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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家长廊】索萨、美国精神与军队进行曲

【音乐家长廊】索萨、美国精神与军队进行曲

文:尼伯龙根·蜗藤

 

美国最有名的古典音乐作曲家是谁?这肯定没有统一的答案。但是如果要问哪个美国古典作曲家的音乐流传最广?那么就当数索萨无疑。

图:索萨

索萨(John Philip Sousa)在1854年11月6日出生于华盛顿特区。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他都是一个标准的美国人,带有浓烈的“美国特质”。他身上兼有3个国家的渊源:他的父亲是出生于西班牙的葡萄牙人,母亲是德国人。他们来到美国相识,然后生下了小索萨。索萨血统上的多重来源正是当时美国这个新兴移民国家的写照。

索萨的父亲是海军军乐队成员,“以国为先”这种典型美国人的爱国主义信念从小就根植在索萨的身上。在长大后,他也加入了美国海军军乐队,美国海军成为索萨终身心系的地方。索萨在海军服役总共19年,为美国海军作曲成为了他音乐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海军退役后,他自己组建乐队,开始了巡游生涯,表现出了惊人的勤奋,再次体现了美国上升阶段的朝气蓬勃。在约40年的世界性巡游生涯中,他总共进行了超过一万五千次表演,平均每天表演1.07次,这种不间断的工作为他带来极大的国际声名。伴随着他的表演,他的进行曲传遍了西方各个主要国家,也为他带来了可观的财富。通过努力工作而致富,索萨可谓美国梦最佳的写照之一。

在离开军界之后,他对军队的感情丝毫没有减少。在美西战争中,他主动申请担任志愿者。在一战期间,他再次申请入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国效力,并把绝大部分海军工作的收入都捐给了一个海军的慈善机构,只留下一美元作为象征性的报酬。

图:索萨在1928年指挥海军乐队演出

尽管索萨以音乐家身份最为出名,但是他的其它领域也多姿多彩。他本身还是一个作家,出过3本小说;一个飞碟射击专家,被认为是史上最伟大的飞碟射击手之一,被列入飞碟射击名人堂。

索萨是一个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上升时代的典型模范美国人。他爱国,勤奋工作,爱好广泛,多才多艺,有冒险精神,富于社会责任心。从他的身上,我们也不难发现美国最受欢迎的总统之一——西奥多·罗斯福——的影子。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国,索萨所代表的这种时代精神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索萨音乐创作属于轻古典一类,他有两类主要的作品:轻歌剧和进行曲,都不是最传统的严肃音乐。索萨号称“进行曲之王”与小约翰·斯特劳斯的“圆舞曲之王”正好凑成一对。他对于进行曲的发展当然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进行曲是一种古老的曲式,早在16世纪开始出现,它的风格简单而有着强烈的重复节奏。进行曲有两类,一类是仅仅作为一种曲风,它们或者是专门按照进行曲节奏写的单独小曲,或者是有机地组合在更大型的音乐之中,比如交响乐、谐谑曲、奏鸣曲和戏剧配乐的一部分等等。相当多的作曲家都写过这类进行曲,比如莫扎特就写过大量名为进行曲的小曲,现在通常被归入谐谑曲和舞曲一类,他著名的“土耳其进行曲”其实是他的一部钢琴奏鸣曲的一个乐章。贝多芬也写过一部名叫“土耳其进行曲”的作品,它是戏剧配乐《雅典的废墟》中的一段。门德尔松的“婚礼进行曲”是戏剧配乐《仲夏夜之梦》中的一段。而舒伯特的“军队进行曲”则是一首钢琴小曲。

另一类进行曲是所谓“功能性”的进行曲,它们被用于专门的场合。军队步操的时候需要这种有节奏的音乐作为配乐,所以为军队而作的进行曲就是这类“功能性” 的进行曲中的最大一类。由于军队演奏的时候经常需要行进,而弦乐在军队行进时不好演奏,所以为军队所作的进行曲逐渐变为以管乐演奏为主。

在18世纪之后,这两种分化变得越来越明显,但是目前流传下来的写于19世纪之前的专门的军队进行曲却寥寥可数,绝大部分都是从某个作曲家的某段音乐中改编而来。比如在十九世纪初军乐中最常演奏的是柏辽兹的“拉科齐进行曲”(Rakoczi March)就是他的一部交响作品《浮士德的诅咒》(la damnation de Faust)中的一段。这种尴尬的局面反映了当时专门为军乐写的进行曲数量既少,品质也不佳。

这种状况到了19世纪中叶才开始扭转。19世纪中叶在欧洲兴起了音乐通俗化的浪潮,轻歌剧、圆舞曲和舞曲等都开始风行,军队进行曲也乘着这种大潮进入了高素质的音乐家的视野。1848年代,老约翰·斯特劳斯写了著名的“拉德茨基进行曲”(Radetzky March),成为军队进行曲崛起的一个标志。

但是要说到军队进行曲的顶峰,就非索萨莫属。索萨一生中写下136首进行曲,绝大部分都是为他深爱的美国海军乐队所作。他著名作品甚多,而且都享有国际性的流行度。当然,他的进行曲影响最深的还是在美国,不少旋律都深深地刻入了美国文化的深处,我们在美国各种庆典的时候,不时飘入耳中的熟悉旋律很多其实就是出自索萨之手。

索萨的作品和他的人生一样,充满了奋发向上的精神和爱国情怀,这对于进行曲是最合适不过了。索萨的进行曲不但量多质优,而且他的创作为进行曲的形式定下了标准,他惯用IAABBCDCDC的结构模式,这种模式也为后人所遵从。他的作品结构简单,旋律动听,充满力度,其影响力甚至超越了军乐界,成为众多管弦乐团的保留曲目,在社会上也掀起了二步舞的潮流。

在索萨所有作品中,有4部作品是最为流传广泛的。首先就是写于1888年的“永远忠诚”(Semper Fidelis),这首进行曲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军歌,并在众多的庆典中使用。在其它一些国家,也被用作军歌,比如瑞士、匈牙利、巴西和智利等等。值得一提的是中华民国在1947年也把这首乐曲列为海军的军歌。

第二首就是为他获得世界声名的“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在1889年,华盛顿邮报举行了一个进行曲大赛,索萨被邀请参赛,于是索萨就写了这首曲子。在首次演奏后,顿时大获好评,伦敦的记者当时就把索萨誉为“进行曲之王”(当然这个名头对于索萨是实至名归的),索萨的名字一下子传遍了欧洲。索萨为了感谢华盛顿邮报给他这么一个机会,就以该报的名字命名这首曲子。直至今日,“华盛顿邮报”是几乎所有军乐队的保留曲目。“华盛顿邮报”的影响力甚至超出了军界,美国社会上随后依据“华盛顿邮报”的节奏,兴起了二步舞,二步舞一度被称为“华盛顿邮报”。

第三首是“自由之钟”(Liberty Bell)。这首完成与1893年的作品的名字有个有趣的故事,本来这首曲索萨准备命名为“魔鬼代理人”,这个名字实在不好,但是索萨也一时想不到更好的名字。一天,索萨看一个演出,背景上有着费城的自由之钟,几乎同时,他儿子告诉他参加了一个在费城为自由之钟而举行的游行。于是索萨就把这部作品命名为自由之钟了。为了适应这个新名字,索萨对曲子还进行了特别的处理,比如加入一些中空的金属管,以模拟出钟声。“自由之钟”是索萨最细腻的作品之一,在多个重大场合都曾被演奏,比如在1993年和2005年的总统就职仪式上。

最后一首当然就是“星条旗永不落”(Star and Stripes Forever)。这首写于1896年的曲子通常被视为索萨的巅峰之作。美国国会立法把这首曲子定为美国的国家进行曲(National March),成为美国的象征。这首曲子同时也成为了索萨的象征,在1952年的一部叙述索萨生平的电影所采用的名字就是“星条旗永不落”。

索萨的优秀曲目当然不只这几首,还有很多我们听到旋律很熟悉但是叫不出的名字的庆典音乐,其实都出于索萨之手。在上世纪80年代初,英国人路易斯·克拉克改编的“世界名曲联奏”中,有两个联奏专门挑选了索萨的进行曲作为素材。而其他大作曲家比如巴赫和莫扎特都只有一个专门的联奏,可见索萨的进行曲是在西方是何等通俗和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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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历史】气候是导致唐朝覆没的主要原因吗?

【科学与历史】气候是导致唐朝覆没的主要原因吗?

文: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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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出版的《科学》中有一篇文章特别能吸引中国人的视线。这篇论文是中美合作的产物,中方主要是兰州大学张平忠教授,美方是明尼苏达大学的约翰逊(Kathleen Johnson)。这两位教授通过研究指出,在中国唐末、元末和明末时期,夏季季风都达到历史的低点。而夏季季风导致天气不寻常地长时间干燥少雨,而这个是引发社会动乱并最终导致这些朝代覆没的重要原因。

利用现代科技研究古气象是近年来的一个潮流,但是研究的准确性非常不容易,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研究对象的样品。在这篇论文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在中国甘肃省陇南武都区的一个岩洞(万象洞)中找到一块长约1.2米的石笋。这块石笋有着不寻常的特点:它从公元197年(汉末)就开始生长,而且生长得特别快,也就是说,单位时间内石笋长得较长,这意味著研究人员能够更加容易地钻取不同年份的部位进行化验(科学术语叫分辨率高)。另外它有高含量的铀和低含量的钍,这些都有助于准确的利用铀/钍的元素裂变来进行时间定位,准确性可以达到1-5年。

万象洞位于中国的季风区,正是一个监测季风的好地点。夏季季风和降雨的关系极大,季风强则降雨多,季风弱则降雨少。此石笋在洞口内约1公里的地方,位置适中。那么石笋又怎么能够记录下降水的情况呢?

这就要利用氧元素的同位素。在自然界中,氧有3种同位素:氧16最多,占99.76%;氧18很少只占0.2%;而氧17更少。氧18和氧16结构一样,化学反应活性也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氧18比氧16重了八分之一。这个八分之一的差别使得氧18的水分子比氧16的水分子较为难以挥发,以致在大气中的水蒸汽中氧18的含量比在水中氧18的含量略小。尽管这个差别只有1%左右,但是现代的精密仪器已经足够监测出来了。

降雨时的水来自空气中的水蒸汽,由于在水蒸汽中的氧18含量比较低,所以降雨的水含氧18的含量也比较低。如果某个时间降雨量大的话,那么在地表的水含氧18的量也比较低。

石笋的生长过程中,不断与地表水滴发生作用,生成碳酸钙沉淀。所以如果石笋生长时的降水量越多,石笋中碳酸钙内氧18的比例就越低,因此石笋就成了降水量的记录仪。作者把近50年来的降水记录和石笋相应处的氧18含量进行比较,结果基本吻合,证明了这个方法基本可靠。

研究指出,在中国汉末以来,一共出现过3个主要的弱季风期,分别是850-940年,1340-1360年和1580-1640年。刚好对应于唐代末年、元代末年和明代末年。而这三个时期,都有大规模的起义,而这些起义最终都导致了王朝的覆没。相反,在北宋初年,有强季风期,降雨增多,风调雨顺,而这段时间也正是从五代十国的混乱到宋朝重建秩序的时候。

其实类似的结论在2007年已经有人提出了。在2007年1月份,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一篇论文中,德国科学家豪格(Gerald Haug)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在广东湛江的湖光岩玛珥湖找到了一块石头。他们用了另外一种方法(钛含量的变化和钛磁性的变化)来判断历史上冬季季风的强度。根据他们的测定,在唐末,出现过冬季季风变强。而根据他们的推理,如果冬季季风强的话,平均气温就会下降,就很可能出现寒冬气候;与此同时,夏季季风就变弱,这样降水量就下降,这就带来干旱。他们同样也推测,当年唐代的覆没,气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其实,类似的结论在外国历史中也出现,最广为人知的是关于玛雅文化的覆没。众多历史学家和古气候学家都认为气候因素是神秘的玛雅文化灭绝的原因之一。有趣的是,玛雅文化的覆没正好和唐代的覆没同步。

这篇2007年1月发表的论文当时在中国掀起了热烈的讨论。中国国家气候中心首席专家的张德二教授是最主要的反对者。张德二主编的《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被认为是中国古气候学的扛鼎之作。和豪格和刘嘉麒等人不一样,她的研究方法是史料研究。她和同事研究了8千多本史料,找到了20万条有关气候的史料,并对于之逐一勘校订正。历时20年,终于完成了880万字的4卷本巨著。

从她对中国古代气候研究的熟悉,她认为这个结论不可靠,并在2007年11月在《自然》上发表了一篇反驳的文章,以简短通讯的形式刊登,对豪格的结果进行质疑。同期的简短通讯中,还有豪格对质疑的反驳。

这件事在《中国青年报》2008年5月7日专门有一篇综合报道(http://scitech.people.com.cn/GB/7207378.html)。不过这篇文章中,没有报道豪格如何对这篇文章进行反驳,所以从中国媒体的报道中就会得到张德二大捷的印象。

张德二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首先,她根据自己《记录总集》中的历史记录指出,在豪格文中指出的寒冷时期(850-880年)在历史上仅仅出现一次寒冬,而豪格文中的非寒冷时期(810-840年),却有7次寒冬。其次,豪格文中指寒冷天气经常伴随着干旱,但是历史记录并不支持这一点。根据这两点,张德二指出,这个说明豪格的方法并不准确,冬季季风并不一定带来严寒天气,而且冬季季风强和夏季季风弱并没有相关性。由此,豪格文章的断论基本不成立。

如果张德二的论据无误的话,这个反驳自然是很有力的。但是豪格的反驳文章也很有力,因为他引用了另一位中国教授葛全胜的数据。葛全胜是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博导,他曾经做过中国过去2000年气温变化的模型。根据他的模型得出的结果,干湿年份正好和豪格的结果吻合,但和张德二的非常不吻合。比如在唐末黄巢起义之际,葛全胜的数据显示当时是旱年,但是张德二记录却是湿年。豪格反过来再次质疑到底张德二的统计结果是否正确。张德二对这个反驳的态度不得而知。

很明显,张德二和豪格的不同之处首先在于对证据的不同态度。张德二相信人手记录的史料,而豪格等人更加相信现代科技。科技当然有其适用范围,不可能完全准确。在唐代,当时并没有准确的计量气温和降雨量的方法,因此史料到底有多准确也值得怀疑。黄巢起义前后适逢大旱,但是在张德二给出的数据中,这些年都属于“湿年”。《记录总集》一套4本,在网上找不到文本;张德二的干湿年数据来自一本1977年编写的中文论文集,在网上也找不到文本,所以我也不清楚这个数据为什么和历史有差异。

支持张德二一方的人对于豪格文章的另一个批评就是豪格只采用的广东南端一个点的数据,不足以反映出中国的由于幅员广阔而带来的多样性,更不足以解释北方的问题,而历史上北方的气候变化比南方更加能影响全国的形势。这点确实有道理。但是仅就张德二在反驳文章举出的证据看来,她的论据也有这种无法反映地区差异的不足。

在《人民政协报》的报道中(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11/23/content_7132166.htm),张德二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作为科技工作者,我很荣幸能参与这场争论,并将中国科学界的观点传向世界。”这个说法值得商榷。首先,中国科学界并不是也不应该只有一个观点,其次张德二教授个人的观点也不能代表“中国科学界的观点”。

支持豪格观点的并非没有中国科学家,比如在豪格的文章里,刘嘉麒也是署名作者,他的观点难道不是中国科学家的一个观点吗?再比如西南师范大学历史地理教授蓝勇通过对史料的研究也认为唐朝走向衰亡和气候变化有关,他显然也和张德二持不同观点。

张平忠和约翰逊的论文在约两年后出现,同样在顶级的杂志,而且规格比豪格的更高,(张平忠的论文是正式文章,而且有专文作出背景介绍。而豪格的文章只是以通讯形式刊登)。张平忠的结论支持豪格的结论,而异于张德二的观点。这样一来,张平忠和约翰逊的研究论文的发表无疑大大加强了豪格这方的力度。

除此之外,这篇论文还有更多有利于豪格一派观点的地方:首先,张平忠用的方法和豪格的方法不同,属于独立的证据,这样大大增强了说服力。其次,张平忠直接分析了夏季季风的影响,而不是象豪格一样通过冬季季风去推测夏季季风,这比豪格的证据更加直接和有力。第三,张平忠的样本是在中国西北,比起广东的数据更能直接和中国历史中心舞台挂钩,两者互相印证,也初步回答的地区多样性的问题。第四,张平忠有对气候的实际观测数据和通过科学计算结果的对比,这大大增加了结果的可信度。最后,张平忠不但指出唐末的衰落和气候有关,而且还指出元和明的衰落和气候有关,这个结论比豪格的更加有普遍性。

张德二的态度在《科学》的报道中有提及。她认为无论是气候还是文化都非常复杂,不能用一个简单因果关系来分析。她认为,气候可能有一定作用,但是远远并非一个关键的因素(far from playing a key role)。

张德二的第一个观点我是赞成的,不过我也理解科学家往往希望用更加简洁的方法去描述复杂事物的天性,况且,无论是豪格还是张平忠的文章,都承认历史的复杂性,而且都没有把气候变化说成是导致这些皇朝覆没的最主要原因。至于第二个观点,我觉得就是纯粹是如何定义一个“关键因素”和“远远”的问题。多远才是“远远”,多重要才能算是“关键”,这恐怕打上10年的嘴仗也是打不完的。在我看来,作为科学家,实在没有必要纠缠于这种字眼之争,因为科学研究的方法和目的本来就与历史研究的方法和目的大相径庭,前者的研究结果充其量只能为后者提供实证。因此科学家所专注的应该是实证的真伪(就这件事而言,也就是唐末年间的气候到底是干还是湿),至于历史问题的推论和论断(也就是气候是否给当时的社会和统治带来影响、怎样的影响、影响有多大、结果怎样),恐怕不是单凭科学就能回答的问题,还是留给历史学家们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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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家长廊】范尼,F小调

【音乐家长廊】范尼,F小调

文:尼伯龙根·蜗藤

 

范尼·汉塞尔(Fanny Hensel)这个名字大概没有太多的人知道。西方的女子在一般的情况下,出嫁跟夫姓,所以从这个名字中,根本看不到她有一个鼎鼎有名的音乐背景:她的弟弟就是菲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

菲利克斯·门德尔松是音乐史上最杰出的音乐神童之一,在我看来,就神童指数而言,甚至可以和莫扎特并驾齐驱。而门德尔松长大之后,也成为了音乐史中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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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尼(汉塞尔绘制)

 

对于范尼,人们所知道的就少得多了。她一生中至少写过400多部作品,但是绝大部分都被束之高阁,最终发表的只有几十部,而且无论演出还是灌录唱片都甚为少见。直到最近几年,得益于Hyperion和cpo这两间小众品牌的努力发掘,范尼的音乐才开始逐渐为人所知。其实目前我们能听到的作品,不过是这位女音乐天才的一小部分,但是也足够让我们展开美好的遐想。

其实,范尼本来也有机会和她弟弟一样有一个灿烂辉煌的音乐生涯,也有机会在音乐史上画上浓厚的一笔。在19世纪的世俗生活中,尽管女子的地位还不能和男子相比,但是比起更早的时候,已经有了不少的进步。19世纪的另一个富有天分的女音乐家——克拉拉·舒曼——仅仅比范尼年轻14岁,在音乐界成就了一番事业。但是比克拉拉更有天分的范尼,却一路寂寂无闻。她是如此的有才华,为何会安于一种相夫教子的生活呢?要了解范尼的内心世界,就不能从她和她弟弟之间的不同寻常的精神交流之中入手。

范尼生于1805年11月14日,比她的弟弟菲利克斯大四岁。他们出身于一个富有的犹太人家庭,终身衣食无忧。她的家庭是如此的富有,在范尼小时候第一次的举家到瑞士的远行中,不但自备车马,有大批仆人随从,就连家庭教师也带上了三个,因为她父亲觉得在路上不能让孩子们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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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范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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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时的菲利克斯(汉塞尔绘制)

从小时候开始,范尼就和弟弟一起向名师学习音乐。他们有共同的音乐老师,范尼也显示出了和她弟弟一样非凡的音乐才华。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能凭借记忆把巴赫的平均律钢琴集第一部全部演奏出来,其力度和成熟令她的老师也惊叹不已。他们的老师们的评价是范尼的天分甚至在菲利克斯之上。范尼的父母对她的音乐天分也是赞许有加。于是范尼就更加努力地学习。反正她没有任何的生活压力,她的世界是无忧无虑的,她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充分地发挥出自己全部的音乐才华。

然而这一切,在她14岁的那一年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因为他的父亲却做出了一个足以改变她一生的决定。

在9岁之前,菲利克斯一直生活在姐姐的光环之下。但是到了柏林声乐学院,他的才华就加速爆发出来。他们的父亲于是就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弟弟身上。另外一个原因是,在这个保守的犹太人家长的心中,女孩子本来就是应该安心在家,而不是抛头露面地投入音乐生涯。既然有了菲利克斯去实现这个家庭的音乐梦想,这就足够了。至于范尼,她可以陪着菲利克斯,可以和菲利克斯一起继续上学,给他以恰当的帮助。

但是,仅仅是父亲的不允许,并不能完全解释为什么范尼就能安坐家中。在范尼24岁出嫁之后,父亲的权威已经不再。而他丈夫,却是最热心地支持她发展其音乐事业的人。

汉塞尔(Wilhelm Hensel)是一个画家,比范尼年长11岁。在范尼15岁的时候,汉塞尔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遇到门德尔松一家。汉塞尔对范尼一见钟情,开始了长达7年的追求历程。尽管相对于孟德尔松家,汉塞尔算得上是一个穷小子,而他们的宗教信仰也不同,但是范尼的父母也支持范尼和汉塞尔交往。汉塞尔于是成为了孟德尔松家的常客,帮他们家庭的每一个成员画过肖像。

汉塞尔对范尼的感情,可以用一往情深来形容。从他人的评价来看,范尼长得并不漂亮,但是在汉塞尔笔下,范尼却是风姿卓越。汉塞尔虽然对于音乐一窍不通,但是他却喜欢范尼的音乐,并且一再鼓励范尼把音乐发表。然而,丈夫的支持并不能让范尼走出第一步。因为在范尼心中,他虽然爱她的丈夫,但是他丈夫“归根到底不过是男人一个”(he is no more than a man, after all)。在她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却留给了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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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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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

 

范尼的一生和她的弟弟不可分割。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到柏林上学。他们都是音乐天才,也只有他们才能互相洞悉彼此之间的音乐世界。直到范尼15岁时父亲作出决定之后,范尼和菲利克斯就走上了截然相反的两条路:菲利克斯就开始了长年累月不断的旅行,为家族的音乐梦想而奋斗;范尼安坐家中,接受汉塞尔的追求,订婚,结婚,相夫教子。菲利克斯成为欧洲最瞩目音乐巨星,范尼只把音乐当作业余爱好。

很难清楚地知道,到底范尼对于父亲作出的决定心里是怎么想的。可以肯定的是,范尼虽然不免失望,但绝对没有对弟弟的嫉妒。在音乐史家眼中,两人关系的“最紧张”的时候就是当菲利克斯出游巴黎期间。他对于巴黎浮华的音乐看不上眼,于是写信向范尼抱怨,得到的就是被留在柏林的范尼的一顿痛斥:“对面的那位,你有幸去到巴黎,但是却连一句像样的乐章都没有听过……我们安静地留在了家中,就每天都沉浸在音乐之中……”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对弟弟受栽培的不满,还不如说是恨铁不成钢。

而她对弟弟的情谊,却丝毫没有因为受到不公平对待而减少。在菲利克斯第一次离开范尼的第一天,范尼就病倒了。在病中,她忍不住提笔给她弟弟写信,信中写道:

“我从早上到晚上都在想念你,我亲爱的孩子。离开了你,我的音乐变得不会流动。幸亏我们的朋友Begas在帆布上画下你的小脸,看起来你还在我们的身边……”

自此,两人的感情就在一封封书信来往和范尼的日记中留下了记录。范尼一共给菲利克斯写了297封信,而菲利克斯给家里总共写了超过900封信,绝大部分的主角都是范尼。

范尼和菲利克斯之间,有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情。两姐弟年龄相差4岁,却有难以想象的亲密关系。菲利克斯毕生爱得最深的就是他的姐姐,从小时候开始,她的姐姐是最能懂得自己的人。菲利克斯对范尼的爱经常溢于言表。他在15岁的一封信中写道:“我的甜心,我爱极了你”。21岁中,他在另一封信中写到自己离开了范尼,感到非常的虚弱“你知道的,我是属于你的。”

而范尼对菲利克斯的感情,更是连关系亲密也不足以形容,至少在范尼结婚之前,菲利克斯是她的丈夫、儿子、兄弟和最亲密的朋友。在她结婚前后,对弟弟的依恋表现得最为激烈。

在结婚这年,她在日记中提及弟弟的次数远比未婚夫多。在她给菲利克斯的信中,更充斥着种种浓烈的感情。在她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中,她对未婚夫的评价不过是“终究不过是一个男人”,但是在同一封信中,她写到自己的弟弟:“我不知道没有他我该做什么,一切都变得沉默而荒凉。”

随着婚期的到来,范尼的不安更加强烈。“我害怕我的结婚会把我从你身边拉开……你对我的爱任何可能的减少,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事,你知道,我不肯把它分让哪怕一点给别人。”

“我演奏你的《时间已到》,停留在你的画像之前,每过5分钟就亲吻它一次,想像着你的存在……我爱你,爱慕你,非常非常……”

范尼和菲利克斯的亲密关系并不是一个秘密,他们的妹妹还经常用此对范尼打趣。范尼和菲利克斯有自己的一套专用语言,他们之间谈话的内容,连他们的家人和丈夫都听不懂。

当然,范尼和菲利克斯之间的爱,并不牵涉到性爱,而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之交。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菲利克斯在英国受伤,不能参加姐姐的婚礼。在结婚的当天,范尼再次拿起笔给弟弟写信。这封信最清楚地表明了这种精神之交。

“我把你的画像放在面前,不断重复念着你亲爱的名字,想念你,好像你在我身边。我在流泪……我生命中的每天早上和每个时刻,我都要从心底处爱你。我确信,我这样做并不会伤害我的丈夫”

她心中大概拥有柏拉图式的两个世界,一个是绝对真实永恒的,另一个充其量只是前者一个拙劣的阴影。她和弟弟之间属于前者,她和老公之间属于后者。可能她认为精神上的爱和共鸣是至高无上的,凡尘婚姻中的爱不过是凡夫俗子必须走的过场,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全无交集。

范尼和菲利克斯之间的感情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范尼能够这么安于自己的住家生活。从她人生改变的一刻开始,她还是象以前一样热爱音乐,音乐仍然是她的生命。但是她的梦想就变成了如何成就弟弟的梦想。菲利克斯成为范尼音乐梦想的载体,更是范尼音乐灵魂的化身。

范尼的一生中的演奏几乎没有间断,但是只局限于家庭和小型沙龙中。范尼的音乐创作也没有停止,但是绝大部分都只是在私人的场合中演出。菲利克斯是范尼最忠实的听众,对于姐姐的作品,他都发自内心地喜爱。他是真正懂得范尼音乐的人。但是他和父亲一样,从来没有认为一个女子应该抛头露面地从事音乐工作。

如果说父亲的决定是蛮横,范尼心有不甘的话。那么菲利克斯的态度,对于范尼根本是无法抗拒的。她深爱着她的弟弟,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走进她内心精神世界的人。她既不愿意让弟弟不高兴,也很可能自己也认同了弟弟看法。于是她没有再出现在公众目光下的兴趣,安心地做一个传统的德国家庭主妇。

而她的音乐,除了自己的作品之外,又以各种形式出现在菲利克斯的作品之中。菲利克斯大部分作品在发表之前都会先给范尼过目和演奏,菲利克斯把范尼戏称做“康塔尔(Cantor)”(康塔尔是巴赫时代在教堂中主管音乐的人)。范尼的意见和批评写满了菲利克斯的乐谱。可以说菲利克斯的每页乐谱后,都有范尼的心血。

范尼自己的音乐才华,不能通过自己发挥出来,但却完全投射在了菲利克斯身上。门德尔松的音乐大多带有女性独有的细腻和温柔,很难说其中没有范尼的影子。比如孟德尔松最著名的作品,《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就堪称小提琴音乐世界中的极品。如果不是范尼的影响,很难想象一个男性作曲家能够写出如此柔美的音乐。

从表面看来,范尼终身远离公众的视线,其成就和自己的天分不成正比。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范尼的天分和对音乐的热爱未必没有在菲利克斯的作品中得到体现和满足?

有人把范尼和菲利克斯形容为F调二重奏,这对现实世界的兄妹和音乐世界的情侣,除了两者的名字都是以F开头之外,还在于两人强烈对比和惊人统一。范尼的音乐灵魂,附体在菲利克斯的乐谱中,如同双生子一般不可分割。

F调二重奏在1847年走到了它的尽头。5月份,年仅42岁的范尼由于高血压,在演奏钢琴的时候突然昏倒在钢琴旁,12个小时后就告别了人世。菲利克斯听到这个消息后完全陷入崩溃,一场大病袭来,以致他根本无法赶往柏林参加范尼的葬礼。病虽然好了,但是菲利克斯从来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舒曼探访他,形容这个仅仅38岁的男子根本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人。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菲利克斯做了几件他认为最有意义的事。首先是整理出版了姐姐的几部作品,终于在自己生命结束之前让范尼的音乐得见天日。其次就是写下了他最后一部完成的作品,F小调弦乐四重奏,OP.80。这部作品完全是为了他姐姐而作,F小调也正是范尼的宿命。这部作品充满了力量和情感,为菲利克斯作品之最。

在情绪稍微稳定之后,菲利克斯终于鼓起勇气回到柏林,准备首次指挥他的得意之作《伊利亚》的德语版首演。在柏林,他回到了姐姐的故居,他看到了范尼在最后一次演奏钢琴的房间和去世的房间。在范尼去世之后,房间一切没变,连钢琴上还放着打开的乐谱——菲利克斯的一部作品。看似恢复过来的菲利克斯并没有想象中的坚强,他彻底失控了。他放弃了《伊利亚.》的首演,彻底退出了公众的视线,走上和姐姐一样的路。

范尼去世的五个月后,菲利克斯同样在钢琴前晕倒,之后经历了两次中风,最后在彻夜的哀号中离开了人世。她的妻子只能听到他大喊两个字“累,太累了”。没有人能确切知道菲利克斯死于什么病,或许在范尼走掉之后,他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菲利克斯在范尼生命的最重要的几个时刻——她的婚礼,她的去世和她的葬礼——都没有在范尼身边。但在死后,他被葬在范尼的身旁。F调二重奏在精神的世界中还可以继续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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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手记六十六】美国诞生第一位黑人总统

【美国大选手记六十六】美国诞生第一位黑人总统

文: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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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4日,是美国历史上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随着东部时间11点15分麦凯恩的败选演说,美国自1789年第一届总统选举以来,终于诞生了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顿时无数的美国选民都在为奥巴马的胜利欢呼雀跃。尽管我在整个大选过程之中,并不支持奥巴马,但是也不禁为美国实现这一历史性的突破喝彩。

12点,在10万人的欢呼声中,奥巴马在芝加哥发表胜选演讲,把胜利归功于自己的支持者。他在演讲中说,美国人用实际行动告诉世界,美国从来不是一个红州和蓝州的集合(即不以党派界限分割),而是(团结的)美利坚合众国。他赞扬了对手麦凯恩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并感谢拜登、家人、竞选团体,以及两天前才不幸去世、无法目睹这一历史时刻的外祖母。

在整个奥巴马的讲话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佐治亚州黑人女性Ann Nixon Cooper的故事。她是全国年纪最大的选民,今年已经106岁了,经历了美国的巅峰和低谷。在她生命走了一半的时候,美国南方还是一个黑人不肯给白人让座都要被逮捕的种族隔离社会。在她生命的后半段,她看到黑人一步一步取得了自己的应有政治权利。今年,在106岁的高龄,她还亲自前往投票站,在先进的触摸屏电子投票机上投下了可能是她毕生最弥足珍贵的一票。奥巴马对支持者们说:如果我们的孩子能活到想Cooper这个年龄,他们将能看到怎样的变化呢?我们能取得如何的进步呢?现在就是我们的时刻,我们就是需要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在台下欢庆的支持者们连串不断的“Yes, We Can”的呼喊声中,奥巴马结束了这个历史性的讲话。

在庆祝奥巴马胜选的集会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著名民权领袖杰西·杰克逊(Jessie Jackson)充满泪水的双眼。杰克逊在大选期间曾经对奥巴马颇有微词,但是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他内心的骄傲和激动已不再需要压抑。黑人在美国几百年的屈辱,在这一刻终于彻底得到洗清。二百年多年来,从废奴主义到民权运动,一代一代的政治家和民权领袖为之前赴后继。我们不能忘记包括杰西·杰克逊和夏普顿在内的黑人民权领袖的毕生奋斗,同样不能忘记白人政治家杰伊大法官、华伦大法官、约翰逊总统和克林顿总统的努力,我们更加不能忘记约翰·布朗、林肯总统和马丁·路德·金等人甚至为之付出的血和生命的代价。

奥巴马的获胜演讲固然值得喝彩,但是麦凯恩的败选演讲也令人肃然起敬。他恭贺奥巴马,把选举的失败完全归于自己(though we fell short, the failure is mine, not yours.),并且呼吁他的支持者不但能象他一样恭贺奥巴马,还要向新总统表达善意和尽最大的努力团结在一起,为国家的未来做出必要的妥协,努力融合分歧,在危机四伏的国际环境中重塑国家的繁荣与安定,为子孙后代打下一个更强大、更美好的基础。麦凯恩的演讲既充分地体现了他一向“以国为先”的信念,也再次体现了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主要优越性——无论谁胜谁败,执政党与在野党和平过渡;无论胜败,选民不以成王败寇论英雄。

在这次竞选过程中,麦凯恩代表共和党背水一战。尽管失败,但绝对虽败犹荣。他面对巨大的选举压力,仍然能够坚守自己的承诺:坚持公款选举;公开声明自己绝对相信奥巴马是一个基督徒;对于共和党人利用奥巴马的中名(侯赛因)进行攻击的第一时间予以谴责,并要求从此不得利用它在竞选中做文章;他坚守承诺,不顾右派一再施压,拒绝利用诅咒门事件和莱特牧师的言论攻击奥巴马;即使在金融海啸来袭,竞选岌岌可危的情况下,他仍然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并且坚守人格尊严,在选举最危急的时候,在右派的紧逼之下,依然选择在竞选活动中公开为对手奥巴马辩护。他这些做法对于进一步拉拢右派选民的支持而言,负面影响不小,但这些也恰恰放映出他在人格和品质上的高尚。麦凯恩虽然输掉了选举,却再次赢得了我的敬重。

2008美国总统大选的历史意义

奥巴马在今年的大选中的获胜在很多方面都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它将深刻地改变美国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走势。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在以下几个大的方面:

首先,黑人总统象征着美国在种族问题上进入了新的纪元。黑人在政治权利方面已经取得史无前例的进步,美国的政坛上涌现了众多的黑人政治领袖。但是第一位黑人总统的诞生象征着美国对黑人种族歧视的最高天花板真正被彻底打破,也象征着美国白人的种族歧视“历史原罪”得到彻底洗脱,美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后种族歧视”的历史阶段。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美国不再是莱特牧师在疯狂布道中所宣称的“由富有白人”统治的国家。

但是,奥巴马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除了象征性的历史意义之外,对实际进一步推动美国黑人群体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改变将会起到怎样的所用?在相关的法律、政策、研究和传媒领域又会因此进行怎样的改革或调整?这些问题只能由新的一届美国政府、国会、高等法院、学者和广大的美国人民以实际的行动来回答了。对我而言,最大的期待仍然是希望包括白人和黑人在内的美国人民能够借此机会彻底放下历史包袱,重新深刻地审视过往几十年在相关政策和研究领域的误区和盲点,并拿出勇气和魄力进行新一轮的更富建设性和可持续性的改革。

西裔和亚裔选民在这次大选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尤其是在多个摇摆州的关键战场上,他们之中大多数人对奥巴马的踊跃支持是他能夺取包括新墨西哥州、科罗拉多州、弗吉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在内的胜利的关键性因素。随着西裔和亚裔人口比例不断上升,再经过这一次的大选,相信非洲裔之外的少数族裔选民的参政热情将会大大提高,也相信代表少数族裔选民特别是西裔的政客们在美国政坛上的声音将会得到更多的重视。

其次,奥巴马的成功当选向世人证明了,美国梦依旧在这片土地上充满生机。即便仅仅是一个第二代的黑人移民,但只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和懂得把握机会,一样可以取得成功。美国作为一个传统移民国家,“美国梦”是吸引世界各地移民的原动力。奥巴马的成功为无疑为新移民的“美国梦”注入了新的内容和希望,从而吸引更多各地的人才。

第三,无论黑人当总统还是美国梦,都为美国价值观提供了一个最生动的例子。美国之所以成为大国,除了经济总量和军事力量之外,其价值观也是其能傲世全球所依靠的支柱之一。在小布什时代,美国的国际形象每况愈下,美国价值观渐渐在世人眼中失去了原有的魅力。奥巴马当选总统使美国在世界面前重新占领了政治和道德上的优势,如同克里所言,黑人做总统是一个觉醒的象征(symbol of empowerment)。

在西方民主国家中,还从来没有一个大国有少数种族的候选人成功当选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号称最为平等的法国,没有一个阿拉伯人或者黑人能当上总统;在德国,没有一个土耳其人能当上总理;在英国,也没有一个印巴裔人能当上首相。奥巴马当选之后,美国人就可以自豪地说:这样的奇迹只有在美国能够首先实现。奥巴马的当选令原本开始暗淡的美国价值的金漆招牌重新闪亮光泽,也令美国成为西方民主国家的范例。从这点来说,无论麦凯恩还是佩林都无法带来这种冲击力。

第四,美国政治风向从此左转。2001年9·11恐怖袭击之后,以小布什等人为首的共和党右派将美国的政治带入新保守主义轨道,对造成美国过去这几年在国际和内政上的外忧内困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在2006年中期选举中,民主党时隔12年之后重新掌握国会,已经标志着左派势力的抬头。因此,民主党此次上台本来就已经是大势所趋。

从奥巴马从政背景经历和投票记录来看,他属于民主党政客中左翼阵营的一份子,而且在此次竞选中他背后的主要支持和推动力量都是来自民主党阵营的左派甚至极左派,既包括肯尼迪、佩罗西、迪安、多德等门户之见极深的左派党内政治高层,也包括金主金融大鳄索罗斯和Moveon.org,以及ACORN等等在内的外围左派个人与组织。

在民主党同时取得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大胜的情况下,相信在未来的4年中,美国政治全面左转将不可避免。自从文化战争以来,美国左右的分歧就越来越大,温和派逐渐被边缘化。如果民主党党内以克林顿夫妇为代表的温和派被进一步排挤,无法在政治角力中站稳发力来有效压制住极左派在民主党内全面势力抬头,那么美国将极有可能出现左转过速,重蹈矫枉过正的覆辙。

另外一方面,有可能加速这一潜在危险的还在于保守阵营下一阶段的反应。在左派全面掌权、右派溃败的情况下,保守派阵营是否会出现过度的反弹?如果会,那么这些反弹必然会反映在共和党的国会议员的立场和态度上。为了更加迎合和确保更趋于保守的选民的支持,共和党的议员将无可避免在短期内更加向右倾斜,这可能造成原本立场相对温和的议员被迫往右靠。如果上述情况果真发生,在今后这两年,国会中跨党派合作的意愿和可能性将进一步下降,导致内政上的左右分化更为加剧。

第五,新生代的崛起。今年的大选是美国近100年来投票率最高的一次选举(1908年选举投票率达65.7%,但那时女性是没有选举权的),总共有一亿三千六百万人参加了投票,投票率高达64.1%。而其中,新生代年轻选民参政和投票意欲高涨,数以千万计的年轻人在这次空前规模的选举中,参加了他们第一次的竞选集会,投下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一票。从这次选举的投票情况来看,选民的年龄与对奥巴马的支持成反比,根据出口民调的结果,18%的选民介于18-29岁,他们当中高达66%的人支持奥巴马,是奥巴马在这次竞选中除了黑人选民之外最为中坚的力量。奥巴马阵营在这次大选中,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从捐款、宣传到拉票,互联网络成为激发和推动无数年轻人助选和投票的热情的最有效途径。

身在美国,我更能体会到年轻学生对选举的狂热。正如四川地震使中国年轻人一夜长大一样,2008年也使美国年轻一代加速成长。这些年轻人,在一年前可能还只对iPhone、Youtube、Facebook、橄榄球、棒球、篮球之类的玩意儿或体育运动着迷。但是在这一年之中,他们经历了美国多年来最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也经历了以往只能在教科书中看到的金融危机。

过去这十年间,随着贸易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纵深给世界和美国带来的这样那样的负面后果凸显,以及随着恐怖主义和反恐战争的升级给世界和美国本土安全造成的严重创伤,美国年轻的一代骤然发现,美国已经不是他们原来心目中无所不能、无坚不摧、处在道德巅峰的超级强国。而经过这一次大选,他们更加发现原来自己的力量可以创造历史。这一次的经历,使得美国的年轻一代骤然觉醒,也必然会铭刻在他们的心中。

经过了2008大选,美国的年轻一代眼中的世界将注定和他们的前辈非常不一样。可以说,在美国经历了民权一代、反战一代、里根主义一代、文化战争一代之后,一个带有时代烙印的“奥巴马一代”也宣告产生。在美国发展的这个关键转折时期,在“Change”和“Move On”等口号的激励之下,在不少经历过民权运动、反战运动等激进年代洗礼的、包括高级知识分子在内的社会精英们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以及主流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美国年轻一代的政治行为、价值判断和道德标准,将有能力影响这个国家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政治和社会走向。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可能是美国2008大选中对美国未来发展道路有长期意义的最重要的影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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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日】美国大选如何投票?

【美国大选日】美国大选如何投票?

文: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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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投票不一定要等到投票日,很多州都可以进行提前投票(early vote)。在本届选举中,提前投票的州高达33个,提前投票的人数占选民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各个州的规定不同,提前投票可以是无条件的,也可能是有条件的,但是即便是后者,也绝不苛刻。提前投票通常要亲自到票站投票,

除了提前投票之外,选民还可以选择缺席投票(absentee vote)。而缺席投票通常要预先向选举机构申请缺席投票的选票,在收到选票并填写好之后,把选票邮寄回选举机构。在美国,目前所有州都允许缺席投票。一些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人通常利用这种方法投票。

当然,大部分选民都会在投票日进行投票。美国总统选举是如此重要,但是投票日却不是公众假期。一般票站在早上六点就开放,到晚上7点截止。所以一些人会赶在一大早票站开门时就投票,以免排队等候和影响工作。而中午吃饭和下午下班之后也是投票的高峰。

由于这次选举选民众多,所以很多票站都会预计出现排长龙的现象。有鉴于此,很多公立机构都发出内部指引,要求主管尊重手下的投票权,尽量安排时间让雇员投票,而且尽量不算作雇员的带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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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华盛顿的一个票站之前的人龙

当然,也不是每个地方都这么人头涌涌,比如在我所在的城市,尽管有很多年轻学生,搭载学生投票的车四处可见,但是即便在中午吃饭时间,在投票站中人数寥寥,选举工作人员还有“闲情”向我详细介绍了选举过程和选举机的用法。

投票地点通常在学校的礼堂或者其他公众场所比如体育馆中。在投票范围内(一般指室内),任何人都不能宣传某个候选人,通常也要避免佩戴或者穿着有选举性质的衣物。但是在场馆以外,就插满了各位候选人的标语旗。双方的选举工作人员还会在会场之外派发选票样本,当然样本上都填写了自己方候选人的名字。

选举的工作人员通常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在这次选举中,由于我所在州首次投票的人众多,所以专门有人负责教新选民如何投票。另外一部分工作人员就负责核对选民的资料,然后派发一个专门的号码。投票人拿着这个号码就可以进入布幕之内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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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向新选民介绍选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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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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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幕后就是投票区

在我所在的选区,选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用纸选票,用黑色笔把相应候选人名字前的方框涂黑,然后交给工作人员,由他们通过一个特制的扫描仪自动读出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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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票样本

另一种方法就较为先进,是电子投票机,屏幕上的选项和排版与纸选票的一样,通过屏幕下的旋纽和按键就可以选择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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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子投票机

在另一个选区有另一种电子投票机,比起上述这种更为直观。在这个投票机上,主体部分是一个约1平方米白板,选民可以直接用手指在白板上选择,选择之后,只要按一下白板右下方的黄色箭头按钮就可以投票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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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触屏电子投票机

据选举工作人员介绍,在本州还有用触摸屏直接在电脑上操作的。不过这位给我介绍的工作人员就对这种新科技不以为然,她认为电脑非常容易死机,反而不如这些专用的电子投票机可靠。

我知道美国还有的地方继续沿用一种老式的机械投票机。这种投票机被称为Mechanical Lever Machine。投票人在选好号码之后,需要把下面的拉杆从水平位置拉到垂直位置,这样就完成了一次投票。投票结果会由机器自动计算。这些投票机直到2000年还在广泛运用,但是现在就只有一些小地方继续沿用了。我的同事2004年在密歇根的时候还是用这种机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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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的机械投票机

美国还有地方使用打孔机,投票人在一张卡片上打孔,然后由读卡器读出投票人的选择。这个打孔卡在2000年总统选举中闹出了大乱子,在佛罗里达,由于很多选票在打孔中存在问题,而布什和戈尔的票数非常接近,引发了重新点票的争议。在高院听证时出现的证物上,可以看到有一些选票虽然有打孔,但是打孔之后,纸屑还没有完全落下,还有一些仅仅在中心的地方有一个孔,根本没有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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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孔卡在2000年选举中准确性引起争议

美国选举容不容易作弊呢?据我实际观察,作弊其实相当容易。选民要投票分为两步,首先是选民登记。且不说ACORN这类经常在选民登记中作弊的机构,就以本州的官方选民登记机构为例,也足以看出其漏洞之大。选民登记按照本州的规定只需要出示有相片的身份证明或者电话单、银行月结单等任何一样有住址的文件。但是实际上,登记过程比这个更加宽松,工作人员只要你填一张表格就可以了,连文件或者证件都不看。在我看来,如此宽松的选民登记,其目的只是为了确定你在哪一个选区投票。至于工作人员事后如何有办法以及有没有核对资料就天知道了。在登记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选举登记卡。

在投票的时候,按照本州规定,选民需要出示选举登记卡、社会保险卡、驾驶执照、工作证以及其他州政府发放的证件中的任何一种来确认身份。上述5种证件中,前两种没有照片,所以很难确认投票人的真正身份。即便规则宽松到这种地步,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甚至连这些证件也不看,只需要你报上名字,在名单上能找到你的名字就可以去投票了。

从理论上说,万一在选举中这样作弊被抓住的话,将会是重罪。但是在一个一亿多人的投票中,这种可能性是多大呢?如果的确存在作弊,政府又有多大可能抓住舞弊人呢?因此实际上,杜绝选民舞弊更多的是源自选民对民主制度的尊重和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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