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应该重读王小波《摆脱童稚状态

李银河应该重读王小波《摆脱童稚状态》

尼伯龙根·蜗藤

 

近日研究同性恋的专家李银河博士写了一篇博客“拒绝同性恋献血是重大政治错误”(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nxg.html?tj=1)。在这篇文章里,她提出,“同性恋者的血液和异性恋者的血液是一样的”,中国献血条例规定的拒绝同性恋献血是一种歧视,甚至是“法西斯主义”。

这个指控是很严厉的,因此作出这样严厉的指控,必须要有非常过硬的数据与正确的逻辑推论过程。李银河正确地认识到,在这个条款背后所关注的是同性恋人群的艾滋病传播感染。因此,她必须证明同性恋人士的血并不比一般人的危险,只有这点成立,“歧视”的指控才有基础。

而要证明这一点,她应该举出同性恋中艾滋病感染的比例和异性恋中艾滋病感染的比例,如果前者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地高于后者,那么她的这个论断就可以成立。反之,如果同性恋中艾滋病的比例远远高于异性恋的,那么至少从统计意义上来说,同性恋人群的血液和异性恋者的血液并不是一样的,而是更有感染艾滋病毒的危险,而献血条例也就不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的歧视。

可是就在这一点上,我完全没料到李银河却犯了一个有着多年社会学研究背景的学者完全不应该犯的统计和逻辑错误

她试图以艾滋病传播渠道中异性恋和同性恋传播的比例来论证异性恋的血比同性恋的更为危险。她给出的是官方公布的艾滋病传播渠道的数字。

男男性传播,2005年占0.4%;2007年3.3%。

异性性传播:2005年占10.7%;2007年占37.9%

但是,这些数据只说明了艾滋病传播途径中男同性恋和异性恋的比例,最多只能得出感染艾滋病人群中异性恋的比例比男同性恋高的结论,却不能说明异性恋人群中感染艾滋病的比例比男同性恋人群高。原因很简单,因为双方的人口基数不同,至少在中国,异性恋的人口远远高于同性恋人口。

我们假设一下,中国异性恋人口占总人口95%,而同性恋人口占5%。我们又假设,患艾滋病的人口中,同性恋占10%,异性恋占90%(接近李银河提出的2007年性传播数据)。我们再假设艾滋病占中国总人口的0.1% (实际比例约为1:1300,但这个比例在计算中互相抵消,所以实际大小不重要)。

那么,异性恋中艾滋病感染的比例是:0.1% X 90% / 95% = 0.0947%。而同性恋中艾滋病感染的比例是:0.1% X 10% / 5% = 0.2%。在这个假设性计算中,同性恋中艾滋病感染的比例比异性恋高一倍有多,同性恋的血确实比异性恋的危险。

上面那些假设的数字纯属模拟,但是实际的类似数据也能找到。比如在一篇报道中,张北川举出了实际数据,“艾滋病在男性同性恋及男性双性恋群体中出现比率极高,是总人群的50倍”( http://health.hsw.cn/system/2009/07/28/050255682.shtml)。

显然在这个问题上,有意义的不是感染艾滋病群体中同性恋和异性恋的比例,而是同性恋和异性恋中传播艾滋病的比例。

李银河曾在不同场合中混淆了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比如她在接受腾讯网专访的时候(http://blog.qq.com/qzone/622007269/1248783843.htm)也提到:

“因为他(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副主任史唯唯)有一个假定,就是同性恋得艾滋病的比例比较高,这其实不符合事实,目前中国得艾滋病的人数,多数为异性恋者。当然最初,在西方国家,艾滋病是从同性恋人群中爆发的,但艾滋病很快成为全民疾病。不能证明目前在中国得艾滋病的人中,同性恋的比例更高。”

可见,李银河要么是有意混淆概念,要么是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两个概念的关键差别。无论哪种情况,作为一个专业的社会学研究者,这种错误实在是应该避免的。

其实,李银河的先夫王小波先生曾经专门写过一篇文章,特地提到了这两个概念的区别。那篇文章是收录在《沉默的大多数》中的《摆脱童稚状态》(http://read.dangdang.com/content_619563)。文中是这样写的:

“我在报刊上看到一些统计数字,指出有多少性犯罪的青少年看过“不良”书刊或者黄色录像带,但是这样立论是错误的。实际上有效的立论应是指出有多少看过“不良”书刊的青少年犯了罪。在概率论上这是两个不同的反验概率,没有确定的关系,也不能够互相替代。”

在这段话中,王小波先生指出,人们关注的是青少年的性犯罪问题,但是性犯罪的青少年中有不少人看“不良”书刊,并不等同于看“不良”书刊的青少年中不少人都会性犯罪。

在血液条例这个问题上,我们关注的是感染艾滋病的人士。同理,感染艾滋病的人群中很少是同性恋者,并不等同于同性恋者中感染艾滋病的人很少。如果我们把“性犯罪的青少年”换作“感染艾滋病的人士”,把“不良书刊或者黄色录像带”换成“同性恋人士”,就不难得到这样一段话:“我在网上看的一些统计数字,指出有多少感染艾滋病的人士是同性恋,但是这样的立论是错误的。实际上有效的立论应是指出有多少同性恋人士感染了艾滋病。在概率论上这是两个不同的反验概率,没有确定的关系,也不能够互相替代。”

王小波先生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作家,他所有出版的著作,无论是他写的杂文还是小说,我都曾反复拜读,他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才情和睿智令我万般钦佩。如今在他去世十多年后,却无意之间发现作为他妻子的李银河竟然会犯下他在书中描述的一模一样的逻辑错误,实在令我唏嘘不已。

但是,话分两头。虽然我非常不认同李银河在这个问题上的推论过程,但是对于她倡议的,为确保献血的血液安全,“应该通过医学的检验手段,断定有无致病病毒。比如规定‘有艾滋病的人不能献血’,而不能说,某个人群不能献血。比如性工作者不能献血、同性恋不能献血,这必须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机制”,我是十分赞同的。退一步来说,即便一定要有所区分,考虑到女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的比例和异性恋差不多(如果不是更低的话),献血的法律条文至少可以考虑对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作出区分,允许女同性恋人士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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