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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手记四十八】总统选举百日倒数形势分析

【美国大选手记四十八】总统选举百日倒数形势分析

文:尼伯龙根·蜗藤

 

今天是美国总统竞选百日倒数,简要总结和分析一下近期的选举要事和形势。

初选结束之后,人们大多以为麦凯恩和民主党会对奥巴马展开猛烈攻击,可是麦凯恩的竞选至少到目前为止,还象打开盖子煮水有气无力,无论在哪个方面都不成气候。

首先在传媒战中,麦凯恩完全被奥巴马抢去风头。有关媒体报道量的统计中指出,在希拉里退选之后,在所有相关竞选的新闻中,奥巴马出现的频率是78%,而麦凯恩只有51%。根据盖洛普7月25-27日的民调,32%的人认为媒体对麦凯恩进行不公正的负面报道,比奥巴马的高出一倍有余(15%);39%的人认为媒体奥巴马进行不公正的正面报道,比麦凯恩的高出两倍有余(12%)。

就以最新的双方出访为例。上星期奥巴马出访亚欧,大帮记者簇拥而行,连三大电视台的新闻主播:CBS的Katie Couric、ABC的Charles Gibson和NBC的Brian Williams也陪同出征。而在三月份,麦凯恩出访中东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新闻主播随队出征的待遇。如果说3月太遥远, 6月底麦凯恩出访哥伦比亚和墨西哥,同样是报道寥寥。最后还是哥伦比亚女议员被解救才让当时正在出访的麦凯恩沾了一点人气。奥巴马出访亚欧时,所有电视台都在地毯式报道,除了右派的fox外,各大电视台几乎都把麦凯恩给忘了。可怜的麦凯恩,竟然要靠和纽约时报的口水仗来博得眼球。

在初选阶段,希拉里抱怨过媒体对自己的不公。可是现在就连拥有自己宣传阵地的共和党方面也抱怨起媒体不公起来。除了新闻覆盖面之外,麦凯恩还抱怨纽约时报不肯按照对等原则,刊登他对奥巴马一篇有关伊战的文章的反驳。纽约时报编辑把这篇投稿打回给麦凯恩,要求他按照奥巴马的对伊战胜利的定义来改写。麦凯恩于是抱怨纽约时报对两人的双重标准。老实说,纽约时报是什么态度麦凯恩又不是不知道,从2月份开始,纽约时报就一直咬着麦凯恩不放,可谓最敌视麦凯恩的媒体之一。麦凯恩大有可以投稿的地方,但他坚持投纽约时报,向敌人抱怨不公,明显就是自我炒作的成分居多。

其次在筹款方面,麦凯恩一如所料地远远落后于奥巴马。在6月份,麦凯恩筹到了2千2百万,是有史以来的最好的成绩。但是奥巴马就筹得破纪录的5千2百万美元,是麦凯恩的两倍多。麦凯恩的筹款数字一向都不高,以前可以用共和党初选已定,选民没有捐款热情来开脱。但是现在进入了两军对垒阶段,这个就再也不是开脱的理由了。

麦凯恩在奥巴马声明不接受公款选举后曾再次许诺自己一定会接受公款选举,这样一来他的花费上限就只有8千8百万。当然,共和党筹钱的本事一向很高,大可利用名目繁多的527广告为麦凯恩开路助阵。但不管怎样,个人筹款能力都是奥巴马最引以为傲的事情,以他的筹款力和趋势来看,总筹款额达超过2亿都不会令人意外。金钱虽然不一定能买到胜利,但使得奥巴马可以在关键州早早就展开广告攻势,大大鼓涨了声势。就连奥运会的高达75万美金30秒的黄金时段,也吓不倒奥巴马。

另外,在国际和外交形象方面,奥巴马也令麦凯恩相形见绌。奥巴马的黑人身份确实为美国长了不少脸。不少欧美澳洲盟友国家,都视奥巴马为推动美国改变的象征。但是一直以来,大部分美国人对于奥巴马的外交能力还是颇有疑虑的。奥巴马的亚欧之旅至少在场面上就大大挽回了这个劣势。

上个星期是奥巴马最风光的一周。奥巴马以参议员的美国“公民”身份,摆出美国准总统的架势出访亚欧各国。无论在阿富汗还是在伊拉克,以色列还是巴勒斯坦,德国还是在英国,奥巴马都受到当地政要的热烈欢迎。在德国柏林,奥巴马在此行程中唯一一次公开演讲,更吸引了20万人集会,远远抛离了当初肯尼迪和里根在柏林以总统身份演讲时的记录,魅力真是没法挡。相形之下,麦凯恩就失色多了,只能讪讪地为自己开脱:我希望是以总统的身份在那里发表演讲,而不是以候选人的身份;并酸酸地强调自己和欧洲多国国家首脑关系熟络。

奥巴马最大的收益无疑在阿富汗和伊拉克问题上。如果说之前奥巴马的伊斯兰背景可能有助于增进美国和阿拉伯世界的关系,那么这次出访就是一个实战的演习。在这两个最能左右选情的地方,奥巴马都取得相当不错的成绩。无论在伊拉克还是在阿富汗,奥巴马和这两国的元首都谈笑风生。在奥巴马访问伊拉克之后,伊拉克总理就提出一份几乎是和奥巴马同声同气的美国撤军时间表,就如同帮奥巴马拉票一般。

传统盟友以色列对于奥巴马应该是最有戒心的,但是这次奥巴马的中东之旅仿佛大大缓解了以色列的疑虑,以色列至少在表面上维持对奥巴马的客气,即便不帮奥巴马拉票,也不至于拖后腿。

现在美国民调对奥巴马处理国际事务的信心大增,已经追平或者超过麦凯恩了。当然,外国的支持对于国内竞选的影响不是绝无风险的。很多右派刻意把奥巴马受欧洲盟国支持和向外国示弱拉在一起,宣扬奥巴马借世界来压美国等论调。而奥巴马临时取消探望在德国的受伤美国士兵一事更是被右派看作是只顾自己出风头,而不真正关心国家和民生的写照。而麦凯恩也立刻推出广告,列举奥巴马没有在参议院召开过一次关于阿富汗形势的听证会、不支持增加海外军费、出访欧洲宁可抽时间健身也不愿探望基地驻军。

且不论奥巴马此次亚欧之行是否真的在外交上有无实际成效,从选举的角度而言,它都不愧是一场成功的大秀,沿袭并进一步拓展了初选以来奥巴马阵营注重形象打造(或“造神运动”)的路子,从美国国内走向国际。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奥巴马竞选的成功秘诀,我想那就是:奥巴马和他的团队太懂得创造和推动形象的力量(the power of image)。看看电视、报纸、网络上密密麻麻的德国人仰头为奥巴马欢呼的图片,又有多少美国人会费神了解奥巴马对欧洲和中东的具体政策走向?但是只要是看了这些图片的人,没人会否认奥巴马拥有正面的国际“形象”。在那些在乎美国国际形象的美国选民眼里,那当然给奥巴马大大加分;对那些并不在乎美国国际形象的人来说,那也不是一件减分的事情;而对那些认为奥巴马只顾作秀,不务“内”业的人而言,反正他们都铁定不会给奥巴马投票,所以无论分数再怎么减,也不会对奥巴马的竞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也跟盖洛普民调的结果一致:对奥巴马此行感觉正面、负面和不了解的人的比例分别是:35(包括53%的民主党人,31%的独立选民,以及18%的共和党人):26(包括8%的民主党人,28%的独立选民,以及50%的共和党人):39(包括38%的民主党人,41%的独立选民,以及32%的共和党人)。

目前麦凯恩的形势吃紧。这点连右派媒体也不得不承认,并为此而心焦。麦凯恩的竞选总的来说是烧不开的温水。每次在电视上每次看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对着这么几十个人慢条斯理地讲话。如果对他过去不了解,真不知道他脾气火爆的称号是怎么来的。但是共和党的也不是全无胜机的,我初步点算一下,至少有以下几条。

首先,最大的武器还是种族主义牌。这条虽然上不了台面,但是还是共和党手中最可靠的武器。奥巴马如果不是黑人,在初选中绝对不可能走这么远;但是如果奥巴马是白人,在大选中麦凯恩就全无机会了。但是如何把握出牌的时机是很重要的,现在时间还早,等到大选之前一个多月左右对大选的影响就更大。另外,怎么打这张牌还得好好思量,奥巴马毕竟安然经过诅咒门的考验,共和党必须搞出一些更加有实质性的东西才有说服力。麦凯恩现在还一路走清高路线,不肯进行负面攻击,但是迟些时候恐怕也得身不由己了。

当然,无论是种族主义牌还是其它什么直斥极左自由派的牌,或者是攻击奥巴马自身缺点最重要的目的都是要激起右派保守选民反对反感奥巴马的情绪,刺激他们为麦凯恩投票。右派电台一直都在不间断地做着这件事情,相信在共和党全国大会后,大批以此为目的的电视广告就会铺天盖地地开始全面轰炸。

其次就是制造事端。这在麦凯恩的首席竞选顾问布莱克(Charlie Black)中的失言中就可以清楚地透露出来。6月23日,布莱克在接受杂志采访的时候说如果美国遭受类似911的恐怖袭击,就会大大有利于麦凯恩。布莱克的讲话理所当然地受到包括各界人士大力抨击。以事件影响选举是一个常见的策略,早在开国之初,麦迪逊就依靠对英宣战来赢得连任。所以共和党作为执政党,有此一招并不为奇。最大的可能性之一就是伊朗问题。前端时间双方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的之势。万一伊朗有事,那么早前声称要和伊朗无条件谈判的奥巴马一定会首当其冲。

如果说前两个策略是一手策略——主动出击的话,那么第三个策略就应该是第二手策略——静观其变和煽风点火。最近麦凯恩改变了自己的策略,从初选阶段经常提出主张,到现在以静制动,专门抓奥巴马痛脚。一个例子就是奥巴马对Surge行动的态度。最近美军在伊拉克的军事行动进展顺利,奥巴马也不得不肯定Surge的贡献;但碍于之前的立场,死口咬定即使时间倒流仍会反对Surge。这件事上,奥巴马本来的确是很难自圆其说,共和党和右派也抓住这点做了不少文章。可是,伊拉克政府并不配合,提出要求美军撤军的时间表,送给奥巴马一个大大的台阶。

但无论怎样,这种看似被动的策略至少有三个好处。首先减少自己出错的机会。之前麦凯恩在近海石油开采问题上口多多,率先开腔不支持,结果后来不得不随着共和党的大旗转变立场,结果被对手攻击出尔反尔,把主动变成被动。现在少说话,多挑错就可以避免这样的问题。

其次,奥巴马的攻击点在于布什政府,他只要批倒布什的政策就可以取得优势,把两党之争变成了对布什的全民投票。现在,麦凯恩就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让奥巴马多谈政策,然后把竞选变成对奥巴马政策的投票。这样就能一定程度上地转移了奥巴马的战略焦点。

目前共和党政府主攻的近海石油开采问题是一个好策略,确实搞得民主党穷于应对。反对近海石油的开采是党内大老戈尔和一众环保人士的命根。在这个问题上,奥巴马应该会死撑到底的,想来不会改变立场。在油价高涨的今天,反对开采近海石油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不过正如我前篇说的,在暑期之后,石油价格会下降。现在的价格尽管还是很高,但是已经比最高峰时略有下降了,所以这个攻击点不可能持续太久。不管怎样,今年的竞选的重点仍离不了经济,如何在经济议题上抓住奥巴马的痛脚,相信会是共和党下一轮攻关的重点。

最后,奥巴马为了拉拢中间和右派的选民,大幅度向中靠。尽管目前看来他的阵营还算坚固,但是FISA一事已经带来左派的一片不满。一把弓如果拉得太紧,总会有崩断的一天,奥巴马阵营肯定也会慎防这种现象。前一段时间,黑人牧师政坛老将Jesse Jackson在Fox的采访中私下说的话被放出来,掀起轩然大波。他说奥巴马高高在上对黑人训话,自己恨不得把奥巴马喀嚓了。对于这件事自然有不同的解读,有人认为是演给右派看的双簧,但是我觉得这个未必不是Jackson的心里话。像Jackson和Al Sharpton这种黑奴后裔出身的黑人民权领袖,对于一个半黑人新移民霸占了黑人的发言权一定是心有不甘的,这种失落非常容易理解。同样的道理也可以放在传统左派之中。麦凯恩尽可以利用奥巴马急于拉拢中间选民的心态,诱导奥巴马犯错。这样虽然不能把那部分选民拉到自己名下,但是也可以减低他们的投票意欲。

除了紧盯奥巴马政策议题上的漏洞外,共和党如果聪明的话,还应该顺着奥巴马阵营的思路,将奥巴马他“万人迷”形象背后众多的影子凸显化,比如奥巴马经意和不经意间展露出来的“骄傲自我”,还有令他在政坛上一蹴而就的“芝加哥温室土壤”。如何将这些阴影勾勒并暴露无遗?我认为最佳的方案并不是直接采取负面攻击,而应该采用另外一些“阴柔”的手段。奥巴马阵营在过去这大半年已经将奥巴马高度风光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肯定已经意识并开始警惕这场“造神运动”。共和党在对靠近中间的选民的攻心战中只要适度地催化一下这场运动的负面可能,我相信必定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奥巴马在民意调查中还一直保持着领先,盖洛普民调显示:过去这两周内最小差距是1%,最大差距是9%。随着奥巴马成功外访,奥巴马行情看涨,基本保持在6%或以上。但是这个优势非常之不保险,双方的角力还在继续。盖洛普最新的采访最有可能投票的选民的民调结果显示麦凯恩以49:44领先奥巴马。这与之前几个月的结果逆反,显示出共和党选民的热情开始上扬。选情到底如何走势?估计至少要到10月才可以真正明朗化。

另外,奥巴马和麦凯恩两人的竞选拍档到底最后花落谁家?前一阵子的调查中,麦凯恩在西裔移民中的支持度以1:2的比例不敌奥巴马,麦凯恩是否有能力和办法拉拢更多的西裔选民?这都是人们拭目以待可以影响竞选进程和结果的问题。

在各州的争夺中,奥巴马在大部分的民意调查中已经成功地攻占了传统红州蒙大拿。如果大选结果和现在的调查一样,那么奥巴马至少能拿243到264票,离270票差距不远。而麦凯恩只能有把握拿175票左右,另外还有一百二十票左右未定。争夺的关键在于俄亥俄、维珍尼亚、佛罗里达、内华达、科罗拉多和密苏里等州。为争取维珍尼亚州的选票,维州州长凯恩(Tim Kaine)目前俨然成了副总统的大热门。奇怪的是宾州这个奥巴马大败的州居然都一致划在了奥巴马名下,看来民主党的团结工作做得还不错。然而,毕竟现在离大选仍有三月有余,民调最多也就是个参考,真正的大选高潮恐怕还得再耐心等上一个多月。就让我们继续静观其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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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我爱这个城市

【音乐】我爱这个城市

文:尼伯龙根·蜗藤

I Love This City是张靓颖演唱的一首成都形象宣传片的主题曲。成都以及邻近的几个城市都是汶川地震的灾区,在地震之后一个月左右,成都就推出这首宣传歌,希望传递给全国人民一个信息:成都已经从地震中安定下来,成都依然美好。

我一向对这种宣传歌曲有成见。在我的印象中,这类歌曲都充满着空泛的歌词,曲调都是正统性的大歌。但是I Love This City让我改变了这个看法。

我不是成都人,没有去过成都,甚至连一个来自四川的朋友也没有。我对成都的认识,只限于它是四川的首府和其他一些书本上的知识。四川地震令我第一次如此关注这个城市。在地震后的一个多月,我一直有一种和成都等几个受灾城镇休戚与共的情感,而每次听这首歌都会令我仿佛又回到那段日子。

这首歌曲短小简单,旋律动听易记,加上张靓颖的演绎,从第一句“I love this city,微笑的模样” 开始,那阵温暖和亲切就围绕着我。短短几分钟的歌,我竟然可以连续听上几个小时,好几次还感动得差点连眼泪都要落下。

它要表露一种乐观精神,但是这种乐观不是那种欢天喜地,而是那种在灾难中坚强地抬起头,含着眼泪微笑着过好未来的日子的乐观。这种乐观的精神更加让我觉得感动。

张靓颖出道3年,唱过不少有名的歌,尤以情歌出众。出道之初,张靓颖被一些人诟病为唱歌没有感情,只知炫技,直到一系列情歌相继出彩之后,才渐渐堵住批评者的嘴巴。而I love this city一出,我觉得她以前大部分以感情取胜的歌都相形见绌。

好的歌手无异于好的演员,能把自己代入到作品的角色当中,依靠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去演绎作品。演员得到最高的评价莫过于让人忘记了他/她是一个演员,可是再好的演员也没有“自己”来得真实。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演技稚嫩的本色演员也能在一两部作品中取得成功的原因。张靓颖作为一个成都人,她对成都的热爱,对灾情的悲伤,对明天的自信无疑是自己最真实的情感。这种真实的情感当然比通过想象和创造出来的更加能够直入人心。

歌曲是简单的,但是张靓颖的演绎却非常具有层次和富于变化。从第一句开始,张靓颖磁性的嗓音就把那种对成都的热爱传递出来。接着,她标志性的音色变化把平静、深沉、俏皮和悠然自得的感情一一展现。到了童声加入之后,歌声就变得激昂高亢,在最高潮处的“Oh my city”还略带哭腔,提示了这个城市曾经遭受的伤痛,但之后歌声再次变得坚定而有力。在最后,主题在清唱中再一次重现,宛如小草在烈火后的迎风生长。

张靓颖在短短3分钟简单和不断重复的旋律里面,通过音色、节奏、和声、力度等各种细节的变化,展现出多面的性格,让人对旋律印象深刻之余又越听越有味,感受到成都每一面的魅力,实在令人百听不厌。

除了音乐部分之外,朴实的歌词也是打动我的一个重要原因。歌中列举了她对自己城市的爱的几个原因:她爱它微笑的模样,起舞的模样,安静的模样,骄傲的模样。整个歌词都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话,正是因为这样,就更加能打动普通人的心。

尽管我的城市不是成都,但是这首歌同样唤起了我对自己城市的思念和热爱。我离开自己的城市已经多年,但她一直在我心中,我亦如张靓颖一样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城市。我爱她每天六点钟就开始的茶市,爱她喧闹的人群,爱她随处可见的大排档,爱她亲切的方言。很多人认为我的城市又挤又乱,即便那真的,也改变不了我对她的热爱。

我记得在中学上英语课的时候,有一个外教就曾问我们一个问题: 为什么爱自己的城市?当我还在搜肠刮肚地在掌握不多的英文词汇中找出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我这个城市是如何地繁荣啊,如何的先进等等的时候,被点名的一个女同学就回答:因为我出生在这个城市,我的一切都和这个城市有关。我当时对这个解释非常地鄙视,顺道连高声赞好的外教也一并鄙视了。可是到今天,当我再次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比这个更好的答案。

一直以来,都有人教导我们应当如何爱国,有人喜欢把爱国和爱政府混为一谈,也有人说爱国不如爱制度。但是对于我自己来说,爱国也好,爱城市也好,只是出于一种天然而平凡的情感,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理论。生于斯长于斯,那里的一点一滴都是自己的记忆,都是自己的一部分。她的微笑,她的起舞,她的安静,她的骄傲,通通都和自己融为一体,即使离她万里之遥,也永远守望她的梦想。爱自己的祖国,爱自己的城市,归根到底也是爱自己,爱过去的自己,爱现在的自己,爱将来的自己。最淳朴的答案其实就是最终极的答案。

作曲和作词者叫苟伟,我原先不知道这个人,一查之下,原来也是四川的音乐人。怪不得能为自己的家乡作出这么好的曲。以后会继续关注一下这个作曲人。

我一直是张靓颖的歌迷。张靓颖是演唱奥运主题曲的热门人选,我也很希望她能唱奥运主题曲。在我看来,除了歌艺出众之外,张靓颖代表的是勇于奋斗,勇于面对挑战,勇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新一代,也是蓬勃向上的年轻中国的象征。

但是一个大地震改变了我很多的看法。瞬时而来的灾难确实能让人放下很多欲望,好好回顾一下自己身边的世界,更加珍惜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张靓颖能唱上奥运固然值得高兴,唱不上也没有什么损失。在我看来,能演唱出“I love this city”这首令人感动的歌,能为自己的城市扎扎实实地做一些事,已经是一个切切实实的成就,足以令人骄傲了。

再次听完这首歌,突发奇想:在奥运开幕中,张艺谋会不会加上一个四川板块呢?如果能够在那样的背景下听到这首歌,我相信它一定会带给我另一种的感动和激情。

 

张靓颖演唱版

 

15秒宣传短片

 

《I love this city》

词曲:苟伟, 演唱:张靓颖

I love this city. 微笑的模样
温柔中坚强 手放我心上
I love this city. 起舞的模样
如清澈阳光 轻吻你的窗
I love you,I love my city. 
就像你永远爱我一样
I know you are the rainbow of my heart. 
就像你永远爱我一样
I love the city. 安静的模样
无论在何方 守望她梦想
I love this city. 骄傲的模样
用阳光做翅膀 彩虹的方向
I love you,I love my city. 
就像你永远爱我一样
I know you are the rainbow of my heart. 
就像你永远爱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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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杂志:中国的挑战

《自然》杂志:中国的挑战

 

乘着奥运的东风,中国热在世界范围内再创新高,连科学界也不例外。今天上网一看,原来最近一期(7月24日)的《自然》杂志就是以中国作为封面报道的,而这期的主题也是中国。在这一期刊物内共有16篇有关中国的文章,散布于社评、新闻、新闻特写、回应、评论、书评、综述和通信等各种形式中。这么密集的中国题材,在《自然》的历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当然,作为一本科学杂志,《自然》上的文章都和中国的科学界有关。这也可以看作是西方主流科学媒体对于中国的看法,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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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文章是《中国的挑战》(China’s Challenges)。文章认为中国在数十年间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是在这些成就之下,仍然有众多的挑战:科研、人口、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挑战,还有地震威胁的挑战。

新闻特写中国展望(Vision of China)中简要讨论了中国面临的有关科技的五项关键挑战:航空技术、环境、科研、能源和公共健康。后四者都有其他的专门性文章进行讨论。

新闻特写China: the great contender中列举了中国近年来取得的科技进步。包括高达900亿美元的年均投入(根据购买力平价ppp计算),世界最多的年均科技大学生毕业人数,世界第二的科技文章出版量。尽管还有不如意的因素,比如基础科学投入比例只有5%(发达国家平均是20%),文章质量偏低(引用率只有0.39)等等,但是作者认为中国在科技上的崛起已经是一个无可逆转的趋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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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评论“The prizes and pitfalls of progress”专门探讨了有关中国科技进步的得失的原因(该文为中国科技政策研究所所长所撰)。仿佛是对上一篇文章的回应,这篇文章认为国际科技圈对于中文科学刊物的重视程度不够是中国科研文章引用率过低的主要原因。由此导致国内研究者以投英文刊物为荣,这反过来又使得中文刊物的质量下降,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文章又指出在中国科学界过于模仿西方,在和国际接轨的同时,忽略了本国的一些传统科学(文章中举的例子是在汶川地震中有几个学者用传统的办法预测了地震)。中国政府必须正视本国科学的定位,尽快把它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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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中的一篇(The man who unveiled China)专门介绍了李约瑟(Joseph Needham),回顾了这个英国人为改变西方对中国科技的态度而作出的毕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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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科研的系列文章中最有意思的莫过于另一篇essay,J.R.Hollingsworth的“China: The end of the science superpowers”。这篇文章从历史的角度回顾了世界科技中心的转移。从17世纪的中心法国到德国到英国最后到美国,每个科技中心的兴起都是以该国的经济强势为衬托的,而每个中心的衰落都起源于它们的自大:在衰落的最初阶段,他们都低估了自己的体系存在的问题,在高估自己实力的同时也低估了对手,以致都没有采取及时足够的措施来挽救开始衰落的科技体系。文章预言,除非美国及时警觉,不然就无法挽回这个衰落的趋势。中国无疑是最可能的下一棒,但是作者却认为,中国不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科技的中心。原因是目前世界的科技格局也在变化,大集团的科技产出模式逐渐让位于小规模的科研机构。因此,中国亦未必能够依靠强劲的经济实力就能夺得科技中心的地位。反而,世界的科技体系可能会由多元化的小中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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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专注中国科研之外,《自然》中还有其他文章是关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的挑战的。

环境和能源是关注的重点。新闻特写中有两篇专门涉及这个问题。“第三极”(The Third Pole)专门讨论了青藏高原的气候变化。在过去50年中,82%的冰川都在融化,而在最近10年中,有10%的永久性冰层开始降解。在过去50年中,青藏高原以每10年0.3度的速度变暖,是全球平均的三倍。除了全球暖化的大环境之外,还有两大区域性因素:首先是环境变坏导致大量的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灰尘被吹到青藏高原,其次人们用生物燃料产生的黑炭。这两种物质都加速了冰川的吸热能力,导致了冰川的加速融化。冰川的融化会对生态和人们安全构成很大威胁,而这正是中国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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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拉玛干的沙尘吹到青藏高原

另外一篇新闻特写“添加燃料”(stoking the fire)是专门讲中国的能源和环境的。文章分析了中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用煤国而面临的挑战。中国的用煤技术足够先进,但是却并非足够干净。如何平衡用煤和排气的矛盾,如何发展更加有效的回收废气的方法都是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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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篇有关中国环境安全的文章放在回应(correspondence)中。《中国食品中肉食比例的提高对水安全的冲击》指出,在中国,水安全危机除了普遍的原因(气候变化、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之外,食物结构的变化是一个主要的因素。生产一公斤肉需要两千到一万多升的水,而一公斤谷物只需要800到1300升水。中国食品结构中食肉含量的增长使中国人均食物耗水量比起1961年上升3.4倍(尽管仍大大低于美国),而同期人口增长只有1.9倍(笔者注:这个对比的逻辑有误,前者是人均,后者是总量,无可比性)。现有的数据已经超过了中国营养协会提供的最佳比例的50%,因为高肉比例的食物结构对于健康也是有害的影响。所以无论从用水安全还是公共健康计,中国食物结构中的高肉食比例都应该受到重视。

特别报道中的一篇《这些花朵哪里去了》(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回顾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指出了目前中国男多女少的不平衡现象(出生婴儿的比例为117个男孩:100个女孩),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偏向性政策(允许农村首胎是女孩的家庭生育第二胎)导致的(笔者注:农村不是所有家庭都可以生育两胎吗?和头胎性别无关吧?),也有学者认为这是选择性流产所导致的,也有可能因为对于女孩照顾不如男孩仔细而引致女孩死亡率偏高而致。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幸好,中国出生率的降低为计划生育政策的松动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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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评“How one child was deemed enough”中,再一次提到了中国的人口问题。这本《Just one child: science and policy in Deng’s China》的书是对于邓小平时代计划生育政策的研究。在书评中再次提出了中国政府应该认真考虑是否和如何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

最后,地震预报和防震也是其中的一项。在通信版中,Parsons提出了汶川地震之后四川盆地变得更加不稳定,新地震的可能性也就加大了。看来如何总结汶川地震的经验和教训是地震局和每一个中国人应该考虑的问题,切不可以“地震预报是世界级难题”就轻易地推卸了自己的责任。

《自然》杂志以如此大的篇幅集中讨论中国的问题,反映了中国成为继一个政治经济大国之后,也作为一个科技大国已经正式进入世界的舞台。如何面对和战胜这些挑战,当时每一个中国科技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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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家长廊】马勒

【音乐家长廊】马勒和艺术歌曲的交响化

文:尼伯龙根·蜗藤

七月份生日的最有份量的作曲家大概非奥地利晚期浪漫派作曲家马勒(Gustav Mahler,07/07/1860)莫属了。在美国某本“50大音乐家”的书的排名中马勒位列18位,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排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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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马勒

30年来,马勒在中国越来越流行,他的音乐流行度从小溪变成了大海:从80年代主流西方音乐史教材中被批判,到乐迷以拥有马勒的交响乐全集为荣,到听马勒可以显示自己的音乐修养与众不同,到现在马勒的音乐已经变成一般爱好者的常备曲目。

这其实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由于马勒的犹太裔身份,60年代之前马勒的音乐在德国(含奥地利,下同)以外并没有广泛流传,同时也被认为是艰深难明的。1960是马勒诞辰一百周年,以此为契机,马勒的音乐才广泛引起公众注意,从此才一步步流行了起来。到今天,马勒已经被公认为一个西方音乐史上不可或缺的人物。从这一点来说,中国和世界是几乎同步的。所以我相信假以时日,马勒的排名还会上升。

马勒最著名的作品当然是九大交响乐。其实马勒的交响乐作品不止9部,《大地之歌》按他的标准就是一部正宗的交响乐。那么为什么《大地之歌》没有列为交响乐呢?说来好笑,原来马勒自己有点迷信,相信作曲家交响乐不能超过9部,这个就是著名的“curse of the ninth”,源自贝多芬以后,伟大的作曲家都没有超过9部交响乐,贝多芬、舒伯特、德沃夏克和布鲁克纳都恰好写了9部交响乐。马勒对此有心理恐惧,在写完第8交响乐后,就决心把自己最好的作品留给第九,所以《大地之歌》就只能被剥去交响乐的名号了。

在写完第九交响乐之后,马勒还在构思第十交响乐。可是大概是他对宿命论迷信太深之故吧,第十交响乐最终也只完成了一个开头。

有意思的是,“第九交响乐之咒”的迷信起于马勒,也几乎终于马勒。马勒之后的交响乐作曲家大部分都没有受到这个诅咒,比如伟大的肖斯塔科维奇就有15部交响乐之多。唯一勉强的例外可能就是英国的和格·威廉斯吧,他也只做了9部交响乐,不过他也是一个“第九交响乐之咒”的迷信者。所以到底是这个迷信本来就灵验还是因为信者迷信而灵验呢?的确可以好好琢磨一番。

马勒的最高成就当然是交响乐。他的10部交响音乐作品几乎都是鸿篇巨制之作,其中有几部需要两张CD才能装下,而且马勒的交响乐作品也以艰深著称。交响乐作品在海顿和莫扎特时代是一种轻松休闲的音乐,贝多芬给予交响乐更多的思想内涵,但是马勒的作品即便和贝多芬的交响乐相比也更为“严肃”。听马勒的交响乐,不能当背景音乐听,而是要凝神静气,专心一致。除此之外,我们还不能用听传统交响乐的思维去听,因为马勒的交响乐的渊源并不来自交响乐,而是来自另外的一个领域:艺术歌曲。

德国是无可置疑的古典音乐王国,19世纪的德国浪漫主义音乐更是百花齐放。但是说到德国浪漫主义音乐的核心,那就非艺术歌曲(Lied)莫属。

艺术歌曲的特征是诗意。18和19世纪的德国出了众多享有世界声誉的诗人——歌德、席勒、海涅、莫里克等等。他们大量出色的诗作倾倒了一个世纪的德国音乐家。他们品读这些诗,为它们配上音乐,将其演变成为德国独有的艺术歌曲。在艺术歌曲中,诗永远是第一位的,而歌曲——即便在作曲家眼中——只是为了体现出诗意而已。

马勒是浪漫主义晚期的艺术歌曲大师,写了几套艺术歌曲套曲,最著名的是《旅人之歌》(Lieder eines fahrenden Gesellen)、《少年魔角》(Des Knaben Wunderhorn)、《吕克特歌曲集》(Liebst du um Rueckert )和《亡儿之歌》(Kindertotenlieder)。但是与舒伯特时代用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不同,马勒的艺术歌曲是用管弦乐伴奏的。

艺术歌曲如何从钢琴伴奏变成管弦乐伴奏呢?那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变迁。

早期艺术歌曲形式是独唱和钢琴伴奏。在莫扎特和贝多芬时期,这种艺术歌曲就已经出现,但是真正将其发扬光大的还是浪漫主义时期的作曲家——舒伯特和舒曼,他们是艺术歌曲的巨人,写下了数以百计的艺术歌曲,成为难以超越的高峰。

德国作曲家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他们头上永远有无数的经典,能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为求突破,后继的作曲家就唯有对艺术歌曲作出拓展。

勃拉姆斯是“两舒”之后的另一个艺术歌曲天王,他的思路有两个:首先是从民歌中取材,其次是把歌曲多声部化,以获得更多的变化。勃拉姆斯的笔下就出现了众多的有伴奏或者无伴奏的二重唱、三重唱甚至五重唱。

而另外一些作曲家的思路就是把艺术歌曲乐器化。孟德尔松就创造了无词曲的体裁(Lieder ohne Worte),这是完全用乐器把诗意表达出来。而李斯特就走另一条路线,把大量的舒伯特歌曲改编成为钢琴曲,力图把歌词抽离之后仍然能够保持歌曲中的诗意。

在多声部和乐器化两种成功的尝试之下,把艺术歌曲管弦乐化就变成了一个合符逻辑的进程了。瓦格纳在这时横空出世,影响了整个19世纪音乐,也大大加速了艺术歌曲管弦乐化的进程。对于艺术歌曲而言,他的影响至少有两方面:首先大乐队、大编制成为德国乐坛的主流,华丽的配器、宏大的曲风成为乐坛的时尚,这是艺术歌曲管弦乐化的精神因素。瓦格纳歌剧培养了一大批风格完全不同于意大利歌剧的歌手,他们声音洪亮,在良好的声响条件下足以和管弦乐队抗衡,这是艺术歌曲管弦乐化的物质因素。

马勒与理查斯特劳斯并称为德国晚期浪漫主义的参天巨树。两人都在1860年左右出世,成长时都深受瓦格纳影响,活跃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他们都热衷于艺术歌曲的创作,又同时都是伟大的指挥家,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乐队资源去演练自己的作品,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开创了艺术歌曲管弦乐化的潮流,为伟大的德国浪漫派音乐传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理查·斯特劳斯240多首艺术歌曲,除了早期的采用钢琴伴奏之外,大多数中后期的作品都采用大乐队伴奏。斯特劳斯本身是出色的管弦乐作曲家,又是出色的歌剧作曲家。因此他的艺术歌曲作品除了规模宏大之外,还更加追求戏剧性,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艺术歌曲、管弦乐和歌剧的结合产物。

马勒的作曲的源头同样是瓦格纳,他同样也是力主艺术歌曲管弦乐化的代表人物,但是马勒比斯特劳斯走得更远。除了把艺术歌曲管弦乐化之外,他还有更加远大的目标。

马勒是瓦格纳的整体艺术理念的信奉者。瓦格纳把歌剧和交响音乐融为一体创造出乐剧,马勒就决心将艺术歌曲交响乐化,把交响乐彻底地融合在艺术歌曲的诗意当中。在马勒的交响乐创作中,诗歌、艺术歌曲和交响乐密不可分。在他的意念中,几乎每部交响乐都有诗篇作为基础,交响乐本身就是诗的配乐。

马勒的四部管弦乐声乐套曲本身都已经是非常出色的作品了,而更重要的是这些歌曲都成为他创作交响乐的源泉。马勒的创作途径经常是这样的:他先读诗,寻求灵感,然后为诗歌写下旋律。这些旋律一部分会写成艺术歌曲,而另外一些就作为自己的交响乐素材。即便写成了艺术歌曲的旋律,马勒也仍会不时地将它们用在自己的交响乐中。

马勒的交响乐都和这些歌曲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第一交响乐的第一乐章的主旋律直接取材于《旅人之歌》的第二首;第二和第三交响乐都用了歌曲中的素材。第五、第六和第九交响乐都有着《亡儿之歌》的影子。而第二、三、四和第八交响乐都直接加入了人声。在马勒的一些交响乐中,除了长度之外,已经很难分辨到底是艺术歌曲还是交响乐了。诗歌、艺术歌曲和交响音乐在马勒的手中达到了空前的统一。

当然,最能反映马勒诗歌交响化思维的作品是《大地之歌》。这首大地之歌说来还和中国有关系,因为马勒看过德国翻译版的唐朝选辑之后有所悟,就从中挑选出七首,谱写了60多分钟的音乐,成为六个乐章的交响音乐。他挑选的六首诗分别是李白的《悲歌行》、张继的《秋日孤人》(?)、李白的《青春》(?)、《采莲曲》、《春日醉起言志》、孟浩然的《宿业师山房待丁大不至》和王维的《送别》(带问号的不能确定原诗),所以这部交响乐是名副其实的“艺术歌曲”。

不过不知道是德文翻译本的问题还是马勒自己的问题,《大地之歌》反映出来的意境和中文原诗颇有差距。最大差别的是最后一个乐章(也是最长的一个乐章),它糅合了孟浩然和王维的诗。他将孟浩然的诗用于描景烘托,用王维的诗写意抒情,描绘出一个苍凉的送别情景。孟诗写景空灵脱俗,悠然适意;王诗虽写送别,但表达的是佛家的随缘不执着。但是马勒表达出来却是一种叔本华式的悲观宿命,和原诗原意可谓南辕北辙。呵呵,马勒居然也深谙“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道理。

王维:《送别 》

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
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马勒的交响乐全集是一个热门,无数指挥家都出过马勒交响乐全集或者选集。各个版本的比较成为乐迷的口水大战。在我看来,最经典的录音当属伯恩斯坦。在马勒尚未大热的时候,伯恩斯坦就已经沉迷于马勒,并留下了两版全集录音,而当时全球仅仅有5版全集录音!伯恩斯坦录过两版马勒交响乐,在DG中有一次,指挥维亚纳爱乐乐团、阿姆斯特丹和纽约爱乐乐团,这版包括几部艺术歌曲,共有16张。在Sony中有一次,指挥的是纽约爱乐乐团,包括了部分艺术歌曲,但是没有大地之歌,共有12张。这两版各有擅长,但是从曲目的完整和编排的来看,DG版更胜一筹。DG版把相关的艺术歌曲和交响乐混合编排,这样就能让听者特别是初听者更加能把握马勒的艺术歌曲和交响乐的关系,而这正是认识马勒音乐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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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版马勒交响乐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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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版马勒交响乐全集

马勒的音乐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和第六交响乐。第一交响乐的第一乐章的主旋律就是《旅人之歌》的第二首,这也是我最喜爱的马勒的旋律之一。这两段音乐在youtube上都有,《旅人之歌》我挑了个费舍尔迪斯考的版本,第一交响乐第一乐章我跳了个埃森巴赫(Eschenbach)版的,大家可以听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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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五)

【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五)

文:尼伯龙根·蜗藤

(五)1824年总统选举与民主共和党的分裂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1824年的总统选举都是美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

门罗总统的退休宣布了老一代美国国父时代的终结。第一至五任总统全部都成名于独立战争和建国时代,即便是资历最浅的门罗,在建国的时候也已经是国会参议员。而1824年的总统选举就完全是新一辈的世界,他们年龄最大的在独立战争时仅仅是9岁的孩童,而最小的则是在独立战争之后出世的地地道道的美国人。

联邦党的消亡则宣布了第一政党系统的结束。然而民主共和党的一党独大却也避免不了分裂的命运。1824年的总统选举虽然还没有产生新的政党,但是党内分裂的大势却无法逆转,而且就在选举后,新的政党就已经开始酝酿。

美国建国以来的36年中,南北矛盾一直是核心矛盾,但是随着西部的开发,出现了政治上的新势力——西部。当然这个西部和我们今天说的西部不是同一概念,它指的是俄亥俄等新兴工业州,现在一般叫做老西部。而东北众州也开始了经济转型,从贸易为主逐步向制造业过渡,这在新时期的政治版图上也有极大的体现。

其实在门罗时期,西部的扩张就已经掀起了一场政治争执——密苏里州的制度问题。美国的领土扩张时,新的领土并不是直接成为美国的州,而是先成为“未组织的领土”(unorganized territory)。在移民逐步进入和各级机关成立并且到达一定规模的之后,才由国会授予州的地位。

但是在密苏里成为州的时候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冲突。当时,美国共有20个州,自由州和奴隶州各占10个。如果密苏里成为奴隶州的话,就会打破在国会中两者代表的平衡。这种情况下,尽管密苏里事实上实行奴隶制,但自由州代表却仍要竭力阻止它成为奴隶州。在激烈争吵之后,双方提出了妥协:首先准许密苏里成为奴隶州,但同时又批准原先属于麻省的缅因独立成州,以保持奴隶州和自由州数量的平衡;其次,双方同意以北纬36.5度为界,作为以后成立的新奴隶州的北部上限,(密苏里、维珍尼亚和肯塔基这三个已经成立的奴隶州不在此限制)。这就是著名的密苏里妥协(Missouri Compromise)。

领土扩张带来的除了南北之争外还有东西之争。20年代起,美国开始大规模向老西部移民,当时的热点是俄亥俄、印第安纳和伊利诺伊三个自由州。这三个州相继成为新的工业和农业基地。与东部州不同,它们的眼光和利益更在于扩大国内市场和内需上,因此在关税、土地以及联邦扶持等一系列政策上的态度既不同于东北,也不同于老南方,这就令政治形势进一步复杂化了。

上一篇我们已经讲过,门罗是一个郁闷的总统,主要的权力都由他那几位强势的手下掌握。1824年总统竞选来临之际,这几位政坛中的红人就为总统宝座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首先是财长克劳福德(William Crawford)。在8年前的民主共和党初选中,他深受年轻一代政客的拥戴,差点掀翻门罗成为民主共和党的候选人。他在麦迪逊时期就担任战争部长,在门罗执政的8年中,他一直把持美国财政大权,既资深又有权力。他出生于维珍尼亚,又代表乔治亚,有两大州的力挺,所以一开始就成为顶头大热。

其次是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他是老总统亚当斯之子,原是联邦党人,当年在对英禁运中一反联邦党的传统态度,支持民主共和党的政策,成功洗底。门罗为了拉拢新英格兰人,让他当了8年的国务卿。在国务卿期间,他提出了门罗主义,为美国百年外交政策奠定了基础。他代表的自然是东北州分的利益,也吸引了绝大部分联邦党遗老,是实力派干将。可惜他为人比较孤僻,所以尽管政绩不错又有地区支持,但是一开始却处于下风。

第三个是战争部长卡尔霍恩(John Calhorn)。他是正宗的美国人,也就是说他出世的时候(1782年),美国已经独立了。作为年轻一辈的佼佼者,他在30岁不到的时候已经跻身众议院,与克莱一道成为美国鹰派的代表人物。他出身于南卡,代表的是南方各州的利益。

最后一个就是众议院议长克莱(Henry Clay)。他是美国鹰派的领军人物,1812年战争之后,主张西扩。他来自肯塔基,以西部各州的代言人自居。

以上四人都是久经官场的老手,在华盛顿多年,互相知根知底。他们的争斗本来已经够激烈了,却不料一匹大黑马横空出世,震惊华盛顿,那这就是军界出道的杰克逊(Andrew 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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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逊的成名之作是1812年战争中的新奥尔良大捷,他也因此成为美国英雄。之后,他又继续领兵出征佛罗里达,取得了Seminole战争的胜利。尽管杰克逊有着如此彪炳的战功,在政坛却是一名初哥。1822年田纳西州议会提名杰克逊参选总统的时候,颇有点黄袍加身的意味:杰克逊本人原本并不希望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角逐总统。

如果关注今年美国选举的人,一定会对杰克逊的竞选策略有似曾相似的感觉。杰克逊在团队的推动下,在1823年竞选成功参议员,这才初次跻身华盛顿圈子。在一年左右的参议员生涯中,他奉行沉默是金的政策,没有提出任何有影响力的议案,几乎所有投票都低调处理,令人摸不清他的底细。很明显,参议员只不过是他竞选总统的一个台阶。

团队把杰克逊的形象打造为一个华盛顿的outsider。他们把华盛顿的政治描述成私相授受和一团黑暗,声称只有outsider才能改变华盛顿的政治,真正体现人民的意愿。而杰克逊有着国家英雄的光环,在政界白纸一张,正是能够改变华盛顿丑陋黑暗政治的最佳人选。

杰克逊的竞选不围绕政见,而是专注个人形象,即非issue driven,而是image driven。他的团队宣传的重点是:总统候选人的政见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人本身(It was the man, not the issue, that matter)。杰克逊身上笼罩着的“国家英雄”光环成为他刀枪不入的护身法衣——谁攻击他就是攻击爱国者,令他理所当然地在各种辩论中处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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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逊的强势出现大大搅乱了华盛顿的政治格局。克劳福德本来是最有希望的,他有着维珍尼亚出世以及代表乔治亚州的双重身份,坐拥这两个大州的支持。却不料在维珍尼亚州出世这一点却成为政敌特别是杰克逊的攻击点,毕竟维珍尼亚王朝已经持续了整整24年,是时候改变了。而在拉拢其它州的支持上,克劳福德也做得相当不好,他太工于心计,不愿意太靠近任何一方而得罪另外一方,结果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势力对他有真心真意的支持。

除此之外,克劳福德在关键时候健康也出了大问题。在1823年末,他中风偏瘫,整整半年才恢复过来。而他病后首次的公开露面就成为一次彻底的灾难,大家无法把一位以前精神奕奕、词锋敏锐的克劳福德和眼前这位步履蹒跚、口齿不清的克劳福德联系在一起。

而克劳福德的团队为了挽救他的竞选,竟作出了一个最愚蠢的决定:他们决定按照传统召开党团会议,提名民主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可是各方都嗤之以鼻,最后216位国会议员中只有可怜的46位到会捧场,提名克劳福德“代表”民主共和党竞选总统。这个举动不但未能挽救克劳福德的竞选事业,这种树大招风的做法反而更加激起其他几个竞选人一致针对克劳福德进行攻击,成为杰克逊口中的“旧政治”的最新写照。

杰克逊的强势冲击对卡尔霍恩的影响最大。南部各州和宾州本来都是卡尔霍恩占据优势,但也是杰克逊争夺的重点。这些州在1824年几乎全部转而支持杰克逊,卡尔霍恩甚至连家乡州南卡也保不住。卡尔霍恩感到竞选无望,就毅然退出总统选举,改而竞选副总统。他这一举动致使当年的选举混乱无比。剩下的四个参选人,都没有明确的竞选伙伴,于是退选的卡尔霍恩顿时成为他们的拉拢对象。杰克逊、亚当斯和克劳福德都提出让卡尔霍恩做副总统。

亚当斯原本处于下风,但是在克劳福德声势每况愈下的情况下,反而巩固了新英格兰的票,在纽约州也有明显的优势。尽管在南方几乎无望,却也可以占据一方,成为杰克逊之后的第二热门。

克劳福德在形势不妙之下,转而寻求和克莱的联合。克莱是四方中最弱的一个,他的阵地局限于西北地区俄亥俄、肯塔基等几个州,与杰克逊和亚当斯根本无法抗衡。接受克劳福德的联合建议对他而已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是克莱有自己的算盘:他希望保持多人参选,万一没有人能够超过半数当选,那么根据法律,就由众议院决定谁当总统,这时身为众议院议长的他就有足够的能量了。

就这样,四个候选人就在激烈的争斗中进入到11月。这时,在24个州中,有18个州已经采用了普选的形式,其中11个州采用了胜者全赢的规则,但6个依然由州议会选出选举人的州仍然举足轻重。其中包括最重要的纽约州,它拥有46张选举人票,占全部261张选票的18%,成为政治交易的核心战场:现任州长范·布南支持克劳福德;前任州长迪维·克林顿支持杰克逊;而纽约州众多的新英格兰移民则支持亚当斯;克莱在该州也有不少的同盟。纽约州不采取胜者全赢的形式,而且在这次竞选中,一两张选举人票就可能改变形势,所以该州的争斗尤为激烈。

投票结束后,杰克逊在西部和南部以及宾州都取得大胜,在普选和选举人投票中都一马当先,普选中赢了41.3%,而在选举人中得到了99张选票。亚当斯守住了新英格兰,并在纽约州取得了大多数票,以普选31%,和84张候选人票占据第二位。第三位的争持相当激烈,凭借维珍尼亚和乔治亚这两个家乡州和在纽约州抢得的5票,克劳福德虽然在普选票中垫底,但是在候选人票中以41:37票险胜在西部三州中获胜的克莱。专心竞选副总统的卡尔霍恩则一枝独秀,毫无悬念地当选为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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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杰克逊虽然在普选和选举人票中都领先,但是未能得到胜利所需的131票(majority),所以还不能宣告胜利。根据美国宪法第12修正案,排名前3位的候选人会自动进入下一轮,由众议院投票产生总统。投票以州作为单位,每州一票,超过半数者获胜。如果第一轮投票中没有人过半数,那么排名第三的将被淘汰,由剩下两人进入第二轮投票。克莱因为4票之差输给克劳福德而名列第四,未能成功进入国会投票。

于是美国历史上第二次由国会选出总统。可笑的是,克莱是四位候选人中竞选结果最差的一个,却偏偏掌握了谁当选总统的大权。究竟送谁上位?克莱其实心中早有打算:克劳福德相对来说靠近传统一辈,他的主张都和西部利益相违背,总统选举中以区区4票击败自己,比起另外两个人相差太远,肯定会一早出局。而在亚当斯和杰克逊两人中,克莱选择延续了哈密尔顿传统——既然硬要在两个都不喜欢的人中挑出一个,那当然就选那个相对来说不这么讨厌的。

克莱对杰克逊就有一种本能的反感:一介武夫,乡下人,毫无政治才能,打破华盛顿政治生态的外来者。而另外一个不便说出口的原因当然就是:万一杰克逊当了总统,那么同样来自西部的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轮得上呢?

克莱一向不喜欢亚当斯。亚当斯此人太过孤僻,不喜欢交际应酬,从政治家的角度看来并不及格。但是亚当斯的观点政策与克莱相近,两人都有华盛顿的政治经历,因此克莱更加倾向亚当斯。当然克莱从来没有明显表露自己的倾向——他还需要和亚当斯谈条件以取得最大政治利益。在一次“偶然”的巧合之下,克莱和亚当斯在同一饭店出现,还坐在了邻桌。在一番密谈之后的第二天,克莱就宣布支持亚当斯。其实克莱的眼光并不囿于暂时的个人利益,而是向西部倾斜的国家利益,并借此为自己在以后的选举中布局。

在取得了克莱的支持之后,亚当斯的形势就变得乐观了。支持亚当斯和克莱的州总共有12个,已经占了一半的票数,亚当斯只要多一票就能够当选总统了。而一些原本支持克劳福德的州在克莱的斡旋之下也同意:如果克劳福德出局就支持亚当斯。

如果对亚当斯而言克莱的支持是人力所为,那么举足轻重的纽约州的投票可谓“上天眷顾”。本来纽约州长范·布南一直站在克劳福德一边,面对克莱的压力也不退缩,使得该州支持克劳福德和亚当斯的代表各半。如果投票时也是如此的话,该州就根据法律投弃权票,这样的话,就要进行第二轮投票了。可是一位虔诚的议员却“听天由命”地改变了这一切。这个议员在杰克逊、克劳福德和亚当斯三方中难以取舍,摇摆不定,最后便交由天意决定。在投票的前一刻,他已经决定投克劳福德,但是仍再一次低头祈祷上天指示。就在这时,一张写着亚当斯名字的字条“碰巧”出现在他前方的地上——原来这就是上帝的指示啊!于是他就毅然投了亚当斯一票。最后,亚当斯在第一轮投票中就赢取了13个州,比所需票数多一票,成功当上了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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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杰克逊成为美国总统选举史上唯一一个普选和选举人票上都战胜对手,却又失掉总统宝座的人。杰克逊和他的支持者自然对此怒不可竭:如何能想象一个人民投票选出来的英雄最后就是敌不过一帮政客的私相授受呢?而杰克逊自己也意识到华盛顿的圈子容不下自己,尽管他背后是最广大的民意。于是他断然拒绝了华盛顿圈子的挽留,辞去了参议员的职务。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打定主意要带领他的支持者,打一场农村包围城市的人民战争,决心在1828年卷土重来。杰克逊的“出走”标志着民主共和党连表面的和气也维持不了,正式走上分裂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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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家长廊】奥芬巴赫

【音乐家长廊】奥芬巴赫、轻歌剧及19世纪流行音乐

文:尼伯龙根·蜗藤

另一个生日在六月的作曲家是奥芬巴赫(Jacques Offenbach,1819年6月20日),他本身是德国人,在科隆出生,但是14岁之后去了法国,在法国成名并以法国音乐家的身份为人所知。

图:奥芬巴赫

法国在当时是欧洲文化的中心,即便当时德国音乐远远超出法国音乐,但是在总体文化上,德国给人们的印象还是土气。很多国家的音乐家都慕名去了法国,比如波兰的肖邦、匈牙利(当时是奥地利)的李斯特等等。就连音乐王国德国也有不少人流向法国,在法国寻找自己的事业。这在以歌剧写作为主的德国作曲家中尤为突出:格鲁克在巴黎到达事业的最高峰,梅耶贝尔也是如此,而本文的主角奥芬巴赫亦然。大概是华丽的歌剧舞台比一般的音乐更加离不开时尚之故吧。

奥芬巴赫在十九世界西方音乐领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他是一位高产的作曲家,最擅长写的是轻歌剧(operetta)。我仔细点算了一下,在33年的轻歌剧创作生涯中,他一共写了98部轻歌剧,平均每年3部,高峰期产量竟达每年5-6部之多!他的作品深受当时老百姓的欢迎,到歌剧院欣赏奥芬巴赫的轻歌剧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最爱的娱乐方式。

尽管奥芬巴赫如此受欢迎,但是在西方音乐史上,他得到的评价却不高。理由和中国人更加熟悉的约翰·斯特劳斯的一样:他们的音乐在当时都是属于流行音乐,不登西方严肃音乐的大雅之堂。

西方音乐界中对流行音乐的定义一直是含糊不清的。在工业化的20世纪还好办,因为有大规模流水线生产这个死指标。但是在19世纪时期到底什么算是流行音乐?答案一直都是糊里糊涂。大抵一般民众喜闻乐见的、容易参与的就属于流行音乐一类。这个界线其实很难一刀切,比如就连音乐专家也说不清正宗古典音乐家门德尔松所作的无词歌和一般的沙龙音乐作品有什么大的分别。

轻歌剧就是一个被音乐史家归为流行音乐的一个门类。轻歌剧是否为奥芬巴赫首创在音乐史上还有争论,但是即便奥芬巴赫不是轻歌剧的首创者,也是一定是把它一手栽培,发扬光大的人。

轻歌剧的几个特点令它被归为通俗的流行音乐中的一员。首先是篇幅短小,在奥芬巴赫早期的轻歌剧几乎都是独幕剧。在轻歌剧发展后期,长度倒是增长到2到3幕。但是考虑到当时整个歌剧界都流行长篇巨制(比如瓦格纳的歌剧),轻歌剧相比而言还是短小精悍。

其次,轻歌剧并不纯粹以唱为主,而是夹杂着大量的对白,这些对白的分量甚至比格鲁克之前的意大利歌剧还要重。最开始的时候是纯粹的对白,后来的发展中,才渐渐有一些背景音乐在对白时伴奏。尽管如此,对白的比例还是非常大。

第三,从题材而言,轻歌剧接近生活,甚至取材于最新的新闻事件,多用喜剧的形式和讽刺的手法。在这一点上有点像今天的肥皂剧(TVB叫处境剧)。

最后,在演员上面,轻歌剧对于表演者的歌唱要求不高,音域和技巧不需要接受长时间的专业美声训练,反而对于表演者的表演要求更高。

从以上种种特点来看,轻歌剧的出现实际上是对格鲁克歌剧改革以来的传统的逆反。格鲁克认为歌剧是一种用音乐来表现高尚情操和永恒价值的艺术形式,而轻歌剧却偏偏进一步发扬了格鲁克所批评的“庸俗”的意大利歌剧的特征。

事实证明,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各有各的市场和价值。轻歌剧的这些特征违背了“高雅”音乐的条条框框,为严肃音乐所不喜,但得到广大百姓的喜闻乐见。它们易于表演,题材轻松亲切搞笑,篇幅短小,特别适合百姓休闲放松,无怪乎能在19世纪的欧洲风靡一时。

这样,在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前期,轻歌剧经历了空前的繁荣。轻歌剧作曲家涌现了“四大天王”,为首的自然是奥芬巴赫,此外还有把奥地利的小斯特劳斯(John Strauss Jr.)和苏丕(Franz von Suppe),以及匈牙利的雷哈尔(Franz Lehar)。斯特劳斯以圆舞曲闻名,但是轻歌剧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其代表作是《蝙蝠》,该剧到现在还经常上演。苏丕的轻喜剧现在几乎都不再上演了,但是几首序曲还经常被演奏。其中最著名的《轻骑兵序曲》和《农夫与诗人序曲》一直是音乐会上的热门曲目。后者在我小时候一直作为电台中风浪预报的背景音乐,所以我对它的印象尤为深刻。雷哈尔则是更为后期的代表,最著名的是《风流寡妇》,录音版本也相当多。

轻歌剧的繁荣一直维持到一战结束。随着录音、广播以及电影的普及,百姓的娱乐生活开始多元化,轻歌剧渐渐丧失了在流行音乐和休闲娱乐中的带头地位。相对简陋的轻歌剧开始向更加专业和精致的方向发展,逐渐演变成为今天的音乐剧。其实轻歌剧的基本元素都能在音乐剧中找到痕迹。

奥芬巴赫之所以名列轻歌剧的天王之首,自然是因为很多风靡欧洲的作品都是出自他的手笔。《美丽的海伦》和《地狱中的奥菲欧》是其中最著名的两部,在欧洲热演20多年,经久不衰。前者引发了一位法国糕点师的灵感,创作了一种叫做Poire belle Hélène的甜品(把糖浆淋到雪梨上),更在这基础上弄出来一系列的法国甜品Crepe Suzette。后者就更有意思了,它讲的也是奥菲欧与尤利迪西的故事。不过相对于格鲁克的版本,这个根本就是一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解构(尽管当时没有后现代主义的概念),用现在的流行语来说就是 “恶搞”。从这部剧中,我们能更直观地看到轻喜剧为当时观众喜闻乐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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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58年《地狱中的奥菲欧》的演出海报

在剧中,尤利迪西不满丈夫对自己的冷淡,红杏出墙爱上了一个牧羊人,而这个牧羊人实际上是专门来到凡间引诱妇女的冥界之王普鲁东所变。为了与尤利迪西长相厮守,他设计让毒蛇咬死了她,将她带到了冥界。而奥菲欧也有外遇,他的外遇表面上是一个牧羊女,事实上是一个女河神所变(神仙都喜欢勾引凡人)。因此奥菲欧在尤利迪西死后,毫不悲伤,反而立即和牧羊女约会。可是迫于舆论,他不得不到冥界寻找尤利迪西,这时的背景音乐就是格鲁克的奥菲欧的咏叹调《世上没有尤利迪西》,不知道格鲁克听到了会不会从棺材了跳出来。

后面的情节更是热闹:众神之王朱庇特在妻子的压力之下,不得不把普鲁东召来审问。可是在审问中,众神都认为,朱庇特也其身不正,所以一致裁定只要把尤利迪西还给奥菲欧就对普鲁东既往不咎。就在朱庇特和普鲁东一起要放尤利迪西的时候,朱庇特居然发现尤利迪西非常喜欢现在的生活。更加要命的是,朱庇特竟然爱上了尤利迪西,想把她私藏起来。普鲁东当然不干,于是暗中通知了奥菲欧。奥菲欧和普鲁东要求朱庇特遵守众神的裁决,把尤利迪西还给奥菲欧。朱庇特无奈之下答应,但以尤利迪西不能回头看妻子作为条件。奥菲欧本来也不想看妻子,自然一直遵守得很好,可是朱庇特情急之下发了一个响雷,奥菲欧本能地转头四望,余光扫到尤利迪西。朱庇特和普鲁东立即大叫,尤利迪西不能回人间了,二神随即为尤利西斯的归属展开了争执。而奥菲欧也大喜,自己终于可以和牧羊女继续欢好了。全剧就这样在一片喧闹声中结束。

奥芬巴赫这部剧的恶搞,大概连周星驰也得佩服得五体投地。通过这部剧,我们更加可以体会到轻歌剧和严肃歌剧的分野,大概就是商业片和艺术片差不多吧。看看周星驰的电影在当代是怎样地卖座,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年奥芬巴赫的作品如此受欢迎了。

轻歌剧在一战以后就开始衰落,现在,奥芬巴赫的90多部当时深受欢迎的轻喜剧中,绝大部分轻喜剧再也没有上演的机会,其中的大部分甚至连录音也找不到。讽刺的是,奥芬巴赫今天之所以在爱乐者群体中还有一席之地,很大程度是依靠了一部严肃歌剧——《霍夫曼的故事》(Les contes d’Hoffmann)。这也是他流传至今最有名的作品。有意思的是,奥芬巴赫的这部唯一的严肃歌剧,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当时奥芬巴赫写完了音乐,但是未能完成管弦乐总谱就去世了(他仅仅完成的序幕和第一幕的总谱),于是就有不同人续写完成的版本,不同版本之间还有颇大的差别。在奥芬巴赫去世后4个月,这部歌剧首演,大获成功。直到今天,《霍夫曼的故事》还是歌剧院的热门剧目,而且还有最多的录音版本。可见无论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都有其价值,不可互相代替。流行音乐可以流行一时,但是严肃音乐就具有永久流传的潜质。

《霍夫曼的故事》中最有名的唱段莫过于《船歌》(Barcarolle)。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最有名的唱段竟然不是为这个歌剧而作。续写的人感到第二幕有个地方音乐较为薄弱,于是从奥芬巴赫的十多年前的旧作中取出一个唱段,加入到这个剧中。令这个当时根本没有被人留意的旋律成为奥芬巴赫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无心插柳柳成荫,世事的奇妙莫过于此。

《霍夫曼的故事》有多个录音版本,我听得比较多的是萨瑟兰(Joan Sutherland)和多明戈(Placido Domingo)主演,波宁(Richard Bonynge)指挥的版本。波宁擅长演绎歌剧和芭蕾舞剧,而他的妻子萨瑟兰更是花腔女高音的佼佼者,和卡拉斯等一齐带动了美声唱法的复兴。在youtube上有萨瑟兰的演唱会现场版,很值得一听。而youtube上的另一个版本来自于罗马尼亚的美女姐妹花艾奥达切斯库(Irina & Cristina Iordachescu)的现场版。这两姐妹不过30岁左右,从和声角度听来,竟然比萨瑟兰的版本更为动听,看来以后颇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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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波宁版本的《霍夫曼的故事》

视频:萨瑟兰和霍恩合唱的《船歌》

 

视频:艾奥达切斯库姐妹的《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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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家长廊】格鲁克

【音乐家长廊】格鲁克、《奥菲欧与尤利迪西》及歌剧改编

文:尼伯龙根·蜗藤

出生在1714年7月2日的德国作曲家格鲁克(Christoph W. Gluck)是德国出色的作曲家。他活在一个“夹缝年代”,前有巴洛克时代的最后一辈巨匠巴赫和亨德尔,后有古典主义三侠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这个夹缝年代并没有一个占统治地位的流派,有人把这个年代叫做洛可可时代(Rococo)。但是洛可可风格只有片刻存在,而且从来没有统治性的地位,因此与其把那段时期叫做洛可可时代,还不如说那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年代。期间新的音乐风格辈出,直接孕育了音乐改革和以后的古典风格。

在音乐史上,格鲁克是著名的歌剧改革家,主要有3个方面的改革。首先是歌剧的定位,即以音乐为主还是以话剧为主的问题。格鲁克认为应该以音乐为主,因此他在歌剧中大大增加了音乐的成分,比如把原本歌剧中大量的宣叙调中的独白,或者仅仅以简单的通奏低音伴奏变成了管弦乐伴奏。其次,格鲁克认为在意大利歌剧中歌手占的地位太高,以至于他们可以随便改歌,随便加上自己的花样,导致表现流于肤浅,不能表达出作曲家深刻的原意。所以在格鲁克的歌剧中,他要求歌手严格按照自己的音乐唱歌,不能任意更改。最后,格鲁克认为流行的歌剧题材过于庸俗和无趣,而真正的歌剧应该表现出人性的情感和真实。这些改革无疑是很重要的,不过格鲁克的年代离我们太久远,而且格鲁克之前的歌剧,特别是意大利歌剧,大都没有再上演。因为没有对比,很难从干巴巴的文字描述中得到什么深刻的印象。

一些人认为格鲁克是德国歌剧的先驱,这是不正确的。格鲁克虽然是德国人,但是他写的都是法语和意大利语歌剧,生平没有写过一部德语歌剧。虽然后来的德语歌剧家都向他学习,但是真正的德语歌剧要等到莫扎特才得以开创。

格鲁克在西方音乐史上非常重要,但是在中国并不算知名度很高,这个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语言和文化的隔阂,歌剧作曲家能在中国享有应有声誉的不多:瓦格纳和威尔第是大牛,属于超劲量级,自然不受限制;比才和普契尼次了一级,但是都有一些通俗的歌剧脚本,也容易被接受落;而莫扎特则算不上以歌剧为主的作曲家(尽管他歌剧也非常出色)。

语言是一个基本的障碍,但是另外一个障碍——文化上的障碍也难以逾越,而且更加带有普遍性。非但中国人不容易明白西方的歌剧,西方人对于古老年代的歌剧也有文化上的隔阂。西方很多歌剧,特别是格鲁克时代的歌剧,大部分以宗教故事和神话传说为背景。这些题材在现在的人看来,自然是大大的不合时宜。

歌剧演出家也深知这些弊端对于歌剧推广的不利,于是想方设法地把现代元素加入到歌剧上面去。有的改编把古人的服装变成现代人的服装,比如我就看过一个版本的费加罗婚礼(莫扎特),演员和道具都完全现代化,有现代的床垫,现代的塑料架等等。这种变化相当幽默诙谐,倒也合符费加罗婚礼胡闹的本性;有的改编附加了很多哲学隐喻,比如瓦格纳的歌剧,就有很多个现代的版本,这也符合瓦格纳重哲理的思维。然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一个歌剧的改编则来源于今天的主角格鲁克的一部歌剧——《奥菲欧与尤利迪西》。

《奥菲欧与尤利迪西》(Orfeo ed Euridice)是格鲁克最富盛名的作品,描画的是一个神话故事。故事中,奥菲欧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的爱妻尤利迪西死后,他便陷入巨大的哀痛之中。他的哀痛感动了上天,于是爱神阿莫蕾显灵告诉奥菲欧:他可以用自己歌唱的魔力挽救尤利迪西,但是有一个条件:奥菲欧无论如何都不能看尤利迪西的脸,否则神仙也难救,而这一条件,他却不能告诉尤利迪西。奥菲欧于是走入冥界,成功地找到了尤利迪西,并要把她带上人间。这个计划本来接近成功,可是尤利迪西这时候耍起“小性子”,埋怨奥菲欧不肯望她一眼,还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变丑了的原因,因此伤心欲绝,不肯跟奥菲欧重返人间。奥菲欧被逼得没有办法,终于回头看了妻子一眼,结果尤利迪西再次死去。幸而奥菲欧再一次感动上天,爱神又一次出现,让尤利迪西复活,令这对夫妇终于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固然有趣,但在一般现代人看来,这样的剧情不免过于俗套而简单了,很难勾起观看的欲望。有鉴于此,二十世纪的歌剧工作者就对该剧进行了改编,以创出新意。

改编的版本以Harry Kupfer的最为有名。Kupfer是德国的先锋派导演,在保守的东德时代,他就常常因为对瓦格纳的歌剧的大胆改编而受到批评。但是不可否认,他的改编往往深入发掘了经典歌剧的内涵,让一成不变的歌剧焕发出新意。

Kupfer对奥菲欧的改编是这样的:

他首先把整个剧放到现代。奥菲欧不再是一个头戴花环的鲁特琴手,而是一个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拿着电吉他的流行歌手。在序曲中,他和妻子的感情就经历了从甜蜜到因为他对音乐过于执着而转为冷漠的阶段,从而为以后的悲剧作出铺垫。第一幕开始,尤利迪西就因为忍受不了丈夫冷漠而跑出家门,被突如其来的汽车撞倒,急救之后不治身亡。这个铺垫比起原著就完整得多了。

最大的悬念在于奥菲欧如何进入冥界。改编版设计了奥菲欧因为怀念妻子而精神忧郁,最后被送入疯人院。他逃跑出去,遇见了一个小孩,而这个小孩正是原著中的爱神。在小孩的引导下,奥菲欧进入了冥界。他在冥界找到了尤利迪西之后,就要带她回人间。不料,尤利迪西还在怨恨他当初的冷漠,宁愿留在冥界也不愿意过没有爱的生活,除非奥菲欧再“爱”回自己。万分挣扎之下,奥菲欧看了尤利迪西一眼,结果尤利迪西就在满足中彻底死去,奥菲欧悲痛欲绝。

而就在这时,观众才发现:原来奥菲欧在疯人院逃出来后,是跑到一个电话亭拨打一个没有人听的电话。而之前发生的种种,完全是奥菲欧自己的精神分裂之后的幻觉(这时舞台上有两个奥菲欧)。现实中的奥菲欧心力交瘁在电话亭割脉而死,而精神上的奥菲欧则再一次碰到小孩,并被带到欧菲欧身边,夫妇两人在冥界中重聚。

该版本的舞台设计也很有特色。舞台用玻璃分割成前后两部分,作为精神的虚部上演在前台,作为实际人间的都在玻璃背后,虚虚实实,耐人寻味。

新版本对于奥菲欧一剧的改编有着非常深的影响力。对于这种改编,自然毁誉参半,但无可否认它延续了旧歌剧的生命力。该版本无论从受欢迎和专业角度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它是皇家歌剧院经常上演的剧目,也被评为“最具出色成就的歌剧”(Oliver Award for “Most Outstanding Achievement in Opera”)。

这个版本的演员也很有特色。奥菲欧的扮演者是一位男歌手Jochen Kowalski。男歌手演唱奥菲欧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轰动。格鲁克把奥菲欧的声部写得高得变态,一般男高音都唱不上去。这个做法在当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时正是阉人歌手的全盛期,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唱到女声部。事实上,第一位奥菲欧的扮演者,就是大名鼎鼎的阉人歌手Gaetano Guadagni。可是在阉人歌手推出历史舞台之后,男歌手能胜任这个角色的寥寥无几。不得已之下,这个角色一般由女中音反串。然而男女有别,女歌手始终不能完美地扮演男性的角色。所以又有一类专门的男歌手出现了,被称为counterauto,是专门培养成唱这种女声角色的男歌手。

这类男歌手十分紧缺,也有良莠不齐的现象。他们中绝大部分都是运用假声唱到如此的高音,只有少部分能用真声唱上去。而Jochen Kowalski就是运用真声演绎的一位。Kowalski歌声的优胜还在于细腻的质感,能够完美地表达出奥菲欧接近女声的细微感情,因此他成为演绎17-18世纪时期歌剧男声的最好演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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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个改编版本有什么遗憾的,那就是这个版本对音乐作出了一些修改,把我喜欢的《愤怒舞曲》一段给删掉了。从音乐角度看,奥菲欧一剧无疑非常出色,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有4段。序曲,《愤怒舞曲》(Dance of Furies),《精灵之舞》(Dance of Blessed Spirits)和咏叹调《世上没有尤利迪西》(Che Faro Senza Euridice)。

视频:《愤怒舞曲》

《精灵之舞》是音乐会常常演奏的一段,原谱为长笛所作,现在多改为管弦乐版本的。而这首曲子的中间一段,还常常被抽出来,成为小提琴家的常备曲目,曲目改为《旋律》(melody)。在youtube上就有海飞兹演奏的版本。

视频:《精灵之舞》

视频:海飞兹演奏的旋律

《奥菲欧的咏叹调》是该剧最出名的一首歌。现在的版本多为女中音所唱,也有counterauto唱的。下面的链接一个是女中音歌唱家Janet Baker的版本,另一个是Jochen Kowalski在这个改编版中的唱段,大家可以比较一下。

视频:Jochen Kowalski版本的《奥菲欧的咏叹调》

视频:Janet Baker版本的《奥菲欧的咏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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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四)

【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四)

文:尼伯龙根·蜗藤

(四)联邦党的覆没和门罗的“好感觉时代”(第八、九届总统选举,1816,1820

凭藉战争的东风,麦迪逊终于成功连任。然而,1812年战争对于美国而言也是困难重重。第一年基本是美英双方在五大湖区的边境拉锯战。但英国在1813年莱比锡战役中基本解决了拿破仑之后,欧洲大局已定,便腾出手来全面向美国发动进攻。英军分兵三路,分进合击,直插美国。北路由加拿大经由尚普兰湖(Lake Champlain)向纽约进军;中路直取首都华盛顿;南路猛攻新奥尔良。

美国在中路战事中一败涂地。1814年8月,首都华盛顿被英军轻取,总统麦迪逊仓皇出逃。英军本来想找人谈判,谁知美国政府一片混乱,居然找不到谈判对手,英军一怒之将华盛顿付之一炬。首都被焚,乃是美国军史上最大的耻辱,但首都被占却也意外地催生了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幸亏美军在北方表现不错,依靠少量兵力和民兵抵御了英军的进攻,总算挽回了一丝颜面。而最后的决战就发生在南方的新奥尔良。

国难当头,联邦党人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联邦党人一向反对与英国人进行战争,在总统大选中失利后,眼看战争已经无可避免,就开始担心自己的利益了。他们以新英格兰为基地,对外贸易一直是他们的最主要的利益所在。当年对英国的禁运已经大大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而现在和英国开战,对他们利益的打击更是史无前例。在国家利益和地区利益之间如何取舍?那无疑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选择。

在这个问题上,联邦党人中并不是铁板一块。很多温和派的联邦党人以国家利益为重。这以前总统约翰·亚当斯和他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为代表。老总统忘不了当年英国人给他带来的麻烦。而昆西早在杰斐逊时期就明确支持对英国的禁运,为此,他甚至失去了麻省参议员的职位。这种以国家为重,抛开党派之争和地区利益的态度使他赢得了民主共和党人的尊重,为他以后能够顺利进入民主共和党的核心层打下基础。

但是极端派的联邦党人却不那么想。这部分人以一个叫做艾萨克司集团(Essex Junto)的小团体为核心,以一帮麻省的商人和律师为主。在早期的联邦党活动中,他们一直是哈密尔顿的支持者,但在民主共和党夺得政权之后,他们分离主义倾向就开始暴露。在亚当斯连任失败之后,他们就试图策动哈密尔顿支持他们的新英格兰退出联邦计划。但哈密尔顿不为所动,于是他们就转投到哈密尔顿的敌人、民主共和党人伯尔之下。伯尔刚刚才竞选上副总统,但是在哈密尔顿的运筹之下,无法击败杰斐逊当总统(见第二篇)。而且因为伯尔在竞选中暧昧的立场,他也不受民主共和党主流待见,所以他对民主共和党和哈密尔顿都怀恨在心。于是伯尔和Essex Junto一拍即合,Essex Junto支持伯尔竞选纽约州长,而伯尔支持新英格兰独立。但是这个计划在哈密尔顿的干预下,再一次受到挫败,伯尔未能如愿当选纽约州州长,直接导致了两人的决斗和哈密尔顿的死亡。

1812年联邦党总统竞选的失败令联邦党笼罩在急躁的氛围中,联邦党极端派就取得了党的大权,1812年战争更令他们找到叛变和分裂的最好借口。Essex Junto的领袖人物是麻省众议员皮克林(Timothy Pickering)。皮克林早年跟随华盛顿左右,立下赫赫战功,在独立战争中担任总装备部主任(Quartermaster General),在华盛顿总统任期担任国防部长,在亚当斯总统任期更是官至国务卿,是个名副其实的老革命。在他的幕后策划下,一系列的分裂行动正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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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邦党分裂派的主使下,麻省和康州的民兵拒绝接受联邦指挥,实行“东北自保”,导致联邦军兵员不足,被迫第一次招募有色人种作为兵源。更有甚者,他们在美国海军和英军作战期间公然帮助英军战舰和走私船只逃脱美军的追捕。在新英格兰,退出联邦的言论也堂而皇之地在报纸上公开讨论。麻省州长甚至派遣密使向英国商量单独议和以及英军帮助新英格兰独立的计划。而分裂行为在1814年底到1815年初达到高潮,以新英格兰分裂派联邦党人参加的哈德福特会议(Hartford Convention)为标志。

可笑的是,皮克林自己为保自己的名声,并没有出现在哈德福特会议上,而是由他的亲信奥蒂斯(Harrison Gray Otis)一手主持会议。麻省、康州和罗德岛派出了官方的正式代表,而新罕布什尔和威蒙特代表则以“私人”性质参与。这个闭门会议开了接近3个月,详细研究讨论了新英格兰的分裂计划。第一步的行动就是派出特使和联邦谈判,要求联邦接受他们对宪法的修正,试图以此作出试探,作为进一步行动的基础。

他们对宪法的修改提议如下:1)禁止超过60天的禁运令;2)宣战、接受新州和禁运令必须得到国会三分之二的多数的通过;3)南方黑人奴隶不得以五分之三的数目算入人口数(就是黑人不能计入人口中);4)总统任期只能一任;5)不能有同一州的人连续出任总统。很明显,这些条件都是针对来自维珍尼亚的现任总统。

哈德福特会议召开时,美国正处于最危急的状态,分裂派联邦党人深信联邦政府不得不对他们就范。可是当1815年1月特使到达华盛顿的时候,却出现了反高潮。两个消息几乎同时到达华盛顿:一个消息是杰克逊将军(Andrew Jackson)在南方的新奥尔良获得了决定性的大捷。杰克逊以5000人对抗英军7500人,取得了歼灭英军过2000人,而己方仅仅阵亡13人的奇迹;另外一个消息则是联邦政府在12月24日圣诞节前夕,和英国签订了和约(Treaty of Ghent)(其实该合约的签订在新奥尔良大捷之前,换言之,新奥尔良之战是白打了)。这个合约让英美双方基本保持了战前状态,和平终于到来。

和平对于大部分美国人来说都是好事,但是对于联邦党来说却是灭顶之灾。分裂派联邦党特使向中央提出的条件顿时成为了最大的笑话,哈德福特会议的分裂和卖国行径当然无可避免地遭受猛烈抨击。尽管联邦党有温和派,但是绝大部分美国人都不会注意联邦党分裂派和联邦党的区别。联邦党顿时成为万众唾骂的对象,堕入万劫不复之地。

也因为这样,在1816年的总统选举中,联邦党首次没有派出任何总统候选人,尽管一部分联邦党人在投票时投了鲁弗士·金的票。这样,总统归属的悬念就落在了谁是民主共和党的候选人上。当时民主共和党的初选由国会中的民主共和党议员投票选出。

两个维珍尼亚人——门罗和克劳福德(William Harris Crawford)对提名展开竞争。这也是两个战争部长之争:门罗在1812年战争时临危受命,在1814年最危急的关头由国务卿兼任战争部长,为战争胜利立下功劳。而克劳福德在战争时期任美国驻法国大使,1815年底回国后接任战争部长。

门罗以前一直是兰道夫对抗杰斐逊和麦迪逊的武器,可是在接受麦迪逊任命为国务卿之后,他就进入了老一辈主流民主共和党人的圈子。而克劳福德则更受年轻一辈民主共和党鹰派的支持。因此民主共和党的初选成为新旧势力的一次对决。

尽管门罗受到麦迪逊的支持,又在1812年战争立下功劳,但是党代会上并没有胜算。鹰派翻出了门罗在1808年选举中和兰道夫联手对抗麦迪逊的旧账,指他们当时就已经违反了党的纪律;又指杰斐逊让麦迪逊继任,而麦迪逊现在也用同样的形式想让门罗继任,根本就违反了民主原则(因为门罗不受国会民主共和党大多数支持)。在这样的形势下,1816年2月的第一次党大会毫无结果,不欢而散,最后连结果也没有公布。但克劳福德的支持者声称克劳福德赢得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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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紧要关头,门罗成功拉拢了纽约州长汤普金斯(Daniel D. Tompkins),再一次结成了维珍尼亚——纽约联盟。鹰派看到形势可能有变,就在3月12日匆匆召开了第二次党大会,希望在门罗支持者部分缺席的情况下,强制通过克劳福德当候选人。可是门罗派支持者基本没有到会,缺席的人太多,最后到场的只有57人,不及规定人数。党大会只能推迟到3月16日进行,并凑够了118人的合法人数。在最后的表决中,门罗以65:54票胜出,令老一辈维珍尼亚王朝得以延续。汤普金斯被推为副总统候选人,也延续了维珍尼亚——纽约联盟。门罗虽然胜利了,但是党派的裂痕却进一步扩大了。

大选毫无悬念,门罗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获得217票中的183票。只有麻省、康州、罗德岛和达拉华投了鲁弗士·金。门罗获胜之后,以总统的身份巡视了新英格兰,完成了前任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没能完成的夙愿。迫于年轻一辈的压力,他不得不大量使用他的政敌:克劳福德被任命为财长;克莱被任命为战争部长,但是他拒绝了这一任命,仍然担任众议院发言人(这一留任在以后影响重大),最后由另一个鹰派人物卡尔霍恩担任战争部长。作为制衡,原联邦党人、另一位后起之秀约翰·昆西·亚当斯在门罗新英格兰之旅中被力邀担任了国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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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在大选失利之后,进一步衰落。有影响力的温和派几乎全部投向民主共和党,比如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成为了门罗手下的国务卿。最后有全国影响力的联邦党人就只剩下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一人。1816年之后,联邦党内的活动越来越少,变成了无足轻重的地方小政党,最后流于消亡。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相持的36年(1789-1824),史称第一政党系统(First Party System)时期。联邦党的基干力量起于独立战争时,政党成型于邦联制阶段,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成立立下汗马功劳。可以说,没有联邦党就没有美国。立国之初,联邦党把持政权长达12年,岂料一朝政权易手,就再无翻身之机,终于消于无形,令人叹息。

联邦党的衰落,有其偶然因素,比如卓越领袖哈密尔顿的决斗毙命、哈德福特会议错判形势,公开卖国等等。但是在更大的层面上看,联邦党逐步丧失自己的原则是其消亡最大的原因:联邦党最早坚持大政府,强调联邦权力,但到了后期,居然变成了维护少数州州权不顾国家利益的自私之辈。而民主共和党却逐步吸收了联邦党的正确的主张,而新一代鹰派上位,支持大政府主张,已经全面接替了昔日的联邦党。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例子就是,在是否设立第二国家银行的争论中,赞成的是民主共和党的鹰派,反对的是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的传统派。事实上,除了在总统选举中每每受挫之外,联邦党在国会中的势力也每况愈下。在建国之初,联邦党在国会中的议席超过60%,到了19世纪初期,就下降到40%左右,到了1810年,就只占四分之一,到了1820年,就只有十分之一了。这正是联邦党逐步没落的一个写照。随着越来越多联邦党人加入民主共和党,昔日民主共和党和联邦党的矛盾已经转化为传统民主共和党和少壮派的矛盾,联邦党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

1820年的总统选举中,门罗在没有对手的情况下,成功连任。总共232张选票,他独得229张,成为华盛顿之后最大比数通过的总统。门罗的8年统治,史称“好感觉时代”(Era of good feelings)。民主共和党一党独大,没有竞争,一切看上去都那么美,当年华盛顿无党争的梦想仿佛就要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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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门罗表面的风光并不能掩饰他实际上的失落:门罗并不如华盛顿那么一言九鼎,当政8年间,他并不能驾驭他手下那帮强势的年轻人。每每他对下属的决定作出反对,都会陷入无休无止的争吵。结果在八年中,门罗一直都在下属的推动和牵制下做各种事情,就连最有名的门罗宣言(Monroe Doctrine)也是在昆西推动之下宣布的。在八年任满之后,门罗可悲地看到自己的任内充满了各种不如意:1819年的经济危机、密苏里州是否实行奴隶制的争吵,自己的几个属下为争夺下一任的总统磨刀霍霍。

民主共和党的“一统江湖”不但没有带来美国政治的和谐,反而成为美国新的政治体系和党争的催化剂。失去了对手的民主共和党最终也不能独善其身。而1824年的总统竞选则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诡异、最荒谬的一次选举,也成为美国政治的新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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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手记四十七】春光灿烂奥巴马

【美国大选手记四十七】春光灿烂奥巴马

文:尼伯龙根·蜗藤

民主党初选结束接近一个月,奥巴马成为竞选中唯一的风头人物。在炎炎夏季,奥巴马却展现了春天才有的多变气质。在连串的变色行动中,奥巴马日子越来越舒坦,几个看起来的大难关都被他闯过,颇有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架势。

初选后,奥巴马面对几个大难题。首先是如何应对共和党的负面攻击。在这方面,奥巴马通过初选几个月的实践,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首先,他给大众预警:我奥巴马并非完人,肯定有很多不足,但是在竞选中有人专门要抹黑他。他6月20日在佛罗里达一个筹款会上说:他们(指共和党)的战略是要大家害怕我,他们会说我年轻没有经验,有个奇怪的名字(当然是指他的中名侯赛因),说我是个黑人,说我有一个活跃的老婆。这些都是旧一套的东西,会分裂我们,会阻止我们前进。他的这番言论可谓对付共和党负面攻击策略提纲协领式的归结:只要是对他的批评,到最后也可以被他归纳到以上几条,都是要“恐吓”民众以达到赶票的目的。

其次,奥巴马尽一切可能避免给予共和党发挥的机会。比如,他的志愿工作人员就曾经阻止过两个带头纱的回教的女支持者出现在集会当眼的地方——在奥巴马背后,以免被人照到合照。由于这两个女支持者不依不饶,这件事后来被传媒爆出来了,最后只得奥巴马亲自道歉了事。可以想象,类似的事情绝非仅有,而我觉得也这不仅仅是某个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和行为,应该属于应该奥巴马阵营的整体战略。

再有的一招就是高调替老婆米雪辩护。他说:不要再攻击我的妻子,她不是政客,只是普通人。米雪奥巴马最近争议颇大,早前有人重提她的“第一次爱国”的言论,最近其它言论也被翻出来了,比如“我们的灵魂已经破裂,问题在我们自己身上”,也有更多指她傲慢、强势和大嘴巴。把米雪和辛迪这两位可能第一夫人相比较更是八卦杂志热衷的事。辛迪给人一种传统的感觉,而米雪却是类似希拉里一般热爱政治的人,所以传媒中辛迪自然比米雪更胜一筹。奥巴马其实一直以妻子的强势为荣,在他的《希望的无畏》中他提到如果他和米雪是竞选对手,他一定不如米雪。可是现在,米雪却摇身一变成为了受保护的“小女人”。不过这招却赢得了不少左派媒体的赞赏,说奥巴马爱护妻子,有担当等等。而米雪本人也有意改变之前aggressive的形象,在电视访谈节目中充分上演其soft的一面,相信为了成就丈夫的总统梦,在公开场合她暂时会收敛气焰,走“低调”路线。

作足了预防措施之后,奥巴马就精心策划一连串的变脸了。

首先就是要处理好和希拉里的关系。大家知道,在初选中他们双方互相对骂,关系搞得非常疆。尽管奥巴马是胜利的一方,但是希拉里也有1800万的普选支持票,如何取得希拉里的合作对于奥巴马的大选前景是至关重要的。

奥巴马使出两招:首先是以分裂党的悬头利剑保持希拉里顶上的压力。尽管希拉里在退选演讲中声明支持奥巴马,但是她在随后两个星期就一直休假,没有公开露面。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希拉里忙了这么久,又是输家,身心俱疲,难道抽空休个假也不行?布什还三天两头跑回老家度假呢!但是左派阵营就不满意了,开始对希拉里讨伐,指责她阳奉阴违,嘴上说支持,实际上却坐山观虎斗。又挖出希拉里在2004年“不热心支持”克里的旧事,质疑希拉里是不是希望奥巴马在大选中落败,从而在2012年可以卷土再来。

奥巴马一边利用媒体对希拉里施加压力,一边又用利益进行引诱。希拉里在选举中欠下巨债。她的选举阵营欠下了2200多万,其中1100多万是欠希拉里个人的“内债”(就是希拉里自己掏钱借给自己的选举阵营)。根据美国法律,这些欠款必须在选举结束(就是8月民主党党大会)之前还清,否则希拉里就亏大了。希拉里正在为这笔钱发愁,希拉里的网站还在呼吁支持者帮助还债,但她选举活动已经中止,这样筹款的成效可想而知,一名希拉里的筹款员就承认在选举中止之后,他就几乎没有筹到任何钱。

奥巴马自然利用金钱来笼络希拉里的支持。早在希拉里退选之初,就有传言称奥巴马会帮助希拉里偿还欠款作为希拉里退出的条件。6月25日,奥巴马终于公开呼吁自己的筹款队伍帮助希拉里偿还大约1千万美元的欠款。在6月26日,他就和米雪一起捐助了4600美金(美国法律规定,个人选举捐款的上限是2300美金)给希拉里。当然,奥巴马的帮忙也不是没有条件的,他要求希拉里的筹款人在大选的时候帮助自己筹款。我个人认为,双方现在是互相利用和倚靠,奥巴马对希拉里而言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金钱上都有不可抵挡的可利用价值,而希拉里和克林顿对奥巴马而言无论是在短线竞选还是长线执政或争取党内势力而言也弥足珍贵,所以基本上是“一拍即合”。

在条件谈妥之后,6月27日,奥巴马和希拉里两人就在极富象征意味的新罕布什尔的团结城(unity,NH)并肩在集会上出现。奥巴马高度赞扬希拉里的成就,而希拉里也再一次高调赞扬了奥巴马,强调民主党一定会以团结的形象重夺白宫。奥巴马和希拉里谈笑风生,握手拍肩,互吻面颊,表现亲密,如何想象得到几周前他们还是视对方为死敌的对头——政客的变脸真是够快的!作为姿态,克林顿夫妇也捐助了4600美元给奥巴马的选举阵营,呼吁自己的筹款人帮助奥巴马筹款。奥巴马在此之前也大量吸收了希拉里的选举智囊团。这个智囊团在初选时候错漏百出,可是在大选时的经验却不错。这样,尽管奥巴马不太可能选希拉里作为副总统候选人,但是奥希合流也就不可抗拒了。这两天比尔克林顿也终于和奥巴马通了电话,尽管不知具体通话内容,但从面上看来克林顿迟早也会高调口头上支持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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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政客们一分钟前相互对骂,一分钟后把酒言欢是常有的事,算不上什么反复无常,那么公款选举(public financing)问题就是奥巴马真正的变色行动了。

奥巴马去年成为大热门之前,一来因为对于自己的筹款能力信心不足,二来为显示自己的高品格,曾公开承诺:一旦自己取得提名,将申请公款选举,条件是共和党候选人也同意公款选举。公款选举是由国家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助,以帮助缺乏资金的候选人进行竞选活动。这个规则的初衷是鼓励资金不雄厚的人也能参政(效果如何就不可知了),所以它同时对参选人的花费作出了一个上限的规定。尽管有各种软钱(soft money)的方式可以绕过这个上限,但是在公众的眼里,政客利用公款选举,无疑是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而且政客也可以标榜自己为清流,反黑金政治等等。对于当时奥巴马那样一个原本声望不高的候选人来说,这不啻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可是现在奥巴马已经一跃成为有史以来竞选中最能吸金的候选人,如果利用公款选举无疑是自缚手脚。2月份的时候,麦凯恩就利用这一点主动出击,说自己愿意在大选的时候愿意公款选举,要求奥巴马履行自己当初的承诺。奥巴马顿时变得十分尴尬,一再以自己还不是候选人来推搪。在4月27日,奥巴马还承诺会和麦凯恩一起研究如何保持公款选举制度。奥巴马虽然这么说了,但是实际上明眼人都知道,奥巴马断然不会让自己作出的承诺绑住自己的手脚。他要担心的不过是何时是一个最好的时机出尔反尔而已。

正所谓丑妇终须见家翁,终于在6月19日,奥巴马公开拒绝了麦凯恩的提议,正式拒绝公款选举。他说公款选举已经是一个被破坏了的系统(a broken system),自己自然就不必再遵守。要知道,按他以前的说法,他是“strongly support public financing”的,短短几个月之间,这个他曾经强烈支持的系统就变成了一个腐败的系统了。他还进一步解释了自己不利用公款选举的原因——“麦凯恩正在成为这个受损游戏的大玩家”(we face opponents who have become masters at gaming this broken system)。这样一来,愿意接受公款选举的麦凯恩反倒成了真正的黑金代表,奥巴马可真会倒打一耙。

奥巴马的另外一个理由就是他的竞选捐款大部分都是小额捐款(10-50美元),所以不是黑金政治。他自然暗指大额捐款是黑金政治了,但是他又为何要求希拉里帮助自己筹款,希拉里收的捐款可都是大额捐款啊,那么他不是也向黑金低头了吗?

奥巴马这个出尔反尔自然遭到共和党和右派传媒的猛烈抨击,麦凯恩就说:今天,奥巴马正在逐步显示出了他不过是又一个典型政客(Today, Barack Obama has revealed himself to be just another typical politician who will do and say whatever is most expedient for Barack Obama.)。就连左派的报纸中也有不少不满的文章。

不过奥巴马选的这个时机相当不错。现在正值油价飙升,媒体和民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石油问题上,两党正在为这个问题打嘴仗,奥巴马也正在大肆为对方可能的负面攻击打预防针,奥巴马的这个事居然没有掀起想象中那么大的波澜。另外,现在离大选投票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就算舆论如何反弹,还有足够时间作为缓冲。奥巴马的战术总能够在适当的时候去为自己排雷,实在是够高明的。

奥巴马在公款选举问题上的出尔反尔是为以前的高调解套,属于防御性的招数。但他在一系列政策上的出尔反尔就是主动出击了。奥巴马在初选的时候,为了争取自由派选民,在众多问题上都非常强硬,比如反战、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持枪、税收等。这些都是他在当时极力攻击相对温和立场的希拉里的得力武器。可是一旦进入了大选阶段,他的一系列政策就必须全面向中间靠,于是我们就看见奥巴马在公开场合一次又一次地在一个又一个的政策上180度大转弯。

首先是NAFTA。初选中奥巴马一直攻击克林顿匡正NAFTA,并借此打击希拉里。那时他把NAFTA形容为一个灾难(devastating)和大错误(big mistake)。但是在6月18日接受财富杂志采访时,奥巴马居然说NAFTA也相当不错(not so bad at all)。他说在竞选中很多东西都过火了(overheated),但当被问到他当时的措辞是否过火时,他又说自己不过做了每一个政客都会干的事。

其次是持枪问题。最近高院裁定华盛顿居民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有权携带枪支。加上最近几宗枪击案,是否禁枪再度引起美国人民对持枪问题的关注。作为自由派的奥巴马,一直是赞成禁枪的。在作为伊利诺伊州议员的时候,他就支持伊州的禁枪令。在去年11月的时候,奥巴马阵营还明确指出,华盛顿的禁枪令是合符宪法的。我还记得,在宾州选举前,他还嘲讽过小镇居民把苦涩发泄在枪支上(苦涩门事件)。但是在6月25日,高院判决一出之后,他就立即表态支持这个决定。转变之大连对手都大为意外,共和党原先准备的一大堆准备攻击奥巴马支持禁枪的材料,基本都用不上。

第三是死刑问题。6月25日,高院通过判决,禁止对路易斯安那州一宗强奸12岁以下幼女的罪犯的死刑判决。而奥巴马则公开高调地反对高院的判决,态度和麦凯恩一致,站在了保守派一边,这一表态顿时让保守派吃了一惊。自由派一向是反对死刑的,1999年和2001年,奥巴马都在有关死刑的问题的表决中持反对死刑的态度。而可是在这件案子上,由于民愤极大,估计大部分的民众都不赞成高院的禁止执行死刑的判决。奥巴马这样做法可谓一箭双雕:既顺从了民意,又展示了他温和的政治立场,堵住了那些断言他一当上总统必定会尽一切可能提名自由派的高院大法官的右派的口。

第四个是关于FISA的投票问题。FISA(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外国情报警觉法)修正案最早在下周就会由参议院表决(众议院已经通过了)。这个修正案为AT&T,Verizon等大电讯公司正在被起诉的几十件侵犯隐私的官司提供豁免,而这些大电讯公司之所以被起诉却是因为政府根据另一项法律对可疑人物进行未经授权的窃听而起。我的理解是两个不同的法例之间有冲突,现在要修改一条去适应另一条。隐私权属于自由派最看重的私权之一,所以很多民主党参议员(比如Dodd,Feingold等)都表示反对。而奥巴马也一直持反对态度,但是在6月20日,他却突然宣布将支持这个修正案。这连自由派都感到太过突兀,在他的网站上有超过14000人的群体表示希望奥巴马反对这个法案,但奥巴马目前还坚持支持态度。我估计他是为了避免共和党利用此事进一步攻击他不爱国,但是这个转变在我看来的确违反了一般自由派的理念。

第五个就是外交问题了。奥巴马一直支持不预设条件地和伊朗总统艾玛丹加(Mahmoud Ahmadinejad)谈判。谈判是否应该预设条件,是保守、中间派与自由派争执的焦点之一。在3月份的电视辩论中,奥巴马和希拉里还就是否和古巴领袖不预设条件谈判交锋过。而他的立场一直被共和党嘲笑为幼稚(naïve)。可是在本周,他又改口了,说谈判应该是有预备的(preparation)。后来他的团队出来澄清,说奥巴马说的是有预备,但不是有预设条件(precondition),所以奥巴马在这个问题的立场上并没有改变。天知道到底有预备和有预设立场有什么区别。反正别人说他无条件谈判,他就用有预备来推搪;别人说他善于转呔,他就用有预备和有预设立场不同来狡辩。

奥巴马最新的一个急转弯则是是关于伊战撤军。奥巴马在此次选举中首要的优势就是他是“反战派”,声言从2002年开始就以州议员的身份反战了。在初选中,奥巴马对希拉里的攻击主要就是希拉里当初支持伊战。当时奥巴马的承诺是,一当选就尽快撤军(几个月内),后来这个时间表延长到16个月。昨天(7月3日),他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最新说法是:或许他去伊拉克考察之后会“修正”(refine)他的建议,甚至最终也可能不是完全撤军,而是留下“残余兵力(residual forces)”驻扎在伊拉克。

看到这里,我几乎喷饭:这不就是麦凯恩说的可以接受在伊拉克长久保持少量武装存在吗?奥巴马在短短几个月内,从一个“最坚决的反战派”,甚至在他去伊拉克实地考察之前,就变成了一个他之前口中麦凯恩式的“战争狂人”!奥巴马此番言论登时激起千层浪,结果不得不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为之前的言论澄清:他对于伊战的态度从来没有改变过。一直以来都是说要在保证军队安全和保证伊拉克稳定的情况下才能尽快在16个月内撤军的,他从来没有改变立场。不管奥巴马如何为自己澄清,稍有理性的人都明白一旦登上总统大位,他肯定不会兑现16个月内撤军的承诺。回想到“魔鬼门”事件中Power的言论,相信没人会再质疑当时她说的不是奥巴马将会做的事情。

奥巴马向中间甚至向右靠拢以争取中间选民是完全可以预料的,但是相信大部分人可能料不到他的转变可以如此快、如此大、如此全方位。究其原因,我觉得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奥巴马对自己的铁盘有信心。奥巴马在初选过程中已经培育起一群忠心的左派支持者,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不会因为他立场的转变而背弃他,而是把他的转呔当成竞选语言。这点在奥巴马disown莱特牧师的时候就看得很清楚了。因此,奥巴马对自己的铁盘几乎全无顾忌。

其次,奥巴马要大力模糊自己和麦凯恩之间的差别,从而和麦凯恩争夺中间甚至右派选民。奥巴马现在在多个民意调查上都领先于麦凯恩,这时在政策上向对方靠拢,就不会轻易被对方借题发挥,而且也更加有利于拉拢中间选民。在拉拢中间选民方面,奥巴马除了模糊和对手的差别之外,还向共和党挖角,最近传出奥巴马想盖茨(Robert Gates)留任国防部长,又力邀鲍威尔出山就是明证。

第三,麦凯恩不受右翼保守党的大力支持,所以不能太向中间靠。奥巴马的中间化,使得麦凯恩被迫进一步向右靠,以显示与奥巴马的区别,这就进一步打压了麦凯恩的空间。

第四,奥巴马善于把握时机。在最近高油价成为热门话题的时候,他做出一系列的改变比较不引人注目。至少新闻时段的讨论、报纸的版面对他的报道和讨论都少了不少,正好适宜快刀斩乱麻。他还抓住麦凯恩在开采近海石油上的出尔反尔,通过攻击转移视线。

其五,在经历了莱特事件之后,奥巴马深明当断即断的道理。而且,在莱特诅咒门之后,右派已经把种族主义(还有可能的攻击)看成最大的武器。出尔反尔这样的事在奥巴马看来,是虱子多了不痒的事。何况他总能找到适当的语言修饰和理由去狡辩。况且出尔反尔,在政客中不在少数,对手麦凯恩在油价问题上也是出尔反尔的,正好让中间选民都觉得两人分别不大,所以奥巴马根本不怕。

最后,在离大选投票数月之遥时全面变色,向中间靠,也有试探的作用。在多个领域和政策上改变立场,可以看到民众的反弹大小,而奥巴马阵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足够时间做战略和战术上的调整和应变。

从最近这几周的情况看来,奥巴马的战术大部分是成功的。奥巴马虽然打了自由派几个大巴掌,但是民主党的提名已经在手,他不怕党内自由派不支持他。左派传媒固然有不满的声音,但是支持和辩护的声音也不少。而黑人和年轻选民的忠诚度更是他的定心丸。至少从全国民意调查上看,他的支持率不降,仍然高于麦凯恩。至少从目前看来奥巴马还可以继续灿烂下去。

当然,奥巴马这两天在伊战问题上的转向实在是太举足轻重了,试想如果奥巴马不是“反战派”,他可能赢得初选吗?现在他对撤军的态度竟然模糊到和麦凯恩一样,这让左派如何接受?除了最左翼的纽约时报之外,就连其他的左派媒体也觉得一时难以消化,专栏作家中也反响甚大。选民是否能够接受,就得看一两周后的数据了。伊战问题是此次大选中和经济并行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如果说经济政策有很大的中间地带,伊战问题在大众眼中却是“非黑即白”一目了然的事情,所以在伊战问题上的转变激起的反弹必定更加尖锐。相信在之后这些日子,奥巴马阵营不得不忙着救火,调整部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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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三)

【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三)

文:尼伯龙根·蜗藤

(三)维珍尼亚王朝与联邦党的反攻(第五—七届,1804,1808,1812)

杰斐逊是美国早期总统中真正懂得政治艺术的一位政治家,民主共和党在他的手中从在野到执政,实现了第一次政党轮替。然而,联邦党人亚当斯却在临走的时候,除了留下债务和外交的烂摊子之外,还给他下了一个绊子:他在总统任期的最后几日,把行政和司法系统上所有的空缺都用异常的高效率地安插了联邦党的人。最有名的莫过于那批“午夜法官(midnight judges)”,在亚当斯在任时已经完成了任命手续,但是委任状在他的任期内并没有来得及送出。杰斐逊上任后,就立即吩咐国务卿麦迪逊停止委任状的投递。被委任的法官之一马布里(William Marbury)不服,上诉到最高法院,结果引发了美国宪法史上著名的“Marbury vs. Madison”案。最终最高法院各打五十大板:马布里的委任有效,但是最高法院无权要求国务院投递委任状。最终,马布里还是没有当成大法官。

但是对于委任状已经送出的官员,可就棘手多了。当时民主共和党民情激愤,要求杰斐逊一次性把这些人免职。然而杰斐逊深知国家稳定对于美国的重要,他很有技巧地借口华盛顿办公条件不足(当时政府刚刚从费城迁都华盛顿),把主要办公地点设在自己的老家,离华盛顿只有120英里的蒙蒂沙罗(Monticello)。就凭借着这两天的路程差,他成功地抵御了党内的压力,从而运用自己的政治技巧,用渐进的方式把那批人逐渐换掉。

杰斐逊的政治艺术还在于:尽管杰斐逊反对哈密尔顿的政治理念,但是在实际的政务中,他也不会为坚持自己的理念而抛弃哈密尔顿正确的东西。他依赖的两位重臣是麦迪逊(国务卿)和加勒廷(Albert Gallatin,财长)也很好地执行了这一路线。在杰斐逊的第一任总统期间,无论是外交还是内政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用1500万美元的代价从法国手中买回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片土地,把美国的版图扩大了足足一倍。他派出刘易斯和克拉克对西方进行探险(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为美国农民大规模移民西部和美国的进一步扩张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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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斐逊的首任是如此的成功,以致在1804年的第五届总统选举中,联邦党根本找不到多少可以攻击的地方。杰斐逊仍然坚持维珍尼亚——纽约联盟的竞选策略,但是这次的搭档就不是上次的伯尔了,而是更老的搭档克林顿。联邦党方面的是查尔斯·平克尼和鲁弗斯·金的搭档。选举毫无悬念,杰斐逊以162比14票大胜,就连一直以来联邦党的大本营新英格兰各州也首次落入了民主共和党的手中。联邦党仅仅保住了康涅狄格州、达拉华州和一半的马里兰州,跌落至历史的最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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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斐逊的第二任主要面对的是外交上的问题,英法之间的战争越来越激烈,美国本来一直坚持中立的立场,但是掌握着海权的英国就不断地用战舰干扰和查封美国的商船。在1807,英国甚至袭击美军战舰Chesapeake号,并打死三名美国士兵。杰斐逊并不想直接和英国开战,只让国会通过了对英国禁运令。这样一来大大地损害了北方资本家以及联邦党的利益,为日后的变故埋下了伏笔。

民主共和党方面也出现了小规模的分裂,这个为1808年的选举埋下了地雷。维珍尼亚众议员兰道夫(John Randolph)本来是众议院民主共和党的领袖,是杰斐逊的战友。可是此人是一个民主共和党原教旨主义者,他反对杰斐逊在政务上对联邦党人作出的让步,由此越来越走上反杰斐逊的道路。在他身边形成一个叫做老共和党(Old Republican)或者叫做第三党(Tertium quids)的小团体。兰道夫行为偏激,缺乏政治家的必要素质,他反对杰斐逊,从最初的基于政治理念逐渐演变到“逢杰必反”,甚至连杰斐逊从西班牙手中购买西佛罗里达这样和平而有远见的计划也要反对。更可笑的是,此人口口声声说反对联邦党,但是和杰斐逊决裂之后,却又和联邦党互相勾结来反对杰斐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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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道夫的分裂行为在1808年的第六届总统选举中险些酿成恶果。麦迪逊是杰斐逊的亲密战友,一直被认为是杰斐逊接班人。在1808年初的党代会上,麦迪逊就顺理成章地被提名为民主共和党的候选人,而现任副总统乔治·克林顿则再次被提名为副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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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兰道夫却不满意这样的结果,于是他就计划扶持另外一个维珍尼亚人门罗(James Monroe)作为总统候选人。门罗是美国历史上维珍尼亚王朝(Virginia Dynasty)中最后一人。作为三人组当中的小弟,他和杰斐逊以及麦迪逊的关系上颇为游移不定。早在建国之初,他就在亨利(Patrick Henry)的怂恿之下和麦迪逊竞争维珍尼亚众议院一职务,险些让这位宪法之父无法跻身国会。在杰斐逊的统治之下,门罗得到很多表现机会,比如他最后签订了路易斯安娜购买协定(尽管他到来之前,基本的东西已经差不多谈好了),还让他主持和英国的谈判。可是他和英国的谈判的协定却超出了杰斐逊的指示,比如协定中居然没有制止英国强行征用美国船员为英军服务的条款。杰斐逊对此非常不满,甚至没有把协议转到国会表决。门罗于是心怀不满,不顾杰斐逊的劝说,暧昧地上了兰道夫的船。当时并没有一个党只能有一个候选人的规定,所以门罗也成为了民主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

纽约州的阴谋更加使这个局面复杂化,这就和另外一位克林顿有关了。老民主共和党人乔治·克林顿是一个忠实的杰斐逊的支持者。1808年已经69岁的他甚至觉得当副总统也是一种负担。但是他的侄子纽约市市长迪维·克林顿(Dewitt Clinton)一直认为他叔叔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于是联同一些不满维珍尼亚王朝的北方民主共和党人提名乔治·克林顿作为民主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乔治·克林顿虽然反对,但是无力阻止,结果出现了乔治·克林顿既是总统候选人,又是副总统候选人的怪事。

这时,至关重要的就是联邦党人的态度,他们在考虑是推出自己的候选人还是支持克林顿或者门罗,从而推翻维珍尼亚王朝。最终在8月的纽约秘密会议上,联邦党人终于取得一致,决定推出自己的候选人——查尔斯·平克尼和鲁福斯·金(和上届一样)。

最后大选的结果证明,无论兰道夫还是维迪·克林顿都未成气候。门罗和麦迪逊激烈争持的维珍尼亚州以麦迪逊大胜告终。另一个激烈争持的宾州,尽管州长和主要媒体原本支持门罗,但是最后基于维护政党统一的原则,都改而支持麦迪逊。而维迪·克林顿在纽约州的影响力并不如自己想象中大,麦迪逊以13:6票战胜了克林顿。麦迪逊夺得这三大州,总统选举就大局已定。可是由于太多的精力消耗在党内互斗上,新英格兰和南卡重新落入联邦党的手中,成为联邦党复兴的一个先兆。最后,麦迪逊以122票比47票战胜平克尼当选总统,克林顿得到6票,而门罗一票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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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斐逊在任8年,为一个民主自由强大的美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令民主的实践远离雅各宾式的暴民政治,也为美国开拓了广大的领土,为国家的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在杰斐逊之后,维珍尼亚人麦迪逊和门罗相继成为总统,构建了整整24年的维珍尼亚王朝。有趣的是,这三个人住的地方彼此都很近,车程不过半小时。在夏洛次维尔(Charlottesville)的市政厅前,还有这三位总统的浮雕。

麦迪逊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家和立法者,他主持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他一生中最光辉的成就,可是他并不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相比好友杰斐逊,他无论在政治手腕、用人,或自信心方面都相差颇远。由于麦迪逊原先和联邦党人关系密切,后来才加入民主共和党(见第一篇),算不上“根正苗红”,所以他对自己的判断力缺乏自信,而对于党内的批评也颇为忌惮。也因为如此,他的执政显示了左右摇摆、缺乏主见的特点。

而这些特点在用人方面反映得最为明显。杰斐逊时期的财长加勒廷也是麦迪逊的好友,麦迪逊深知加勒廷在外交上的能力,于是想任命他为国务卿,哪知道这件事竟然掀起了轩然大波。维珍尼亚资深参议员盖勒斯(William Branch Giles)是一个自视甚高的人,自认为理应得到国务卿这个位置,于是便联合一众地方豪强向麦迪逊施加压力。在一连串火爆的攻击之下,麦迪逊终于承受不了压力,任加勒廷为财长,转而把豪强派的主力人物宾州的罗伯特·史密斯(Robert Smith)任命为国务卿。可是史密斯根本不胜任这个职位,到头来堂堂总统麦迪逊不得不承担了自己老本行国务卿的大部分工作。最后麦迪逊终于无法忍受,将史密斯调职,而这就进一步加深了麦迪逊与地方豪强派之间的敌意。

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勒廷本身也遭受了很大压力,这样麦迪逊就更不能把他调任为国务卿了。最后麦迪逊终于找回了以往不和的门罗。门罗是一个机会主义者,本身没有既定的立场。有了这个机会,便投向了麦迪逊阵营,并把当时大力支持自己的兰道夫狠狠地涮了一把。而门罗的这个转向,奠定了以后16年的政治走向。

和复杂的外交相比,内政只不过是麦迪逊的小麻烦。欧洲战乱中,美国的中立态度被英国认为是对自己的敌视。而在美国国内,鹰派也开始占了上风,美国向西方的扩展,催生了一帮热衷于扩张的民主共和党少壮派。1811年的国会选举中,他们这些不过二三十岁的少壮派就跻身国会,顿时成为政界的超新星。几个在二三十年代叱诧政坛的人物,例如卡尔霍恩(John Calhoun),克莱(Henry Clay)等等都在这批“黄金一代”当中。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战争和扩张:西北部的热衷于与英国作战以夺取加拿大,东南部的热衷于和西班牙作战以夺取佛罗里达。麦迪逊夹在两派中左右为难。尽管他本人并不热衷于战争,但是在一片战争狂热中,为了连任成功,也不得不转向鹰派,在1812年6月宣布和英国作战。

1812年的第七届总统选举,民主共和党在麦迪逊支持战争的情形下,大比数推选他为总统候选人。副总统乔治·克林顿不幸在1813年去世,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在任上去世的美国副总统。麦迪逊最初找了新罕布什尔州州长兰登(John Langdon)作为竞选搭档,可是他以年龄太大拒绝。最终,麦迪逊找了麻省州长格里(Elbridge Gerry)搭档。这是民主共和党第一次不以维珍尼亚——纽约联盟的搭档方式进行竞选。

联邦党方面一方面巩固自己在新英格兰的票源,另一方面要争取中大西洋地区,尤其是纽约州的票,于是对民主共和党展开了挖墙脚的勾当。当“反骨仔”的就是已故副总统的侄子,在上届选举中搞风搞雨的迪维·克林顿。在叔叔去世之后,他变得越来越反麦迪逊。终于在联邦党元老级人物约翰·杰伊的劝说之下,迪维·克林顿暗中答应替联邦党出战,但是又不公开变节。

联邦党人中也不是没有人反对这个建议,鲁福斯·金就认为联邦党应该找自己的候选人,而不是从对方阵营拉一个。可是以反战为诉求的联邦党在南方几乎没有任何市场,要想在大选获胜,唯有借助克林顿在纽约的势力。为了争取另外一个大州——宾州的选票,他们找来宾州的英格索尔(Jared Ingersoll)作为副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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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逊的首任一团糟,这本来是联邦党重新夺取政权的最好机会。可是克林顿的模糊身份并不能为他争取到民主共和党的票,开始分裂的民主共和党在选举时依旧团结在麦迪逊一方。而在南方,联邦党的最有希望的南卡却由于支持战争的原因,再一次倒向了民主共和党。在争夺最激烈的宾州(有25票),选民再一次支持了麦迪逊,这成为了决定性的一个结果。最后,尽管联邦党夺取了纽约,还是以89:128的劣势输给了民主共和党。

联邦党在1804年大败之后,1808和1812都不断地收复失地,票数还越来越接近,这似乎预示着联邦党可以卷土重来。然而历史的轨迹却出乎人们的意料,在那之后的4年中,联邦党竟然遭受了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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