮,但是在汉塞尔笔下,范尼却是风姿卓越。汉塞尔虽然对于音乐一窍不通,但是他却喜欢范尼的音乐,并且一再鼓励范尼把音乐发表。然而,丈夫的支持并不能让范尼走出第一步。因为在范尼心中,他虽然爱她的丈夫,但是他丈夫“归根到底不过是男人一个”(he is no more than a man, after all)。在她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却留给了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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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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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

 

范尼的一生和她的弟弟不可分割。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到柏林上学。他们都是音乐天才,也只有他们才能互相洞悉彼此之间的音乐世界。直到范尼15岁时父亲作出决定之后,范尼和菲利克斯就走上了截然相反的两条路:菲利克斯就开始了长年累月不断的旅行,为家族的音乐梦想而奋斗;范尼安坐家中,接受汉塞尔的追求,订婚,结婚,相夫教子。菲利克斯成为欧洲最瞩目音乐巨星,范尼只把音乐当作业余爱好。

很难清楚地知道,到底范尼对于父亲作出的决定心里是怎么想的。可以肯定的是,范尼虽然不免失望,但绝对没有对弟弟的嫉妒。在音乐史家眼中,两人关系的“最紧张”的时候就是当菲利克斯出游巴黎期间。他对于巴黎浮华的音乐看不上眼,于是写信向范尼抱怨,得到的就是被留在柏林的范尼的一顿痛斥:“对面的那位,你有幸去到巴黎,但是却连一句像样的乐章都没有听过……我们安静地留在了家中,就每天都沉浸在音乐之中……”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对弟弟受栽培的不满,还不如说是恨铁不成钢。

而她对弟弟的情谊,却丝毫没有因为受到不公平对待而减少。在菲利克斯第一次离开范尼的第一天,范尼就病倒了。在病中,她忍不住提笔给她弟弟写信,信中写道:

“我从早上到晚上都在想念你,我亲爱的孩子。离开了你,我的音乐变得不会流动。幸亏我们的朋友Begas在帆布上画下你的小脸,看起来你还在我们的身边……”

自此,两人的感情就在一封封书信来往和范尼的日记中留下了记录。范尼一共给菲利克斯写了297封信,而菲利克斯给家里总共写了超过900封信,绝大部分的主角都是范尼。

范尼和菲利克斯之间,有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情。两姐弟年龄相差4岁,却有难以想象的亲密关系。菲利克斯毕生爱得最深的就是他的姐姐,从小时候开始,她的姐姐是最能懂得自己的人。菲利克斯对范尼的爱经常溢于言表。他在15岁的一封信中写道:“我的甜心,我爱极了你”。21岁中,他在另一封信中写到自己离开了范尼,感到非常的虚弱“你知道的,我是属于你的。”

而范尼对菲利克斯的感情,更是连关系亲密也不足以形容,至少在范尼结婚之前,菲利克斯是她的丈夫、儿子、兄弟和最亲密的朋友。在她结婚前后,对弟弟的依恋表现得最为激烈。

在结婚这年,她在日记中提及弟弟的次数远比未婚夫多。在她给菲利克斯的信中,更充斥着种种浓烈的感情。在她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中,她对未婚夫的评价不过是“终究不过是一个男人”,但是在同一封信中,她写到自己的弟弟:“我不知道没有他我该做什么,一切都变得沉默而荒凉。”

随着婚期的到来,范尼的不安更加强烈。“我害怕我的结婚会把我从你身边拉开……你对我的爱任何可能的减少,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事,你知道,我不肯把它分让哪怕一点给别人。”

“我演奏你的《时间已到》,停留在你的画像之前,每过5分钟就亲吻它一次,想像着你的存在……我爱你,爱慕你,非常非常……”

范尼和菲利克斯的亲密关系并不是一个秘密,他们的妹妹还经常用此对范尼打趣。范尼和菲利克斯有自己的一套专用语言,他们之间谈话的内容,连他们的家人和丈夫都听不懂。

当然,范尼和菲利克斯之间的爱,并不牵涉到性爱,而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之交。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菲利克斯在英国受伤,不能参加姐姐的婚礼。在结婚的当天,范尼再次拿起笔给弟弟写信。这封信最清楚地表明了这种精神之交。

“我把你的画像放在面前,不断重复念着你亲爱的名字,想念你,好像你在我身边。我在流泪……我生命中的每天早上和每个时刻,我都要从心底处爱你。我确信,我这样做并不会伤害我的丈夫”

她心中大概拥有柏拉图式的两个世界,一个是绝对真实永恒的,另一个充其量只是前者一个拙劣的阴影。她和弟弟之间属于前者,她和老公之间属于后者。可能她认为精神上的爱和共鸣是至高无上的,凡尘婚姻中的爱不过是凡夫俗子必须走的过场,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全无交集。

范尼和菲利克斯之间的感情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范尼能够这么安于自己的住家生活。从她人生改变的一刻开始,她还是象以前一样热爱音乐,音乐仍然是她的生命。但是她的梦想就变成了如何成就弟弟的梦想。菲利克斯成为范尼音乐梦想的载体,更是范尼音乐灵魂的化身。

范尼的一生中的演奏几乎没有间断,但是只局限于家庭和小型沙龙中。范尼的音乐创作也没有停止,但是绝大部分都只是在私人的场合中演出。菲利克斯是范尼最忠实的听众,对于姐姐的作品,他都发自内心地喜爱。他是真正懂得范尼音乐的人。但是他和父亲一样,从来没有认为一个女子应该抛头露面地从事音乐工作。

如果说父亲的决定是蛮横,范尼心有不甘的话。那么菲利克斯的态度,对于范尼根本是无法抗拒的。她深爱着她的弟弟,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走进她内心精神世界的人。她既不愿意让弟弟不高兴,也很可能自己也认同了弟弟看法。于是她没有再出现在公众目光下的兴趣,安心地做一个传统的德国家庭主妇。

而她的音乐,除了自己的作品之外,又以各种形式出现在菲利克斯的作品之中。菲利克斯大部分作品在发表之前都会先给范尼过目和演奏,菲利克斯把范尼戏称做“康塔尔(Cantor)”(康塔尔是巴赫时代在教堂中主管音乐的人)。范尼的意见和批评写满了菲利克斯的乐谱。可以说菲利克斯的每页乐谱后,都有范尼的心血。

范尼自己的音乐才华,不能通过自己发挥出来,但却完全投射在了菲利克斯身上。门德尔松的音乐大多带有女性独有的细腻和温柔,很难说其中没有范尼的影子。比如孟德尔松最著名的作品,《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就堪称小提琴音乐世界中的极品。如果不是范尼的影响,很难想象一个男性作曲家能够写出如此柔美的音乐。

从表面看来,范尼终身远离公众的视线,其成就和自己的天分不成正比。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范尼的天分和对音乐的热爱未必没有在菲利克斯的作品中得到体现和满足?

有人把范尼和菲利克斯形容为F调二重奏,这对现实世界的兄妹和音乐世界的情侣,除了两者的名字都是以F开头之外,还在于两人强烈对比和惊人统一。范尼的音乐灵魂,附体在菲利克斯的乐谱中,如同双生子一般不可分割。

F调二重奏在1847年走到了它的尽头。5月份,年仅42岁的范尼由于高血压,在演奏钢琴的时候突然昏倒在钢琴旁,12个小时后就告别了人世。菲利克斯听到这个消息后完全陷入崩溃,一场大病袭来,以致他根本无法赶往柏林参加范尼的葬礼。病虽然好了,但是菲利克斯从来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舒曼探访他,形容这个仅仅38岁的男子根本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人。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菲利克斯做了几件他认为最有意义的事。首先是整理出版了姐姐的几部作品,终于在自己生命结束之前让范尼的音乐得见天日。其次就是写下了他最后一部完成的作品,F小调弦乐四重奏,OP.80。这部作品完全是为了他姐姐而作,F小调也正是范尼的宿命。这部作品充满了力量和情感,为菲利克斯作品之最。

在情绪稍微稳定之后,菲利克斯终于鼓起勇气回到柏林,准备首次指挥他的得意之作《伊利亚》的德语版首演。在柏林,他回到了姐姐的故居,他看到了范尼在最后一次演奏钢琴的房间和去世的房间。在范尼去世之后,房间一切没变,连钢琴上还放着打开的乐谱——菲利克斯的一部作品。看似恢复过来的菲利克斯并没有想象中的坚强,他彻底失控了。他放弃了《伊利亚.》的首演,彻底退出了公众的视线,走上和姐姐一样的路。

范尼去世的五个月后,菲利克斯同样在钢琴前晕倒,之后经历了两次中风,最后在彻夜的哀号中离开了人世。她的妻子只能听到他大喊两个字“累,太累了”。没有人能确切知道菲利克斯死于什么病,或许在范尼走掉之后,他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菲利克斯在范尼生命的最重要的几个时刻——她的婚礼,她的去世和她的葬礼——都没有在范尼身边。但在死后,他被葬在范尼的身旁。F调二重奏在精神的世界中还可以继续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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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手记六十七】美国诞生第一位黑人总统

【美国大选手记六十七】美国诞生第一位黑人总统

文: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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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4日,是美国历史上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随着东部时间11点15分麦凯恩的败选演说,美国自1789年第一届总统选举以来,终于诞生了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顿时无数的美国选民都在为奥巴马的胜利欢呼雀跃。尽管我在整个大选过程之中,并不支持奥巴马,但是也不禁为美国实现这一历史性的突破喝彩。

12点,在10万人的欢呼声中,奥巴马在芝加哥发表胜选演讲,把胜利归功于自己的支持者。他在演讲中说,美国人用实际行动告诉世界,美国从来不是一个红州和蓝州的集合(即不以党派界限分割),而是(团结的)美利坚合众国。他赞扬了对手麦凯恩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并感谢拜登、家人、竞选团体,以及两天前才不幸去世、无法目睹这一历史时刻的外祖母。

在整个奥巴马的讲话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佐治亚州黑人女性Ann Nixon Cooper的故事。她是全国年纪最大的选民,今年已经106岁了,经历了美国的巅峰和低谷。在她生命走了一半的时候,美国南方还是一个黑人不肯给白人让座都要被逮捕的种族隔离社会。在她生命的后半段,她看到黑人一步一步取得了自己的应有政治权利。今年,在106岁的高龄,她还亲自前往投票站,在先进的触摸屏电子投票机上投下了可能是她毕生最弥足珍贵的一票。奥巴马对支持者们说:如果我们的孩子能活到想Cooper这个年龄,他们将能看到怎样的变化呢?我们能取得如何的进步呢?现在就是我们的时刻,我们就是需要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在台下欢庆的支持者们连串不断的“Yes, We Can”的呼喊声中,奥巴马结束了这个历史性的讲话。

在庆祝奥巴马胜选的集会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著名民权领袖杰西·杰克逊(Jessie Jackson)充满泪水的双眼。杰克逊在大选期间曾经对奥巴马颇有微词,但是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他内心的骄傲和激动已不再需要压抑。黑人在美国几百年的屈辱,在这一刻终于彻底得到洗清。二百年多年来,从废奴主义到民权运动,一代一代的政治家和民权领袖为之前赴后继。我们不能忘记包括杰西·杰克逊和夏普顿在内的黑人民权领袖的毕生奋斗,同样不能忘记白人政治家杰伊大法官、华伦大法官、约翰逊总统和克林顿总统的努力,我们更加不能忘记约翰·布朗、林肯总统和马丁·路德·金等人甚至为之付出的血和生命的代价。

奥巴马的获胜演讲固然值得喝彩,但是麦凯恩的败选演讲也令人肃然起敬。他恭贺奥巴马,把选举的失败完全归于自己(though we fell short, the failure is mine, not yours.),并且呼吁他的支持者不但能象他一样恭贺奥巴马,还要向新总统表达善意和尽最大的努力团结在一起,为国家的未来做出必要的妥协,努力融合分歧,在危机四伏的国际环境中重塑国家的繁荣与安定,为子孙后代打下一个更强大、更美好的基础。麦凯恩的演讲既充分地体现了他一向“以国为先”的信念,也再次体现了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主要优越性——无论谁胜谁败,执政党与在野党和平过渡;无论胜败,选民不以成王败寇论英雄。

在这次竞选过程中,麦凯恩代表共和党背水一战。尽管失败,但绝对虽败犹荣。他面对巨大的选举压力,仍然能够坚守自己的承诺:坚持公款选举;公开声明自己绝对相信奥巴马是一个基督徒;对于共和党人利用奥巴马的中名(侯赛因)进行攻击的第一时间予以谴责,并要求从此不得利用它在竞选中做文章;他坚守承诺,不顾右派一再施压,拒绝利用诅咒门事件和莱特牧师的言论攻击奥巴马;即使在金融海啸来袭,竞选岌岌可危的情况下,他仍然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并且坚守人格尊严,在选举最危急的时候,在右派的紧逼之下,依然选择在竞选活动中公开为对手奥巴马辩护。他这些做法对于进一步拉拢右派选民的支持而言,负面影响不小,但这些也恰恰放映出他在人格和品质上的高尚。麦凯恩虽然输掉了选举,却再次赢得了我的敬重。

2008美国总统大选的历史意义

奥巴马在今年的大选中的获胜在很多方面都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它将深刻地改变美国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走势。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在以下几个大的方面:

首先,黑人总统象征着美国在种族问题上进入了新的纪元。黑人在政治权利方面已经取得史无前例的进步,美国的政坛上涌现了众多的黑人政治领袖。但是第一位黑人总统的诞生象征着美国对黑人种族歧视的最高天花板真正被彻底打破,也象征着美国白人的种族歧视“历史原罪”得到彻底洗脱,美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后种族歧视”的历史阶段。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美国不再是莱特牧师在疯狂布道中所宣称的“由富有白人”统治的国家。

但是,奥巴马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除了象征性的历史意义之外,对实际进一步推动美国黑人群体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改变将会起到怎样的所用?在相关的法律、政策、研究和传媒领域又会因此进行怎样的改革或调整?这些问题只能由新的一届美国政府、国会、高等法院、学者和广大的美国人民以实际的行动来回答了。对我而言,最大的期待仍然是希望包括白人和黑人在内的美国人民能够借此机会彻底放下历史包袱,重新深刻地审视过往几十年在相关政策和研究领域的误区和盲点,并拿出勇气和魄力进行新一轮的更富建设性和可持续性的改革。

西裔和亚裔选民在这次大选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尤其是在多个摇摆州的关键战场上,他们之中大多数人对奥巴马的踊跃支持是他能夺取包括新墨西哥州、科罗拉多州、弗吉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在内的胜利的关键性因素。随着西裔和亚裔人口比例不断上升,再经过这一次的大选,相信非洲裔之外的少数族裔选民的参政热情将会大大提高,也相信代表少数族裔选民特别是西裔的政客们在美国政坛上的声音将会得到更多的重视。

其次,奥巴马的成功当选向世人证明了,美国梦依旧在这片土地上充满生机。即便仅仅是一个第二代的黑人移民,但只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和懂得把握机会,一样可以取得成功。美国作为一个传统移民国家,“美国梦”是吸引世界各地移民的原动力。奥巴马的成功为无疑为新移民的“美国梦”注入了新的内容和希望,从而吸引更多各地的人才。

第三,无论黑人当总统还是美国梦,都为美国价值观提供了一个最生动的例子。美国之所以成为大国,除了经济总量和军事力量之外,其价值观也是其能傲世全球所依靠的支柱之一。在小布什时代,美国的国际形象每况愈下,美国价值观渐渐在世人眼中失去了原有的魅力。奥巴马当选总统使美国在世界面前重新占领了政治和道德上的优势,如同克里所言,黑人做总统是一个觉醒的象征(symbol of empowerment)。

在西方民主国家中,还从来没有一个大国有少数种族的候选人成功当选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号称最为平等的法国,没有一个阿拉伯人或者黑人能当上总统;在德国,没有一个土耳其人能当上总理;在英国,也没有一个印巴裔人能当上首相。奥巴马当选之后,美国人就可以自豪地说:这样的奇迹只有在美国能够首先实现。奥巴马的当选令原本开始暗淡的美国价值的金漆招牌重新闪亮光泽,也令美国成为西方民主国家的范例。从这点来说,无论麦凯恩还是佩林都无法带来这种冲击力。

第四,美国政治风向从此左转。2001年9·11恐怖袭击之后,以小布什等人为首的共和党右派将美国的政治带入新保守主义轨道,对造成美国过去这几年在国际和内政上的外忧内困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在2006年中期选举中,民主党时隔12年之后重新掌握国会,已经标志着左派势力的抬头。因此,民主党此次上台本来就已经是大势所趋。

从奥巴马从政背景经历和投票记录来看,他属于民主党政客中左翼阵营的一份子,而且在此次竞选中他背后的主要支持和推动力量都是来自民主党阵营的左派甚至极左派,既包括肯尼迪、佩罗西、迪安、多德等门户之见极深的左派党内政治高层,也包括金主金融大鳄索罗斯和Moveon.org,以及ACORN等等在内的外围左派个人与组织。

在民主党同时取得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大胜的情况下,相信在未来的4年中,美国政治全面左转将不可避免。自从文化战争以来,美国左右的分歧就越来越大,温和派逐渐被边缘化。如果民主党党内以克林顿夫妇为代表的温和派被进一步排挤,无法在政治角力中站稳发力来有效压制住极左派在民主党内全面势力抬头,那么美国将极有可能出现左转过速,重蹈矫枉过正的覆辙。

另外一方面,有可能加速这一潜在危险的还在于保守阵营下一阶段的反应。在左派全面掌权、右派溃败的情况下,保守派阵营是否会出现过度的反弹?如果会,那么这些反弹必然会反映在共和党的国会议员的立场和态度上。为了更加迎合和确保更趋于保守的选民的支持,共和党的议员将无可避免在短期内更加向右倾斜,这可能造成原本立场相对温和的议员被迫往右靠。如果上述情况果真发生,在今后这两年,国会中跨党派合作的意愿和可能性将进一步下降,导致内政上的左右分化更为加剧。 

第五,新生代的崛起。今年的大选是美国近100年来投票率最高的一次选举(1908年选举投票率达65.7%,但那时女性是没有选举权的),总共有一亿三千六百万人参加了投票,投票率高达64.1%。而其中,新生代年轻选民参政和投票意欲高涨,数以千万计的年轻人在这次空前规模的选举中,参加了他们第一次的竞选集会,投下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一票。从这次选举的投票情况来看,选民的年龄与对奥巴马的支持成反比,根据出口民调的结果,18%的选民介于18-29岁,他们当中高达66%的人支持奥巴马,是奥巴马在这次竞选中除了黑人选民之外最为中坚的力量。奥巴马阵营在这次大选中,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从捐款、宣传到拉票,互联网络成为激发和推动无数年轻人助选和投票的热情的最有效途径。

身在美国,我更能体会到年轻学生对选举的狂热。正如四川地震使中国年轻人一夜长大一样,2008年也使美国年轻一代加速成长。这些年轻人,在一年前可能还只对iPhone、Youtube、Facebook、橄榄球、棒球、篮球之类的玩意儿或体育运动着迷。但是在这一年之中,他们经历了美国多年来最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也经历了以往只能在教科书中看到的金融危机。

过去这十年间,随着贸易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纵深给世界和美国带来的这样那样的负面后果凸显,以及随着恐怖主义和反恐战争的升级给世界和美国本土安全造成的严重创伤,美国年轻的一代骤然发现,美国已经不是他们原来心目中无所不能、无坚不摧、处在道德巅峰的超级强国。而经过这一次大选,他们更加发现原来自己的力量可以创造历史。这一次的经历,使得美国的年轻一代骤然觉醒,也必然会铭刻在他们的心中。

经过了2008大选,美国的年轻一代眼中的世界将注定和他们的前辈非常不一样。可以说,在美国经历了民权一代、反战一代、里根主义一代、文化战争一代之后,一个带有时代烙印的“奥巴马一代”也宣告产生。在美国发展的这个关键转折时期,在“Change”和“Move On”等口号的激励之下,在不少经历过民权运动、反战运动等激进年代洗礼的、包括高级知识分子在内的社会精英们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以及主流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美国年轻一代的政治行为、价值判断和道德标准,将有能力影响这个国家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政治和社会走向。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可能是美国2008大选中对美国未来发展道路有长期意义的最重要的影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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