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07】自然发生说(三)

【元07】自然发生说(三)

文:尼伯龙根·蜗藤

17世纪的西欧的科学之风已经开始卷起,一批批的科学爱好者正在转变为科学家。科学家之间的沟通越来越频密,第一个科学家组织英国伦敦皇家学会在1660年建立。早期的科学家,即便是象雷迪那样的兼职科学家大都有着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出身优越,衣食无忧,受过良好教育,博览群书。这些似乎是成为科学家的最重要条件,特别是考虑到当时书籍还是一项稀缺资源,搞科学还没有人为你发工资的情况下。

可是谁又能想到,一个最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竟然能成就堪称史上划时代的发现呢?在这个发现之下,人类把自己的视野扩大到了随处可见却又无人得知的领域。

这个人就是荷兰科学家列文虎克(Antony van Leeuwenhoek,1632-1723)。有人可能会被这个中间的van字迷惑了,van不是贵族才能用的字眼吗?可是在列文虎克出世时,家境早已中落,他的父亲不过是一个卖篮子的商人。列文虎克16岁开始就在一间布店当学徒。这种条件下,当然谈不上什么教育,他只会荷兰语。鉴于当时绝大部分科学著作都是用拉丁文写成的,他也不可能有任何接触科学著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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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文虎克

然而,成为科学家,最重要的不是高深的学识,而是好奇心和求知欲。在20岁的时候,列文虎克第一次见到了放大镜,那个镜子能把物体放大3倍。他一下子就被这个镜子迷住了,那种能够放大物体的神奇令他对放大镜爱不释手。如果他对科学界的事情有所了解的话,他就会知道早在50多年前就有人发明了显微镜,科学家也已经把显微镜运用在科学研究上。比如我前文提过的列文虎克的同胞斯旺梅丹已经用显微镜观察昆虫的结构了。他所用的显微镜还是结构更为复杂的由几块玻璃片构成的复镜。

大约在30岁之后,列文虎克开了一件买窗帘布的小店,做起了小商人,终于有一定的空闲了。一般人可能娱乐休闲一下就过去了,可是列文虎克一直念念不忘神奇的镜子,于是用业余时间跑去玻璃厂学磨镜。列文虎克有天生的巧手,他的磨镜技术很快就连老师傅也比不上了。学会磨镜之后,他就开始制造自己的第一台显微镜。在往后的岁月里,这个磨镜老人总共磨了500多块镜片。

列文虎克的显微镜在现在看来非常简单,只是一个原始的单镜。他把镜片装在一块铁板上,镜片前面有一个针型平台,那是用来放样品的(他的样品通常就是一滴水)。和这个针形平台相连的就是一些螺纹轨道,以调节针形平台的位置和镜片和样品之间的距离。要能看到放大的样品,眼睛必须紧贴着镜片。长时间这么看,眼睛和脖子都会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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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文虎克的显微镜

若是列文虎克懂得更多的光学知识,他就很可能知道理论上说来如果用复镜的话,放大倍数会比单镜高,造型也会更加符合人体工程学。但是世事其妙之处就在于此,尽管理论上复镜比单镜好,但是由于列文虎克的磨镜技术高超,加上当时复镜的制造技术还不成熟,他造出来的单镜竟然比斯旺梅丹他们的复镜放大倍数更高。列文虎克的最高纪录是制造出放大超过200倍的单镜,而当时复镜的放大倍数只有20到30倍。

与其他科学家相比,列文虎克有着更胜人一筹的先天优势,那就是他非凡的视力。在观察主要靠眼的时代,有一双好眼力的眼睛是科学家宝贵的财富。天文学家丹第就是靠一双有过人视力的好眼睛,积累了大量普通人观察不到的星象,从而为他视力不好的徒弟开普勒留下大量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使他能够从中推敲出开普勒天体运行三定律。除了好眼力之外,列文虎克还有过人的耐心和实验技巧,比如他能长时间地不厌其烦地调节样品的位置,比如他能很好地掌控光源的强度等等,这些都为他的成功打下基础。

当然,列文虎克最大的优点就是他有一般人不具备的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在制造了自己的显微镜之后,他几乎把一切自己能弄到的东西都放到显微镜下观察,水塘、泥巴、食物残渣、皮屑乃至人体分泌物等等,一个也不能少。在显微镜下,他发现了无数新鲜的生物,寄生虫、细菌、草履虫、鞭毛虫、绿藻以及精子等等。他把自己发现的会动的微生物通称“小动物” (animalcules)。可以说,列文虎克为人类展示了一个前所未知的新世界,这在科学界中的意义并不亚于哥伦布的远航发现新大陆。

这时列文虎克发觉了自己的不足——缺乏画画的技巧。幸亏列文虎克请到了一位好助手,能够根据列文虎克的描述把他看到的东西画出来,这些图画加上列文虎克自己的文字描述,把一个原本不为人知的世界展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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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文虎克观察到的“小动物”

在皇家学会看来,列文虎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民科”。尽管开始他寄来的有关昆虫的观察文章得以顺利发表,但是在他声称自己发现了“小动物”的时候,这些成名的科学家都不相信。而列文虎克也对自己的磨镜技术严加保密,无论如何不肯说出自己如何能把镜子磨得如此好的秘密,以致他的观测长期无人能够重复。也因为如此列文虎克的文章一再被封杀。最后,经不起列文虎克的一再要求,皇家学会派了由三个科学家组成的特遣队,去亲眼验证列文虎克到底有没有说谎。由于列文虎克的实验重复性极高(只要有好镜子和列文虎克的实验技术,这个是必然的),所以特遣队一下子就被说服了。列文虎克的发现这才公诸于世,而列文虎克也从民科转正成为皇家学会的正式会员。

列文虎克的实验结果震惊了欧洲科学界,而一度死寂的自然发生说获得了转机。

在列文虎克显微镜下面的小动物到底是怎么来的呢?这是很多人的疑问。列文虎克认为它们也有交配的过程,和我们常见的动物一样。因为他观察到了两只小动物凑在一起的现象。但是也有人提出相反意见,认为列文虎克所观察到的不过是一个动物分裂成两个动物的现象。在“大”动物中,这种现象也存在,比如水螅也会如此分裂。还有人提出,所谓的小动物“交配“其实不过是动物在外力作用下被震断,但是还没有完全脱离而已。在“大”动物中,被弄断的动物变成新的动物也不是没有,蚯蚓就是大家熟悉的例子。这样显然不能算是“正常”的生育方式。

由于科学家们对于小动物的成因莫衷一是,在自然发生说影响力尚未消退之际,有人重提就不足为奇了。支持者认为,尽管大动物不能自然发生,但是“小动物”却是可以自然发生的。列文虎克自己并不相信自然发生说,便决定向雷迪学习,用实验的办法去反驳自然发生说支持者们的论调。

他的实验是这样的:他用瓶子装着捣碎的辣椒和新鲜的干净雨水,然后用火加热,他相信这样就可以杀死里面的小动物。然后他把瓶子用火封口。而在对照实验中,瓶子则开口。在实验之前,他检查了两个瓶子里面的水,确信都没有活的小动物。而在两天之后,他观察了开口瓶子里面的水,发现有很多小动物。这是对的,一切进行得合符预期。他相信这些小动物是外面空气带来的。

他多等了两天再打开封口的瓶子。他惊讶地发现,里面同样有很多小动物,他们也是形态各异,活动自如。即便他重复该实验,加长了加热时间,结果仍然如此。

列文虎克沮丧却又如实地向皇家协会报道了自己的实验结果。在报告中,他懊恼地承认,自己一向反对的自然发生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应该说,列文虎克实验的所设定的条件比雷迪的更为苛刻。首先,列文虎克的实验采用了预先加热的步骤,这个可以保证(或者试图保证)杀死所有的活的生物。其次雷迪的瓶子是通风的,而列文虎克的瓶子是用火烧玻璃完全封闭的,保证了完全的隔离(当然也没有空气流通)。可见在如此苛刻的条件下,如果还能发现小动物,那么这些小动物必然是自然产生的了。

可是列文虎克的观察对象远比雷迪的陌生。他虽然观察到很多小动物,但是当时科学界对这些小动物的认识几乎为零。我们现在把这些小动物都通称微生物。如果用现在的知识来回顾列文虎克的实验的话,他很可能这样几个问题:首先可能是加热的时间不够,没能杀死所有的微生物。其次是没有在压力下加热,即便把活动的微生物杀死了,也不能杀死孢子。至于在为什么在隔绝空气中微生物也能生长,一个可能是瓶子里的空气还足够,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列文虎克发现的“小动物”实际上是厌氧细菌。当然,当时的科学家对此一无所知。

列文虎克的结果虽然不合自己的预期,令他痛苦不已,但是这却对生物起源问题有极大的意义。首先,列文虎克的实验结果大大支持了自然发生说,被认为是自然发生说的直接性证据,促使了自然发生说的复兴。其次,尽管雷迪的实验甚为经典,但是在对付微生物这样的小东西却不适用。而列文虎克的实验改进了雷迪的实验,成为了验证微生物起源问题的标准性实验。以后的实验基本模式都是如此,不过是在如何加热和隔离上再做文章。第三,从列文虎克开始,关于自然发生的问题都在科学的框架中进行,科学家虽然各执一词,但是都采用实验和推理的方法验证,这无疑是科学的胜利。

而与列文虎克证明自然发生说的同时,另一条战线上也传来了令自然发生说支持者感到鼓舞的消息。这就是在上一篇提到的关于胚胎的渐成说和先成说之争。前面我们说过,简单地说来,渐成说有利于自然发生说,先成说不利于自然发生说。

哈维的先成说虽然凭借着他巨大的威望得到了不少的支持。但是反对派很快就搜集了反驳的证据。最好的反驳例子就是再生(regeneration)的现象。比如上文提到的蚯蚓,被割断了之后,两断都可以生成完整的蚯蚓。如果先成说是对的,那么被割断的蚯蚓根据什么来生成被割去的部分呢?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先成说只好认为那些在卵子中已经存在的微型动物先天性拥有面对这种情况的能力。而这种说法又显然不令人信服。于是渐成说又慢慢地和先成说拉成了均势。

既然直接和间接性的证据都支持自然发生说,自然发生说终于在18世纪初期重现复兴。但是反对自然发生说的学者也不示弱。于是在列文虎克实验的基础上,一场横跨两个世纪扩日持久的实验拉锯战揭开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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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怎么处理原住民问题

美国怎么处理原住民问题

文:尼伯龙根·蜗藤

人们常说美国是个民族的大熔炉。这点确实不错,要论世界人种和民族最多的国家,恐怕美国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美国的纽约市更被称为世界人种展览馆。一个国家的种族民族多了,多少都会有些问题。比如历史上,黑人一直受歧视。不过时移世易,自从美国人权运动以来,总体而言,摆在明处的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基本消失。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中,奥巴马当选成为第一个黑人总统,实现了零的突破,黑人的地位处于前所未有的上升趋势。现今,如果从民族多样性和民族矛盾的比例来看,美国无疑是最低的国家之一。

美国民族问题上的稳定,一般会归功于美国的熔炉式的政策。所谓熔炉式的政策就是指美国的民族以杂居为主,尽管每个地方都多少有些民族的社群,但是在城市这个大尺度来看,基本上没有单一组成的少数民族。民族的杂居使得民族之间的隔阂减到最少。

美国这种熔炉式的民族政策能够得以实现,自有其先天性的原因。美国绝大部分人都是移民过来,即便是黑人祖先,也是被贩卖过来。他们都不是这片领土上的原居民,在来到美国之后,也自然地向各方扩散。所以这种熔炉式的民族聚居形态与其说是政策使然,还不如说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展过程。

在美国本土上,唯一的例外就是印第安人。在白人到来之前,他们是美国土地上的唯一种族,他们有自己的自然聚居形态,因此美国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也和其他民族有所区别。

从历史上来看,殖民地时期和建国早期政府一向把印第安人领地视为外国,印第安人事务属于战争部(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管理。美国政府和印第安人的关系时战时和,土地被视为战利品,胜者为王。

从杰斐逊时代开始,美国政府采取了另一种策略,就是一边归化印第安人,帮助他们从游牧转向农耕,一边以向印第安人赎买土地的方式把印第安人从原居住地迁往较为贫瘠的中西部。对比起强占和驱赶,赎买当然是较为文明的方式,但是根据各个总统的政策不同,具体如何赎买也有很大区别。比如杰斐逊总统是真心推行赎买方式的,价格高,也不硬性执行。但是30年后的杰克逊总统就没有这么有耐心,所谓的赎买的价格之低基本和强占无异。1830年通过的印第安移除法(Indian Removal Act)的通过,把5个已经农耕化的印第安部落通通强行移到中西部,酿成了印第安人的大灾难。在19世纪50年代之后,美国通过立法建立印第安保留地。建立保留地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限制印第安人的活动范围,以保证美国人对西部土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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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的泪之径(trail of tears)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政府开始了对印第安人的新思维。为了减少美国人与印第安人的冲突,格兰特总统提出把印第安人美国化的构思。他的想法是把印第安人从保留地或者原居地移出,分散送往全国各处,在新的地方分配给他们土地以保证他们的生计,让他们接受美国式的教育,最终使他们彻底融入美国社会。不管最后的效果如何,可以肯定的是,格兰特是一个怀有良好愿望的总统。在他看来,他推行的这套方案实在是一举两得,一来可以使双方冲突减少,有利于民族和谐;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印第安人过上现代化的生活,加入美国的民族大家庭。两相考虑之下,印第安人获益甚至更大。

可是事与愿违,这个政策在总统看来是一片良好的前景,实际却掀起了美国史上最血腥的几场印第安战争,包括最有名的苏族战争(Sioux War)。最后,格兰特的政策被迫草草收场。格兰特一片好心,换得了如此结果,当然是有很多原因的,包括在格兰特时代的腐败和贪官当道,使得很多初衷良好的政策到了实际执行当中就大打折扣等等。但是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格兰特作为美国总统是以白人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去考虑解决民族冲突问题的。

我2006年曾经到过南达科他州的著名景点总统山(Mount Rushmore National Memorial),也就是把整个小山头凿刻成为华盛顿、杰斐逊、林肯和西奥多·罗斯福四个总统头像的那个景点。与之相比,给我印象更深的反而是和总统山对望的令一座更为雄壮的大山头。当时整个山头仍在漫长的施工当中,工匠们利用大型机械工具要将整个山头变成印第安苏族民族英雄野马(Crazy horse)骑在骏马上飞奔的巨型雕像。整个雕像如果完成的话,将高达172米,野马将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四位美国总统.。这个工程已经进行了60年,主持者家族以一种愚公移山的方式,发誓通过一代一代的努力去完成这项旷世工程。印第安人希望以这种特别的方式来特别纪念这位在苏族战争中去世的民族英雄。尽管这项工程因为资金种种原因,仍旧前路漫漫,至今展现在世人面前的还只是野马他俊悍的面容,但每当读到这段历史,脑海中就会浮现出“野马山”,令我心中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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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Crazy Horse)雕像

 

格兰特之后,美国政府经过一轮反复,还是希望继续推动印第安美国化,以期一劳永逸地解决印第安人的问题。印第安人的土地一向是实行公有制,有人认为这是制约他们美国化的最重要障碍。于是在188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达维斯法案(Dawes Act),其中规定部落的土地不再归部落所有,而是分配到每个印第安人手中。伴随着达维斯法案,美国再次掀起印第安的归化潮,在保留地内外都有专门的印第安学校,对孩子进行西方式的教育。在学校内,用英语教学,不许学生在校内用本族的语言,基督教是学校内的唯一宗教。用现在的眼光看来,这是一种民族文化灭绝式的政策,但在当时却被主流社会视为一大德政,是为了挽救这个快给社会淘汰的民族。在几十年的努力后,美国国会在1924年通过法令,给予印第安人人美国公民权。

大力推行美国化运动成果如何?20年代末的报告指出,尽管和以前相比,印第安人较为融入美国社会,但是他们一直处于美国社会的最底层,生存状况并没有比之前更好。相反,土地个人化的后果是约三分之二的印第安土地流入了白人之手,印第安人失去了依赖传统方式生活的能力,印第安文明大面积消失。报告建议,在学校废除单一文化教育,重新让印第安人接触自己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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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寄宿学校

对于美国化运动,历史学界有不同的解读。有的当代历史学家认为,这是白人一场处心积虑系统地夺取印第安人土地和摧毁印第安文化的阴谋。这在我看来未免过于阴谋论。土地私有化和保护私有财产本来就是美国立国之本中极为重要的一条,在美国领土范围内推而行之可谓势在必行。而土地私有化后出现的所有权转移乃是正常的经济活动,财产上处于劣势的印第安人土地的减少实属必然,而且那些土地多属贫瘠之地,似乎也不值得行使如此阴谋。但是,土地所有制从公有转为私有,客观上必然导致原本捆绑在土地公有制上的相对稳定的族群大利益,被拆分成为足以将族群四分五裂、但同时可以令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私人小利益。从这种意义上说,土地所有制从公有到私有的转变是令印第安部落权力结构和族群凝聚基础分崩离析的最根本原因。至于印第安文化的消失则更显而易见是美国化运动的必然结果,但是这也是这个运动的初衷。从美国白人思维出发,要让印第安人彻底融入美国社会,必然会导致本土文化的衰亡,两者不能兼得,也大可不必兼得。但是,如果从印第安人的思维出发,这场运动无论是从初衷到结果,恐怕结论就要完全改写了。

无论如何,在30年代,美国的政策出现了根本性的转折。在一群关心印第安本土文化的社会活动家的推动下,国会在1934年通过了印第安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而其中的领头人科利尔(John Collier)也被任命为印第安人事务主管。在他的主政期间,各个印第安部落又重新组织了自己的自治政府。联邦政府给予大量拨款用于教育和公共医疗。印第安保留地内重新出现了生机。

与美国化运动一样,重新组织法也是充满争议。尽管印第安部落的土地得到显著增加,印第安人和其他种族的冲突也有所减少。但是它还是招来很多批评,认为重新组织法导致了民族融合这个大目标的倒退,而在20世纪的美国领土上,居然还有根据“古老”的方式去统治的地方,根本就是与发展潮流逆行。部分融入了西方主流社会的印第安人也批评这种做法阻止了印第安人进步的步伐。

在种种争议声中,印第安政策再次出现反复,也就是在40年代后期开始的印第安终止政策(Indian Termination Policy)。所谓终止政策,就是要取消印第安事务管理局,解散印第安人的部落结构,取消印第安人保留地,停止印第安人的税收和法律特权。总之,就是要做到美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再有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政策不仅得到白人的支持,得到美国化的印第安人的支持,甚至也得到不少印第安部落首领的支持。支持者甚至把终止政策与林肯的废奴宣言相提并论,因为这样才使印第安人从此有了真正的平等权利。

乍眼看来,终止政策在目的上是正面的(真正的民族融合),法理上是坚实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治伦理上也是站得住脚的(不少印第安部落首领支持)。在20世纪中,美国已经足够强大和自信,不用担心任何的印第安人的威胁了。如果说19世纪后期的美国化运动还可能有那么一点阴谋的话,那么70年后的终止政策应该是出于一番真心。

可是,这个政策很快就带来连串恶果。按照规划,保留地从部落式的公有制转变成为股份制的企业,每个印第安人可以通过企业的投资盈利获得收入。但是在取消了联邦政府优惠之下,这些印第安人企业立即面临外界的激烈竞争,在短暂繁荣之后,纷纷面临破产的困境。印第安人大批赤贫化,生活质量大规模倒退,更不用说文化的迅速消亡。

于是在短短十几年后,终止政策就喊停。在肯尼迪、约翰逊和尼克松等总统的主持下,美国的印第安政策再次出现重大转变。印第安人重新赋予在保留地内自治的权力,自治政府重新组织起来,自治区可以有自己的法律,联邦对印第安人保留地给予财政上的支持,文化多元化受到鼓励。最终,印第安的政策基本重新回到了30年代的理念。

现今,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变为部落自决政策。联邦不再强行推广终止保留地的计划,但是如果某个保留地申请取消保留地,美国政府也欢迎。对于决定维持保留地制度的地区,政府除了在医疗、义务教育和儿童福利等几个关键福利问题上外,原则上不干预保留地内部的管理。在我看来,目前的这个制度,取得了各方面的平衡,不失为历史上的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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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印第安人部落

美国的印第安政策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在我看来,首先是要避免以主流社会为中心的一元化的思考方式。在主流社群看来,无疑自己生活方式是最好的,但是并不代表其他少数族群也这样认为。即便一些我们现代人觉得非常理所当然的东西,比如英语、现代社会的法治等等,其他少数族群却不一定乐于接受。金庸在《白马啸西风》以高昌人拒绝唐朝文化为例子,也说过“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其次,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熔炉式的民族政策就一定是最佳的。对于原住民式的少数民族,基于自愿的适当隔离,划出保留地让他们实践自己的制度和法律,让他们按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生活和发展,也可能是更佳的选择。民族融合一体当然很好,文化多元化也不坏。

第三,一个民族的进步,归根到底是靠自己的内在的动力,一个民族的命运,最后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外人可以通过柔性的方法影响,但是绝不应该替别人做出决定。即便要推行民族融合的终极目标,也绝对不能操之过急。如果少数民族自愿走出自己的社群,融入主流社会,当然应该欢迎。但却绝对不能使用强制的方法,美国化运动的惨痛失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庄子有言,“使物自喜”是明君治国之道。在我看来,“使物自喜”放在民族政策上,既应是最良好的初衷,亦会是最智慧的途径。“良好”取决于如何定义“自喜”,“智慧”取决于如何拿捏“使”的巧劲和力道。顺势而发,可游走于无有之境;逆态强扭,只会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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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6】自然发生说(二)

【元06】自然发生说(二)

文:尼伯龙根·蜗藤

16到17世纪是西方科学变革的关键时期,科学从一个基本上是知识搜罗的古老阶段进入了新兴的以观察为基础,以实验为标准,以逻辑作分析,以理论来总结为最终目的的新阶段。几个巨人的出现为这种转变奠定了基础。英国哲学家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提出了观测—假设—推理—实验—验证—理论总结的科学方法论,为科学脱离哲学配备了理论的武器,成为近代科学的开端。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则身体力行地实践了类似培根的科学方法,开创了近代实验科学的先河,被称为近代科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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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根                                   伽利略

法国人笛卡尔(Rene Descartes, 1596-1650)在伽利略和开普勒等人的天文学和力学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影响之后几个世纪的科学界的决定论思想。在笛卡尔看来,宇宙就是一个按照力学规律运行不息的整体,它由几条基础的物理学原则支配,只要限定了一个系统的初始条件与边界条件,就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数学演算推知系统每一个时刻的状态。在笛卡尔的哲学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所谓的随机性的事件是不存在的。如果一些事件必须用随机去描述,那么必然是因为我们对该事件了解不够透彻,或者是有更加深层的理论我们尚未发现,或者我们没有能掌握那些初始条件。笛卡尔的哲学思维很快就在欧洲科学界流传,成为当时欧洲科学界的主流哲学思想。笛卡尔思想的影响是如此深远,乃至20世纪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还用“上帝不会掷骰子”来拒绝玻尔—海森堡学派对量子力学的概率波诠释。

笛卡尔相信自然发生说,但是他坚决拒绝好似段誉六脉神剑一样时灵时不灵的自然发生说的“神迹”解释。根据自己的哲学思想,他认为自然发生说一定是藏在腐殖质中一些微小的颗粒在热力作用下发酵的结果,人们不能预测,只是没有发现当中的规律。

笛卡尔不是自己生物学家,他对自然发生说的态度只是凭自己的想象和自己哲学的分析。但是,笛卡尔的决定论思想很快就影响到了生物界。科学之所以不同于宗教在于,宗教信仰权威,而科学信仰科学方法甚于信仰权威。权威如笛卡尔,他的决定论和方法论被广为接受,可是他对于自然发生说的观点却并不被生物学家接受。原因就是,从微小颗粒到生物这么复杂的过程,很难用力学和当时已知的物理规律解释。如果相信了笛卡尔的力学宇宙模式,那么就难以接受他的自然发生理论。二者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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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

除了笛卡尔的决定论之外,当时在欧洲科学界的一场争论也令科学家对自然发生说的态度开始转变。那场争论严格说来算是胚胎学上的争论。亚里斯多德认为,生物的精子和卵子里含有充满着生命之源的液体,在受精过程中,两种液体混合,逐渐产生出各种器官。这种学说的重点之处在于它认为胚胎中的器官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而是慢慢生成的。因此这种观点后来被称为渐成说(Epigenesis)。鉴于亚里士多德的权威,这种说法两千年来一直被奉为金科玉律。

1651年,英国生理学家哈维(William Harvey,1578-1657)发表了《动物的产生》(On the Generation of Animals)一书。他指出,胚胎中的器官并不是液体混合之后才产生的,而是在精子或者卵子中就已经存在。在胚胎的发育过程中,这些微小的器官逐渐“长大”,变成了胎儿的器官。哈维在科学史上名气极大,他就是首先发现人体内血液循环的大宗师,推翻了延续近二千年的医学理念,在科学界有崇高的威望。尽管他在提出这套被称为先成说(Preformation)的理论时并无任何有力的根据,但是鉴于他的威名,他的理论还是在生物学界广为传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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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

处于决定论和自然发生说两难境地的生物学家一下子看上了这个新鲜出炉的理论,从中找到了新的出路。尽管哈维说的是胚胎学,但是不难把它推广到生物起源问题。自然发生说里的理论在本质上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渐成说:一堆物质混合而产生新的生命。而哈维的先成说是却和自然发生说水火不相容,因为一堆无生命的混合物中不可能有预先成型的胚胎。另外,如果先成说是对的,那么一个生命的发育,不过就是各个器官从小变大的过程,这个用力学去解释就容易得多了。看来,只要抛弃自然发生说而采用先成说就可以避免这个两难境地了。但是,自然发生说毕竟有着悠长的传统,没有过硬的证据,很难否定。一时间,如何否定自然发生说而采纳并改造先成说就成为了生物学界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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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成说

为回答这一难题,一个伟人应运而生,他就是有着“现代生物学之父”之称的雷迪(Francesco Redi)。雷迪在1626年出生于一个意大利医学世家。他多才多艺,正职是一位高明的医生,副业是一个著名的诗人。根据意大利文学研究专家的观点,他的诗作可算是17世纪意大利诗坛的翘首。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词源学家,一个古典学者。当然,他最伟大的成就还在于他对实验生物学的开拓性贡献。

雷迪早年的对生物学的研究集中在蛇上,他是最早对蛇毒的来源和作用机制作出正确解释的人。他通过实验证明,蛇毒如果从口而入,那么对动物没有影响,但是如果被蛇咬了,动物就会死。所以蛇毒的作用在于它进入了血液当中,随着血液循环而把毒性带到全身。他又仔细研究了蛇毒从何而来,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蛇毒从蛇的胆中分泌,伴随着蛇的口水在蛇咬之后进入动物的身体。但是雷迪经过解剖后发现,蛇毒原来储存在毒牙后面的毒囊内,毒牙是中空的,在毒蛇咬猎物的时候,毒液就像打针一样从毒囊通过毒牙注射到猎物身上。从他对蛇毒的研究,已经显示出雷迪在生物学上扎实的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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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

当然雷迪对于生物学的最大贡献,还是在于他在生物起源上的贡献。他相信笛卡尔的决定论,也相信笛卡尔的实验到理论的科学方法,但却拒绝笛卡尔对自然发生说的假说。正如我上篇文章提及到的。在17世纪,自然发生说的应用领域已经渐渐缩窄,大动物的自然发生已经被认定是不可能。但是人们普遍还认为小动物,特别是昆虫是自然发生而来的。他坚信,昆虫的自然发生根本不存在。

研究完蛇毒之后,雷迪就投入对自然发生说的研究中。前面说到,雷迪本人也是一名古典学者。所谓古典学者,有点像我们中国以前的经学博士,从小在故纸堆里长大,翻阅文献和引经据典都是他们的强项。雷迪面对自然发生说这个问题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看看古人是怎么说的。于是他找来了从古希腊到当代所有的有关文献,准备先写一个回顾总结。在翻阅的过程中,他突然发现,所有有关自然发生说的证据,都只是观察。一般的学者就到此为止了,但是雷迪却没有把自己的思维拘束在故纸堆中,在深受笛卡尔的怀疑论影响之下,他开始思考这些证据到底是否成立。

是的,种种观察都显示动物能够自然发生,但是有不少观察的结果都被证明是错的。比如以前有人观察到鹅能从树上生长出来,后来被证实不是眼花就是别有用心。那么其他的观察到的自然发生现象是不是也可能源于观察的不仔细呢?毕竟昆虫比鹅小得多,观察出错的机会也大得多。最后,雷迪意识到,没有精心设计的实验,光凭观察,无法得出让人信服的结果。

自然发生说的一个最普遍的例子就是从腐肉中产生苍蝇。于是,雷迪设计了一个实验去验证腐肉到底能不能产生苍蝇。他挑选了6月份进行这个实验,因为这是苍蝇最多的时候。实验是这样的,他用四个大烧瓶,分别放入死蛇、死鱼、鳗鱼和猪肉,烧瓶口用纸严实地封口。而在另外四个烧瓶中,他放入了同样的物质,但是烧瓶口却是打开的。8个烧瓶就这样放着,雷迪自己就坐在一旁观察。

4个开口的烧瓶中,不断有苍蝇飞进飞出。很快,肉就变腐烂了,从肉中长出了蛆。而封口的四个烧瓶中,即便过了几个月,即便肉也腐烂了,但是一直没有发现蛆。实验重复了好多次,瓶子里面的样本也换了很多,甚至里面放的是死苍蝇。最后的结果仍然是一样。最后,雷迪总结到:苍蝇并不能从腐肉里自然产生,所有的蛆都来源于外界的苍蝇。

雷迪的实验应该说是很细心的,但是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最主要的质疑就是,当瓶子被封口之后,里面的空气是死空气,而自然发生需要流动的活空气。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于是雷迪决心再改进自己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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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的实验:a)用纸封口;b)开口;c)用通风细布封口

在改进版的实验中,雷迪不用纸封住瓶口,而用一种平纹细布(Muslin)。这种布传自中东,在当时是风靡一时的布料。它透气,却足够细密,能挡住苍蝇,正是雷迪的实验所需要的。为了保险起见,雷迪还专门做实验,证明空气可以穿过这种布。雷迪用这种细布封住瓶口,再次进行实验。他发现,很多的苍蝇聚集在瓶口,却不得而入,他推测这些苍蝇是被瓶子里面腐肉的气味吸引而来,这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尽管隔了层布,空气却是流通的。在这些实验中,瓶子里还是没有发现蛆。

雷迪于是进行更进一步的实验。在这些实验中,用布封口的瓶子放在一个盒子内,而盒子口上也同样封了一层细布。雷迪发现极个别的蛆在艰难地通过盒子口的细布后,掉在瓶子口的细布上。而在瓶子口的细布上,它们发育成苍蝇,再次围绕着瓶口飞。雷迪抓住了这些被圈在盒子里的苍蝇,把它们和外界的苍蝇做比较,证实它们是同一种苍蝇。这个结果更加证明了蛆不是来源于腐肉,而是来源于外界的苍蝇。

这个证据是如此有力,完全否定了苍蝇自发从腐肉变出来的理论。但是雷迪的实验并不尽于此。在苍蝇实验之后,他又进行了其他一系列物种的实验,从蜜蜂到青蛙到蝎子到黄蜂。他把文献上的自然发生的例子都用类似的办法一一验证。最终的结论只有一个,就是所有这些物种都不可以自然产生。

雷迪的一系列实验从现代的眼光来看显得简单,可是其包含的要素却应有尽有。首先是他创造性地运用了烧瓶来装样本,把样本和外界隔离开来,去除了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从而可以控制实验的条件。其次他运用了对照性实验的思想,用于比较的实验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一个条件:封口和不封口,所以其结果的不同完全可以归于这个实验条件的变化,简化了推理和论证的过程。第三,是对实验的改进,从密封的纸到透气的细布,实验条件从更加人为条件向更加自然条件过渡,减少了人为效应(artificial effect)。第四是通过分隔的方法获得漏网之鱼的第二代,再对比第一代以验明正身,其思想在两个世纪以后的微生物实验中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光大。最后,雷迪把自己的实验方法应用到更多的例子上,完成了特例到通例再到理论的升华。这当真是一个生物学实验的经典。

雷迪身上有着一个现代伟大生物学家所需要的一切元素。他能够搜集阅读和分析前人的资料,有怀疑前人的勇气,有指出前人不足的智慧,能够设计对比实验,有着非凡的观察力和分析力。他不愧为现代生物学的开创性人物。

值得一提的是,雷迪是一位谨慎的科学家,他永远拒绝把自己的理论外推到自己认为没有充分证据的领域。他始终坚持实验先于理论,而非理论先于实验。因此,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他并不是一个坚定的自然发生说的否定者,相反,他经常会小心地说,自然发生也是其中的一个可能。这在他和梅尔皮基(Marcello Malpighi, 1628-1694)的争论中也表现出来。

梅尔皮基也是一个意大利医生,和雷迪一样,也对自然发生说感到兴趣。在雷迪发表他的结果之后,梅尔皮基坚信自然发生在一切情况下都不可能。于是他就专注于另外一个自然发生的例子——虫瘿(g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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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尔皮基

虫瘿是指植物受到昆虫等生物刺激时产生的不正常的增生现象,通俗说来,就是植物的“皮肤病”。在自然界有很多虫瘿的例子,下图就是其中的一些。当然,当时的人并不了解虫瘿是什么现象。不过他们发觉,很多虫瘿里面都有昆虫的幼虫。因此,人们一直认为,昆虫是在虫瘿里自然产生的。

        

桉树叶上的虫瘿                                     野玫瑰茎上的虫瘿

 

菠萝叶上的虫瘿                                                  橡树茎上的虫瘿

在17世纪后期,由于荷兰昆虫学家斯旺梅丹(Jan Swanmerdam,1637-1680)的以及梅尔皮基本人对昆虫研究的深入,好一些昆虫的形态和生物史已经清楚,从卵到幼虫到茧再到成虫的阶段已经初步被确立。因此对于昆虫由虫瘿自然发生的理论,梅尔皮基深表怀疑。他认为在虫瘿里的昆虫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由其他昆虫在植物上产的卵所发育而来。为了证实这一点,他仔细地观察了虫瘿的产生过程。他发现一种苍蝇有着长长的生殖器,能够插入植物内。他成功地在虫瘿里找到成虫所产下的虫卵,从而证实虫瘿里的昆虫 来源于虫卵。他也进一步认为,虫瘿的产生也是昆虫在植物产卵而刺激植物生长的结果。

但是雷迪对这个结果却表示保留。由于虫瘿的产生往往是昆虫刺激的产物,所以类似雷迪的烧瓶实验那般隔绝植物和昆虫的实验方法在此不适用。在没有他认为是有说服力的实验的情况下,他认为除了梅尔皮基的理论外,“很可能”昆虫把一种有生命力的汁液注射到植物中,从而让植物有能力生出虫瘿,也能够产生昆虫,就像植物产生花那样。在我看来,雷迪的态度准确说来是一种谨慎,而不是对自然发生说的坚持。

这是因为雷迪在另一个问题上也有同样的态度。除了蛇和生命起源问题外,雷迪还是一个寄生虫学家,他仔细地研究了多达二十几种动物身上和体内的寄生虫,描述了多种寄生虫的生命史和传播途径。可是由于无法找到一些体内的寄生虫的虫卵和传播途径,他就谨慎地认为,那些肠道中的寄生虫也可能是在体内自然发生的。

无论如何,在雷迪和梅尔皮基之后,自然发生说基本上被科学界否定,进入了一个低谷。在摒弃了自然发生说之后,生命的产生只有华山一条路,即由自己的父母所产生,也就是“生命来源于同类”。那么,最早的生命又是从哪里来的呢?科学界没有答案,宗教界又一次抢占了风头。他们迅速修改了阿奎那的学说,把阿奎那关于自然发生的部分去掉。于是阿奎那的学说改头换面成了新的学说——原生说(Preexistance)。这种学说认为,上帝在创世的一刻,就已经把各种生物造好了,而各种胚胎,也像种子一样预先存在,由父母一代一代地传下去,永世不变。这样一来,在原生说的框架下,基督教、决定论、先成说等等溶为一炉,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和谐。

然而世事无绝对,一个伟大的发明使得自然发生说咸鱼翻生,科学界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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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四)

【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四)

文:尼伯龙根·蜗藤

(十四)极端的年代(第二十一届,1868年)

1865年3月4日,林肯在首席大法官崔斯的带领下进行了总统宣誓,开始了第二任总统的旅程。这时战争虽然没有完全结束,但是北军形势大好,谢尔曼的军队拿下亚特兰大之后,长驱直入,一路杀向大西洋,把邦联截为南北两半。接着谢尔曼又沿着海边挥军北上,穿过南卡和北卡,直抵维珍尼亚,与格兰特的军队一起对李将军进行南北夹击,南军败亡已成定局。4月9日,李将军终于向格兰特投降,历时4年的南北战争终于结束。

当林肯正准备着手处理南方重建的问题,一个阴谋已经向他步步逼近。4月14日复活节之夜,正当林肯心情大好在剧院欣赏喜剧的时候,一个演员突然持枪从背后向他射击,林肯当场失去知觉。枪手布斯(John Booth)是邦联的同情者,在邦联失败之后,他和另外几个同伴就开始策划一系列刺杀事件。副总统和国务卿都在刺杀名单之内,最后只有刺杀林肯的计划得以实现。林肯送院后在第二天早上宣告不治。一代伟人就此告别历史舞台。林肯之死使他成为一个为国家统一和黑奴解放而牺牲的烈士,大大提升了他在历史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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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的去世带来了一个现实的问题,这就是幸免遇难的副总统约翰逊即将要接过总统权杖,开始4年的执政。从1841年哈里森总统在上任30天后去世开始,短短24年间有3位总统在任期内去世。第一次的副总统接任引起滔天巨浪,第二次副总统接任却一举扭转总统和议会不和的局面,开创了一个难得的安稳局面。

一直以来,副总统的挑选都是着眼于各派势力的平衡以及如何在大选中拉选票。比如要根据地域进行南北配,要根据政治立场进行激进和保守配等等,却很少考虑到万一总统去世,副总统继任的问题。以哈里森为例,泰勒是一个南方辉格党人,并不与辉格党的北方主流派同心同德,继任之后争端无数是意料中事。而台勒那次,倒是辉格党运气好,台勒本来就是辉格党为了夺取政权硬要搬回来的一尊神,副总统才是辉格党的嫡系。台勒上任后与辉格党格格不入,倒是他死后,党内一片和谐安定。以致一直有人怀疑台勒之死也是一个阴谋。

再让我们看看这个接替林肯的约翰逊是什么人。正如上回说到的,约翰逊的主要功绩就是历史关头站对了队。他是唯一一个南方州的参议员却留在联邦国会的,他又是支持战争的民主党人。在林肯需要营造大团结的氛围的时候,他就是最好的统战对象。但是要独力挑起总统的大旗,他还远远力有不济。他继承了林肯的政治遗产,也以林肯路线的继承者自居,结果却是一团糟。

约翰逊面临的头等大事就是南方的重建问题。早在1863年,林肯就提出了一套通称“百分之十计划”的重建方案,其中规定只要南方各州10%的选民宣誓效忠联邦并且接受废奴,那么这些州就可以重新加入联邦。这种对南方的“仁慈”的做法,遭到激进派的强烈反对。激进派把持的国会在1864年7月通过了韦德—戴维斯法案,规定联邦要派遣总督监察各个“被征服”的州,只有当超过一半的选民宣誓效忠,并且满足其他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之后才能重返联邦。这项法案被林肯否决,林肯与激进派的矛盾达到了顶点。随后由于进行总统选举,如何重建南方的问题被暂时搁置起来。

约翰逊在刚上任的时候,由于林肯被刺和自己幸免遇难带来的激愤,他对南方的严厉措辞还颇得激进派的赞许。但是不久他就表现出骨子里的南方民主党味。本质上,他是一个维护州权的人,在骨子里也愿意维护南方的白人统治制度。趁国会休会之机,他提出一套宽大的方案,在该方案之下,南方几乎一切不变。在他派遣的各个总督的监督下,各州进行了议会选举。尽管约翰逊规定前邦联的高官不得被选,但是他又加上了可以向总统请求豁免的条例。他每天就乐在其中地处理雪花一般多的申请信。最后,各州选出的头面人物无一不是邦联时期的旧官僚。奴隶制是被废除了,但是黑人投票权问题被置之不理。各个南方州又发明出黑人法令(Black Code),继续实行对黑人的歧视,限制人身自由和强迫劳动,等于变相恢复了奴隶制。四年内战辛辛苦苦赢得的成果,几乎丧失殆尽。

国家联合党的激进派这下子被完全激怒了。他们拒绝承认南方选出的国会议员,也拒绝让南方各州重归联邦。作为报复,约翰逊连续否决了国会提出的旨在保护流浪黑人的扩大自由人管理处(Freedman’s Bureau)权力的法案和赋予黑人公民资格和与白人享受同等权利(除了投票权)的法案。由于在1864年的选举中大败,共和党激进派也没有能力完全打败约翰逊,于是国会与总统开始旷日持久的拉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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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面对激进派的挑战,构想了一个宏大的方案。他决定抛开国家联合党的激进派,把原支持林肯的共和党、主战派民主党以及南方温和派民主党等重新捏合成一个新党,从而把美国政坛格局变成一个大的中间党与两个小的激进党(即联合党的激进派和民主党的激进派)并存的局面。可是这种操作需要高超的政治手腕,完全超越了做事死板的约翰逊的能力。为了推动自己这一伟大的计划,约翰逊在费城召开了一个全国联合大会进行造势。到会的包括所有他计划拉拢的派别,甚至连臭名昭著的“铜头”维兰迪甘也在列。结果势是造了,具体的联合计划却无影无踪。激进派报章抓住维兰迪甘的到会一轮急攻,而民主党也趁此机会宣称支持他们就是支持总统。这一切彻底把选民搞糊涂了——这难道还是他们一直支持的联合党吗?

1866年的国会中期选举相当于对约翰逊的全民投票。约翰逊本来就形势不妙,雪上加霜的是,选举前,新奥尔良爆发了大规模的种族冲突,超过200个黑人被杀。结果联合党激进派大获全胜,麻省参议员森纳和宾州众议员斯蒂芬斯(Thaddeus Stevens)分别作为两院领袖,取得了国会的绝对控制权。

这样一来,激进派终于可以完全抛开约翰逊,南方重建进入了国会主导时期。国会派驻军队对南方各州进行军管,实行比韦德—戴维斯法案更加严格的措施,对前朝遗老一律贬斥,并把匡正第13(废奴)和14(黑人公民权)宪法修正案作为南方重新加入联邦的先决条件。黑人的投票权(15修正案)也开始酝酿。作为对总统的报复,他们又立法限制总统权力,禁止总统在未经国会批准的情况下解雇任何官员,包括自己的内阁成员,约翰逊的否决被国会再次推翻。激进派的报复心使本届国会成为美国历史上势力最大议会,最独裁的国会。

国会的报复在1868年达到最高峰。2月,约翰逊解雇了战争部长斯丹顿(Edwin Stanton)——他一直是在约翰逊与激进派之间脚踏两条船的人。这下,国会找到了口实,一场大规模的弹劾正式开始。约翰逊为求自保,不得不投靠民主党议员。24年前泰勒的一幕终于重现。在民主党的支持下,约翰逊以一票之微保住了自己的乌纱。

1868年的总统选举形势在共和党方面是简单明晰。约翰逊不可能在共和党找到任何机会了。尽管党内激进派当道,但是他们在民众中的声望不够。这时,格兰特将军成为了共和党激进派的救星。格兰特长期在军中任职,尽管曾经是民主党人,但在政治上一直没有什么明显的立场。他的赫赫战功使他成为美国人心中的排在林肯后面的第二大英雄,巨大的威望激发起他在政治上的野心,因而待价而沽成为多方拉拢的对象。格兰特曾经一度与约翰逊投契,在斯丹顿危机中,约翰逊本想把格兰特委任为新的战争部长以抵抗国会的逼宫。可是格兰特为人通透,审时度势之后拒绝了约翰逊,顿时成为激进派心仪的对象。双方一拍即合,格兰特顺利地在共和党的党大会上被推选为总统候选人。副总统候选人的席位倒是竞争激烈,多达10位各方豪杰争夺这个席位。最后,应届众议院发言人,印第安纳州的科尔法克斯(Schuyler Colfax)在经过六轮投票后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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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大会上,由于国家联合党这块招牌被国会与总统之争搞得名存实亡,激进派在国家联合党(National Union Party)后再加上共和二字,变成国家联合共和党(National Union Republic Party),然后再简称“共和党”。这样兜兜转转,共和党又恢复了自己的本名。

共和党的提名故事平淡,民主党方面就热闹得多了。经过四年折腾,民主党成为一个大杂烩。除了原先的主流派和激进派北方民主党人外,南方州的民主党人也重新加入。约翰逊与共和党失和后投奔了民主党,和他一起投奔的还有从国家联合党回流的原主战派的民主党人,甚至还有一些被共和党激进派排挤的共和党温和派,包括林肯的老朋友布莱尔兄弟。最让人大吃一惊的是林肯的老对手,一向是共和党激进派,已经贵为首席大法官的崔斯。他仍旧放不下自己的总统梦,在女儿凯特的怂恿下,从共和党转到民主党以寻找新的机会,开创了首席大法官出选总统的先河。

民主党一开始与共和党同时争取格兰特,最后格兰特被共和党挖角,让民主党痛心疾首。民主党各路地头蛇与过江龙于是为总统提名展开激战,最后出现在选票上的候选人竟然多达20个,创造了提名史上的记录。在纽约举行的全国大会由东道主,纽约州长西摩尔(Horatio Seymour)主持。西摩尔在1863年的中期选举中,趁着废奴宣言出台后民主党的反弹期,一举夺下了纽约州州长的宝座,成为民主党最大势力的地方豪强。他宣布在大会中仍然采用杰克逊时代定下的过三分之二(即317票中的212票)才能获得提名的规则。在各方虎视眈眈下,这无疑意味着一场投票的马拉松。果不其然,1868年的民主党初选堪称有史以来最有戏剧性和喜感的一次。

上届副总统提名人,俄亥俄州的激进派潘道顿在维兰迪甘的支持下出战,而主流派更加属意较为温和的印第安纳参议员亨德里克斯(Thomas Hendricks),总统约翰逊则受到过档的原主战派民主党人的支持。鉴于本期军人当红,也有人推举同是战争英雄的汉柯克(Winfield Hancock),以对抗格兰特争夺军人选票。而另外两个竞争者,林肯的老友小布莱尔(Francis Blair,蒙哥马利·布莱尔的弟弟)以及崔斯则按兵不动,伺机而行。

开始几轮投票是潘道顿、约翰逊和汉柯克的舞台。潘道顿在西北部的支持下,一马当先,第一次投票就达到105票,而约翰逊只有65票,汉柯克只有33.5票。在随后的几轮中,潘道顿的票数则一路上升。约翰逊的得票逐步下滑,温和派感觉他获胜无望,就把选票都转到同是温和派的亨德里克斯上。而汉柯克的票数基本维持原状。到了第8轮投票,潘道顿已经得到156.5票。可是从第9轮投票开始,风云突变,由于不明因素影响,一直徘徊在30票左右的汉柯克开始发力,票数稳步上扬,而潘道顿的票数就稳步下降。到了第18轮,汉柯克居然以144.5票比56.5票遥遥领先,亨德里克斯的票数则基本稳定在80票左右。按照这个趋势,汉柯克的当选亦无悬念。可是这个关键时刻,主席西摩尔宣布时间已经太晚,暂时休会,明天继续投票,遏止了汉柯克取胜的势头。

第二天投票继续,潘道顿因为当选无望宣布退出,他的票数就转移到亨德里克斯上面,于是形成了亨德里克斯和汉柯克对恃的局面。双方的票数都在130上下,选举一下子陷入僵局。这时,一直虎视眈眈的崔斯出手了,他的名字开始列上了提名名单。原来崔斯在爱女兼竞选总管凯特的安排下,早有了全盘计划。凯特已经搭通天地线,取得了主席西摩尔的支持,连原本在政治频谱中与崔斯属于两个极端的铜头派(和平派民主党)的领袖维兰迪甘也被凯特公关成功。他明里支持潘道顿,暗里却搞小动作,令潘道顿功败垂成。投票场上的这个僵局正是在民主党内缺乏威信的崔斯所需要的,如同上一届一样,他希望鹤蚌相争,渔翁得利,自己成为各方为打破僵局而妥协的最终受益人。

凯特和崔斯两人千算万算,却算漏了两件事。首先是潘道顿,他与崔斯同为俄亥俄人,一直在俄亥俄政坛上龙争虎斗,属于死敌,潘道顿自己无法当选也要力阻崔斯当选(可能也发觉了维兰迪甘暗里推举崔斯的阴谋,更加恼火)。二是民心,凯特善于收买上层人物,却拙于笼络基层党员的民心,犯了和上次一样的错误。

在第22轮投票中,俄亥俄州代表出人意料地把票集体投向主席西摩尔。西摩尔早就暗里答应支持崔斯,自己也从来没有在候选名单上。他早就吩咐纽约州的代表在合适的时机把票投给崔斯,而下一轮就是这个合适的时机。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西摩尔自然要澄清自己的立场。他拒绝接受提名,并准备宣布支持崔斯。哪知俄亥俄代表在台下大喊,呼吁纽约州代表支持自己的州长,会场一下子变得混乱。纽约州代表从心底里不愿支持崔斯,趁着这个机会也加入了起哄。西摩尔的纽约朋友冲上讲台,一边把他从讲台上拉下去,一边声泪俱下地恳求他接受提名。纽约州和俄亥俄州代表的行动感染了大多数其他代表,他们并不知晓西摩尔和崔斯的计划,又倦于连日的投票,无不觉得西摩尔是最好的人选,于是都加入了劝进的大合唱。

崔斯对于这种场面毫无准备,而公关好手凯特因为不是代表无法进场在身边主持大局,西摩尔有口难言,而其他支持者在群情汹涌的下也没有开腔。西摩尔就这样不得不黄袍加身,被迫接受了提名。在第23轮投票中,他获得一致同意,当选成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经历了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大戏之后,所有人都疲惫不堪,意气阑珊。等待了好久的布莱尔冷手捡个热煎堆,在第一次副总统候选人投票中就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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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本来势头也不弱,毕竟温和派的势力也不小。然而民主党内部并不不团结。约翰逊既有国家机器在手,又有残余的林肯继承者的光环。可是他不满民主党内的铜头派,于是在整个竞选过程中都没有为民主党站台。布莱尔是一个大嘴巴,经常说错话,甚至还表示要全盘推翻现行的南方重建计划,遭到了共和党舆论的穷追猛打。崔斯视布莱尔为死敌(林肯时代的宿怨了),支持他的报章加入了共和党痛打布莱尔的大合奏。崔斯一派的人,包括被收买的铜头派领袖重演了4年前的一幕,要求布莱尔退出竞选,并提议民主党应该推出新的候选人云云。当然,其结局和4年前一样,无疾而终。

另外,共和党温和派虽然不满意激进派当道,但是格兰特个人的巨大威望与他对政治敏感话题的极少表态使得他们都投向格兰特那一边。为了争取南方选票,激进派控制的国会加速处理南方黑人投票权的问题,赶上年底大选投票的各个南方州无一不保障了黑人的投票权,这使得共和党在南方也取得了可靠的支持。

在一团乱局和此消彼长之下,民主党的失败也就不可避免。格兰特在北方的威望帮助他赢得了北方州,而黑人投票权使他赢得了南方州。最后格兰特以214比80在选举中大胜,尽管普选票只赢了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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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总统选举的最大历史性意义在于,黑人第一次有了投票权。弗吉尼亚、密西西比和得克萨斯三州因为黑人选举问题没有解决,被排除在选举之外。除此之外,格兰特也是当选时最年轻的总统,当选时仅仅46岁。而副总统科尔法克斯也只有45岁。他们的记录直到克林顿和戈尔当选时才被打破。

约翰逊的四年总统任期充满了党争和报复,唯一一件功载史册的事情就是在1867年以720万美金的价格向俄罗斯买下了阿拉斯加。这是美国在本土之外的第一次扩张。阿拉斯加的战略地位和丰富资源对美国以后确立世界强国地位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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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三)

【美国历史】美国总统选举及政党流变(十三)

文:尼伯龙根·蜗藤

(十三)南北分裂时期的美国政局(下)(第二十届,1864)

道格拉斯死后,属于他一派的民主党人群龙无首,寻求和共和党人的联合成为一大潮流。共和党人基本上分为两派,一派支持林肯,属于共和党内的保守派。另一派是激进派,其领袖是麻省参议员森纳(Charles Sumner)。无论哪一派,都乐于把道格拉斯派的民主党人拉拢过来,从而把共和党变成国会内的巨兽。另外的一些小党派,比如宪政联合党,也积极向巨兽靠拢。

1861年的州选举中,几方就开始联合进行竞选。之后,共和党、民主党和宪政联合党三方基本谈妥了联合。为了显示在国难面前的团结一致,大家只谈爱国,连奴隶问题也暂时摆在了一边。联合阵线成立的意义就是把大批道格拉斯派的民主党人拉到共和党自己阵营,就连南方一些亲联邦的民主党人也加入了联合阵线,比如以后成为总统的约翰逊。共和党顿时成为国会中的超级巨无霸。由于三方的力量非常不均衡,在结盟之后,共和党日渐显示出其独大的面目。在1862-1863年的一系列议案中,联合阵线迅速共和党化。林肯总统的政令得以在国会迅速通过。国会在总统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唐尼(Taney)在马里兰州人身保护令事件的争议中坚决站在总统的一方,致使最高法院在三方的争斗中完全陷于孤立。大法官唐尼在1864年终于郁郁而终。

北方民主党的另一部分人不愿加入联合党,尽管成为国会中的绝对少数,但是仍然坚持民主党的旗号。他们都属于不愿意和南方开战的一方,但是在“爱国”大棒之下,只能静观其变。有意思的是,他们中的重要成员就是开战之初,华盛顿战区的总司令麦克拉兰将军。在1861-62年,他带领的北方军队对阵南方罗伯特· 李的军队屡战屡败,恐怕和他本身对战争的态度并非无关。

共和党在政坛几乎一统天下,但是在战争初期,战事却严重不利,速战速决的希望被证明纯属空想。民主党残余的声势开始上升,错误的战争以及林肯没有能力带领联邦赢得这场战争的论调开始出现。另一方面,共和党内部也开始互相指责起来。激进派共和党人对于林肯迟迟不肯对奴隶制作出一个了断感到愤怒。他们认为,这个才是战争不利的主要原因。林肯无论在政坛上还是在党内,受到越来越大的政治压力。

林肯自己却另有打算,在他心中,废奴无疑是一个终极方案。但是贸然废奴也会有很大风险。从个人声誉来说,林肯在以前一直坚持说自己没有宪法赋予的权力去废奴。从政治上来说,由于联邦内还有几个奴隶州,奴隶制的存废问题很可能会把这几个州推向邦联。在军事上来说,北军节节失利,南军不仅令北军受挫,还挥戈北上,宣布废奴对于南军来说很可能是一个大刺激。最后,在策略上,林肯还要将党内激进派反对者打个措手不及。在几方拉锯之下,激进派的心理底线已经降到只要求在联邦各州的范围内废奴,而林肯要的却是一个轰天炮的震撼。

林肯苦苦等待的时机终于出现。在1862年秋,联邦内的奴隶州基本已经受到控制。在1862年9月17日,北军于马里兰的夏普斯堡(Sharpsburg)与入侵的南军展开激战。这场血战堪称美国史上最残酷的一役,双方单日共计伤亡23000人。北军死伤虽然更多,但是在战略上,却成功迫使南军撤退并遏制了南军进攻的整体计划,成为整个战争中的转折点。北军主帅,民主党的领袖之一麦克拉兰违背总统令,不肯乘胜追击南军,引起轩然大波。麦克拉兰旋即被撤去司令职务,民主党焦头烂额。

就在大战结束的第六天,林肯出人意表地宣布了废奴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林肯的聪明之处在于,为了不违背宪法,他没有满足激进派的要求废除联邦内奴隶州的奴隶制,却把废奴宣言的适用范围应用到了邦联各州,并允许邦联各州的奴隶加入联邦军队。对于联邦内的奴隶制州,他们可以自行立法决定,可是在大势之下,他们又有什么办法阻挡政治压力和历史车轮呢?废奴宣言震惊了整个美国政坛,谁都意料不到,这个“偏向保守”的总统会有如此激进的决定。

林肯此举无疑是政治冒险。民主党人立即做出强硬反弹。他们指责林肯虚伪和背信弃义,因为林肯以前一再声称,自己的目标是维护联邦统一,而不是废奴。一时引起的反弹导致在1863年的地方选举中,民主党人连夺包括纽约、俄亥俄、宾州以及伊利诺伊等大州。有失必有得,联邦内的奴隶州,庆幸自己暂时幸免遇难,站在了林肯一边,联合阵线在这些州大获全胜。最后联合阵线依然人多势众,在议会中继续保持强势。

从长远利益来说,林肯的冒险使得自己在普通民众中的地位大大提升,成为人民心目中的“好总统”,另外,大批南方奴隶加入北方军队,也提升了北军的战斗力,这对战争的最终胜利有积极的意义。这两点在他日后的选举中成为决定性的因素。但是从短期利益来说,林肯的冒险只是暂时巩固了自己在共和党内的地位。尽管林肯在废奴宣言上作出了连激进派都想不到的决定,但是激进派仍然不满意林肯没有一并处理联邦内的奴隶州问题。

激进派的进攻焦点转向林肯的内阁,国务卿西华德在任后越来越向林肯靠拢,越来越不合激进派胃口。在1862年底,激进派提出动议要撤换西华德。由于声势浩大,西华德只好主动提出辞职。财长崔斯身为激进派人士,感觉身份尴尬,也同时提出辞职。林肯内阁一时陷于极大被动。幸而林肯内阁有人挺身而出。担当大旗的是邮政部长布莱尔(Montgomery Blair)。布莱尔是最忠实的林肯派的人,他在公开场合猛烈抨击激进派,一时闹得不可开交,成功地转移了激进派的焦点。共和党两派的交火变成了布莱尔的去留问题,林肯的压力骤然减轻了不少,最后两位部长都在林肯的挽留下留任。

随着下届总统竞选的到来,几路人马都在暗中活动。属于共和党激进派的财长崔斯首先显示了野心。在上一届的共和党初选中,崔斯和林肯是竞争对手。尽管输给了林肯,又获邀成为林肯内阁的财长,他始终认为自己才是更加合适的总统人选。崔斯的第一推动力和最大的利器其实是他的掌上明珠凯特·崔斯(Kate Chase)。崔斯是个“克妻命”,连续三任妻子都早死。凯特是他和第二任妻子的女儿,也是撼动美国之后十几年政坛的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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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特20岁的时候就跟随父亲到华盛顿上任。一到华盛顿,凯特的美貌和魅力就震惊了华盛顿社交界。在林肯的就职典礼上,凯特抢尽了第一夫人的风头,令其醋意大发。共和党的各路豪杰无不倾倒在她石榴裙下,北方第一美女的花魁被凯特稳稳摘取。

凯特美丽动人的背后是她的男儿志。她大概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着政治野心的女人,考虑到当时妇女还没有选举权,她的抱负实在超越了时代。她担任了父亲的事务总管,同时在社交界异常活跃,是多个社团的召集人。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够帮助老崔斯登上总统宝座,自己成为美国First Lady(当时First Lady还不仅仅指第一夫人,如果崔斯当选,凯特成为白宫第一女性,那么也自然可以算First Lady)。

凯特在1863年和年轻有为的百万富翁兼罗德岛州州长斯布拉格(William Sprague)成亲。婚礼之盛大史无前例,成为城中热话,凯特获赠价值五万美金的珠宝作为聘礼。她与斯布拉格的婚姻想必也是她的一步妙棋。

在凯特的纵横捭阖下,崔斯渐渐打通了华盛顿的人脉,就连激进派的领袖森纳也支持崔丝。于是,在华盛顿政界形成一个以崔斯为首的集团,他成为激进派中挑战林肯的当然人选。1864年开始,崔斯派开始公开造势,风头一时无量。华盛顿居然成为对谋求连任总统的林肯敌意最大的地方。

面对崔斯的咄咄逼人,老谋深算的林肯早已酝酿着如何用釜底抽薪的招式一招致胜。凯特有着太子党的通病——太注重上层人物的支持,而忽略基层势力的培养。与之相反,林肯来自草根阶层,深谙选举毕竟是民选的游戏,而他通过废奴宣言培养起的群众基础绝不是靠仅仅拉拢到华盛顿的政客就可以抗衡的,更何况他还有国家机器在手。1864年2月,林肯一派发动突然袭击,在崔斯的老家——俄亥俄州举行推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党团会议的表决中,俄亥俄州出人意表地支持林肯而不是崔斯。此举果然成为出其不意令崔斯致命的一击。无奈之下,崔斯只好宣布退出竞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崔斯的退出却引来了另外一个猛人——1856年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费来芒。当年输给布坎南之后,费来芒继续自己的军旅生涯,在南北战争中担任西部战区的司令。费来芒也是激进派的代表,主张彻底废奴,一向和林肯不合。终于在1861年8月的威尔逊河战役中和林肯决绝。这场战役中,北军在边境奴隶州密苏里的威尔逊河(Wilson’s Creek)附近遭到南军攻击。双方互有损失,北军先行撤退,但南军也无力追击,基本算是打个平手。可是北军将军里昂(Nathaniel Lyon)却在战斗中阵亡。费来芒大为恼怒,一气之下,在密苏里州颁发军令,下令把分离主义分子的家产充公,并宣布在密苏里州废奴。要知道,当时还远在林肯的废奴宣言颁布之前,林肯大为紧张,命令费来芒取消军令。费来芒不从,最后林肯不得不公开推翻费来芒的决定并将其撤职,下放到山区军区。从此,双方结下深仇大恨。费来芒也在这个事件中成为激进派心目中的英雄。

崔斯既倒,激进派就聚集到费来芒的周围。在1864年5月底,激进派赶在6月份的共和党全国大会之前,在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召开自己的全国大会,几乎所有北方州都有代表参加会议。值得一提的是,克里夫兰大会在国会中支持者众,但是那些激进派大牛包括费来芒自己却都没有出席。会议提出全面的废奴方案以及激进的对南方州的处理办法,包括充公所有的南方反叛者财产等等。最后,他们推选费来芒为总统候选人。费来芒随后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这个提名,但是他也作出姿态,表示随后的全国大会如果选出更合适的人,并且愿意采纳克里夫兰大会的方案,他也愿意退出云云。显然,这都是些门面功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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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党的全国大会一星期后在巴尔的摩举行。为了与主张彻底清算南方的激进派分庭抗礼,大会打出了和谐的旗号。共和党大会邀请联合阵线的盟友一起出席,并在大会开始的时候,正式宣布共和党改名为国家联合党(National Union Party)。这个党包括了共和党,支持战争的民主党人(道格拉斯派),以及原宪政联合党等一些小党派的党员。林肯再次显示了自己在基层党员中的威信,几乎全票取得了总统候选人资格。

在副总统提名上,倒是出现了一些小麻烦。现任副总统哈姆林(Hannibal Hamlin)还想再干四年,但是林肯却心仪来自南方田纳西州的原民主党人约翰逊(Andrew Johnson)。约翰逊历任田纳西州长和参议员,在1861年极力反对田纳西退出联邦。反对未果之下,决定留在联邦,成为邦联各州中唯一一个留在北方的参议员。在共和党变身成为国家联合党之际,他才算是火线入党。而林肯看中的就是约翰逊的这份资历,选用约翰逊自然更加能够体现联合的意味。于是在林肯的支持下,约翰逊顺利击败哈姆林,成为副总统候选人。

共和党(国家联合党)于是出现了激进派与联合派对恃的局面,双方僵持不下,局面尴尬。这时崔斯再一次跳出来搅局。为了向林肯施加压力,他因为一些小事向林肯提出辞职(这是第四次了),原本他以为林肯会象以往一样挽留自己,没料到林肯这次爽快地批准了。崔斯恼羞成怒,决意再度挑战林肯。激进派本来就无所谓费来芒还是崔斯,而凯特的威力在这关键时刻产生了非一般功效,被第一美女迷倒的各位华盛顿的激进派老大决定利用这个僵局再扶崔斯一把。他们的舆论工具开始提出建议:既然费来芒和林肯大家都不肯让步,何不双方一齐退出,另挑一位人选?至于另一位人选是谁,真是呼之欲出。一时之间,共和党(国家联合党)的政局剑拔弩张,扑朔迷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民主党的情况又如何?

战争开始之后,民主党就分成了三派。一派是道格拉斯的主战派,他们中大部分投入联合阵线,后来加入国家联合党,变成了共和党的附庸,约翰逊还成为副总统候选人。另一派以麦克拉兰为代表,姑且称之为主流派民主党人。他们不主张战争,但是也不好明确反对,对于战争的态度基本处于“出工不出力”的状态,有机会还对共和党使些小绊。麦克拉兰担任北军总司令时在华盛顿战区屡战屡败,偶尔打胜一次还不肯乘胜追击就是这种态度的最好的例子。而剩下的一派民主党人则是彻底反战,他们自诩为和平派民主党人,而共和党则把他们称为铜头(Copperhead)。该派认定北方无法取得战争胜利,唯有与南方停战谈判才是唯一的出路。

主流派和和平派民主党人表面看来是两张皮,其实里面包的都是一样的馅。不同之处仅仅在于一个在明里反战做急先锋,一个暗里反战装点门面。作为一个整体的民主党经常发出自相矛盾的声音。战事不利的时候,和平派就跳出来。战事稍缓,主流派又出来打圆场。内战期间,大致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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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派的代表人物是俄亥俄州众议员维兰迪甘(Clement Vallandigham)。在战时,他一直在攻击林肯,形容他是暴君,声称他之所以发动战争只是想解放黑人而把白人变成奴隶,预言战争必将失败,并号召民众推翻林肯。维兰迪甘实在走得太远,导致他在1863年以违反军法之名遭到逮捕,并判刑2年。他的支持者发起示威和暴乱,林肯为了平息局势,决定把维兰迪甘遣送到南方。维兰迪甘到了南方之后,绕道到了加拿大,在与美国一河之隔的温莎(Windsor)继续遥控党内局势。经过这次事件之后,他俨然成为和平派的老大。

在1864年8月底,民主党的全国大会在芝加哥召开。当时的战争形势对北方甚为不利。格兰特(Grant)将军在弗吉尼亚北部和李将军(Robert Lee)相持不下,伤亡惨重;谢尔曼(Sherman)将军对亚特兰大的远征迟迟未果;而南军尔利(Jubal Early)将军在雪伦多(Shenandoah)山谷进军顺利,华盛顿危危可及。北方战败论在和平派民主党人的鼓吹之下尘嚣日上。而共和党的分裂状态依旧在僵持之中。一时之间,民主党人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维兰迪甘从加拿大潜入美国,参加了民主党大会。占尽上风的和平派在维兰迪甘的指挥下控制了大局。从竞选大局出发,激进如维兰迪甘也不得不承认一个较为温和的主流派会比一个彻头彻尾的反战派更加容易拉拢选票。于是,民主党推选主流派代表麦克拉兰为总统候选人。一来麦克拉兰的军旅生涯在令其在军中有广泛的支持者;二来,他从来没有说过反战的话,至少在明里支持战争,容易被主战派接受;三来,他被林肯撤职之后,也被民主党和平派视为的反战的殉难者,不会失掉反战派的选票。民主党同时选出了和维兰迪甘关系密切的和平派潘道顿(George Pendleton)作为副总统候选人。

8月底的局势对林肯十分不利。战事不利,民主党人大肆批评他的战争政策,费来芒大肆批评他对南方宽容和保护北方奴隶州的政策以及他领导能力,崔斯一系正在旁边伺机而动。然而,这乌云密布的阴暗局面竟然在几天内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9月1日,从南方传来消息,谢尔曼的军队攻陷了亚特兰大,一下子截断了弗吉尼亚和南方各州的联系,断绝了里士满的物资和人力供应线。原本灰暗的战局一下子变得光明。北方战胜,南方战败已成定局。北方人欢呼胜利,并把林肯视为英雄。林肯阵营一扫几天前的阴霾,变成了最大的赢家。

共和党激进派意识到自己再也无法与林肯抗衡,唯有纷纷找台阶退选。费来芒的交易条件是让激进派的眼中钉邮政部长布莱尔下台。林肯心中一万个不愿意,可是布莱尔这个忠实的哥们真是没话说,他立即主动辞职,帮林肯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费来芒既然已经退选,那么崔斯的方案也就消于无形,但是林肯还是愿意再给他一些面子和甜头。时逢一直和林肯对着干的首席大法官唐尼去世,林肯于是顺水推舟提名崔斯为首席大法官,给了他一个下台的大台阶。

还在全国大会中的民主党对于战局的突变可谓手足无措。号称和平派的维兰迪甘当然接受不了北胜南败式的和平,但是也意识到形势比人强。而另外一些和平派却还坚持立即停战等不现实要求。麦克拉兰在两边摇摆不定,一心希望两边都不得罪。他的接受提名书几易其稿,最后出来却是谁都不满意。部分和平派党员甚至谋划推翻他的提名,最后亦不了了之。

大选中,民主党的态度也是朝三暮四,时而要求立即的和平,时而要求继续战争。这种两面派的作风甚至连本党人员都大为不满。不过在亚特兰大大捷之后,林肯的胜利已经不可避免,民主党无论如何都是回天乏力。

11月的选举中,麦克拉兰只拿下了新泽西、达拉华和肯塔基这三州的21张选票,而林肯拿下了所有其他联邦州的212张选票;在普选票上,林肯也以 55:45大胜。无论在哪个意义上,林肯都取得了横扫式的完胜。在1865年3月,林肯在老对手,现任首席大法官崔斯面前宣誓就职。

1864年的总统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处于分裂时期的总统选举,也是继1812年之后第二次处于战争时期的美国总统选举,所有邦联州都没有参加这次选举。战争对这次选举过程的影响在美国选举历史上最具戏剧性。林肯赢得了最后胜利,可是他面临的不是4年的任期,而是一颗致命的子弹。副总统约翰逊临危受命,美国政坛又再次迎来血雨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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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现行的经典

【网球】现行的经典

恭喜费德勒通过历史性的比赛,拿到第前无古人的15座大满贯冠军奖杯。正如Sampras说的那样,费德勒应该还可以再拿几个大满贯,直到18或者19个。他的成就真是超越了历史,史上最佳的称号当之无愧。

同样高兴的是今天终于看到了一场古典意义上的温网经典决战。与之相比,去年的的温网大战更象一场泥地大战。无论费德勒还是罗迪克,都把发球上网作为首选的策略,使得决赛充满了浓郁的温网芳香,连续三四个Ace球解决战斗的局面层出不穷。让昔日90年代的经典战役再现眼前。在连续几年的法国式温网决赛之后,费德勒以一种温网式的打法拿取了这次创纪录的温网冠军,真是再完美不过了。

除了发球,费德勒其实并不在自己的巅峰状态,第四盘和第五盘多次出现无厘头的高射炮就是明证。就连费德勒自己也说,今天自己是站在了幸运的一面。在整场比赛中,除了最后一局,费德勒就没有任何的破发。最幸运的莫过于第二盘抢七是连救4个赛点和连取6分。罗迪克在今天表现极度出色,发挥了120%的水平,可惜在最关键第二盘抢七中心理还是出现了问题,毕竟罗迪克输得太多了。费德勒面对纳达尔也同样有类似的波动,可能这就叫克星吧。

温网的长盘决战一直为人所诟病。今天我再一次意识到,这种决赛制度完全是要烘托出经典的氛围。经历了漫长的拉锯之后,无论对哪一方,甚至对观众都是一种折磨。哪一方先泄气,哪一方就失败。如果仔细观察,最后几局的趋势相当明显。费德勒在自己的发球局越来越轻松,经常是love game。而罗迪克的发球局越来越难保住,从第一个刁时的出现,到好几个刁时,到第一个赛点,到最后的胜利,一步步都是水到渠成的。在11平之后,我就不怀疑费德勒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这场比赛创造了大满贯史上最长的决赛(按局数而论),无疑为比赛的经典性加上一个重量级的砝码。上年的决赛是温布尔顿以时间记最长的决赛。这样两个最长的决赛都少不了费德勒的身影。

罗迪克今天的比赛让人刮目相看。在2:18的对战记录之下,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这场是一场easy game。但是罗迪克的表现却震惊了绝大部分观众,从一开场的几个穿越开始,罗迪克就打出了近几年来最梦幻的比赛。罗迪克是著名的一满贯成员,但是从这场比赛来看,这个尴尬的现状对他多少有点不公平。希望他有日能最后摆脱这个称号。

比赛之后,四位拿过10个大满贯以上的球王欢聚一堂,拍下了最经典的一张照片。拉沃和博格最近在大满贯中都有露面,桑神却很少出现在大满贯场合。这张照片实在是太有纪念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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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史上最佳之后,奶牛有什么追求,奶牛已经创造了一系列的记录,但是还有几个记录是可以继续追逐的。

首先是大满贯方面。今年美网争取卫冕,打破5个美网冠军的记录(现在和桑神、康纳斯并列),这个有点难度,但是对于轻松上阵的球王,绝对是可以梦想的。如果这个能够达成,那么其次是如果明年能拿下澳网,就能达成拉沃以来首位囊括4个大满贯的选手,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成就。

其次是大师赛方面。大师赛打破阿加西17个的记录,目前奶牛是15个。这个相信不太难。如果能够在每一个大师赛中都拿过冠军,那么这也是前无古人的。现在奶牛差了3个,分别是蒙地卡罗、罗马和巴黎。如果算上上海站,那么还有4个(上海站算是顶替马德里,而马德里算是顶替汉堡)这三个比赛以蒙地卡罗和罗马较难。而巴黎的室内地毯,费德勒应该是有夺冠的实力的,一直没有什么成绩只是因为它距离总决赛太近之故。就看奶牛如何取舍了。大师赛总冠军还差老桑一个。

第三类记录是世界排名第一的记录。在年数和周数上和桑神都有一定差距。在年岁渐大的条件之下,想要破这两个记录,尤其是年数,非常困难。这个大概要留给桑神独享了。

最后一个记录最难破,这就是和纳达尔的head-to-head交战记录。这除了取决于费德勒之外,还要看纳达尔。毕竟再往后几年,双方能交手的机会可能不如以前的多了。这可能就成为了费德勒最后的遗憾了。这大概就是有缺陷的完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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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5】自然发生说

【元05】自然发生说(一)

文:尼伯龙根·蜗藤

说完了生命起源的非科学理论(创世神话,“科学创造论”和智能设计论),我们终于可以把注意力转向生命起源的科学理论。根据【元02】中的分类,这些科学理论认为生命起源于非生命的物质,而这种起源可以用自然的定律解释。

这类理论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理论认为生命的出现是一件容易而普遍的事,流行于20世纪前的自然发生说(Spontaneous Generation),认为生命在现今的自然条件下可以经常性地出现;其后的一些理论认为生命并不能在现今的自然条件下出现,但是在其他一些条件下可以出现,而那些条件,在宇宙中是广泛存在的,所以生命在宇宙中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第二类理论认为生命能在地球上出现是中了头彩。生命的出现即便在宇宙的大尺度范围内也是很难发生的,而地球上能够出现生命是因为各种机缘巧合,各种必要的要素恰好同一时间能相聚于地球。生命现象在宇宙中极其罕见,地球即便不是宇宙内唯一的拥有生命的星球,也是屈指可数之一。

我们所要探讨的第一种理论就是自然发生说这是流行于西方20世纪之前的一种学说,其主要观点就是生命可以在自然条件下经常性地从无生命的物质中产生。如果用现代的标准来看,自然发生说可谓一无是处。但是我倒认为自然发生说在科学历史上的地位值得大书特书,因为它的兴衰印记了20世纪前人类认识生命现象的种种进步以及科学实验方法应用于生物学领域的从无到有的过程。

自然发生说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生命起源于自然的理论,它的历史之长几乎可以和创世神话相提并论。在中国,战国时代的《礼记·月令》篇中就有“腐草为荧”的记载。在希腊,亚里斯多德就对自然发生说做了系统的描述。可以想象,人们对自然发生说的模糊认识远在他们之前。

与创世神话不同,自然发生说的来源并不在于空想,而是来源于观测。它的出现并不难理解,因为在自然界中,生物“自然而然”出现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泥土里会突然出现虫子,水塘里会突然出现小鱼,身体上会突然出现跳蚤,草堆里会突然出现老鼠。这些现象都让人感觉到这些动物是自然而然地从没有生命的物质中产生出来。

在群星璀璨的古希腊,哲学家们早就注意到这个现象,自然发生说被他们作为创世神话之外对生命起源的另一种解释。公元前7世纪,一群对用神话解释世界不满的哲学家聚集在小亚细亚的小城米利都(Miletus)。他们中以泰勒斯(Thales)为首,抛开了天神,开创了以物质解释宇宙的学说。这就是史上最早的唯物主义哲学流派——米利都学派。泰勒斯主张世界万物起源于水。他的弟子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进一步发展了其理论,主张世界起源于一种他称为Apeiron的无限小的物质。阿那克西曼德的弟子阿娜克希曼尼斯(Anaximanes)主张世界起源于空气。在这些米利都学派理论的基础上,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首先提出宇宙的四元素说:宇宙由土、火、空气和水四种元素组成,并且进一步地给出了四种元素幻化成万物的路线图。这些唯物主义的观点都包含了生命来源于非生命物质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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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勒斯                          阿那克西曼德

最早系统阐述自然发生说当属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亚里士多德是位不世出的大牛,他和老师柏拉图(Plato)(或许还算上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Socrates))奠定了西方哲学的基石。他虽然是柏拉图的学生,但是他的学说和柏拉图的基本是截然不同甚至是针锋相对的。与柏拉图相比,亚里斯多德在自然科学上的成就尤为重要,可以说是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的研究涉及了当时自然科学的几乎所有领域,包括天文、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等。

亚里士多德在生物学上用功尤多,是第一个系统记录下自己的生物学观察与研究的科学家(至少是现在有据可查的第一个)。他仔细观察了多种动物的形态和生命史,包括章鱼、鲶鱼、鲨鱼等等,有的观察对象直到19世纪才再次被科学家“发现”(见《亚里士多德和鲶鱼》一文)。他也是第一次对动物进行了分类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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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对生物起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动物史》(On the History of Animals)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把详细描述了各种生物的生命史,有卵生的、胎生的,还有自然发生的。比如在第6章第15节,他提到,“大部分的鱼都是由卵孵化的,但是有一些鱼却并非如此……它们是从淤泥、沙土以及腐殖质中产生……在原本已经干旱的池塘中,一旦有水到来,那么就有小鱼出现。这些鱼大概是鯔科(mullet)的一种,这些鱼既不产卵,也没有奶……”

在第16节,他又提到鳗鱼(eel)。“有人说,鳗鱼是从自己的同类中产生,因为他们观察到了一些鳗鱼的幼虫。但是这些论点都是没有事实根据的。鳗鱼产自一种叫做“土地之源(earth’s gut)”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从淤泥和潮湿的土地中产生的。”

在另一本书《动物的产生》(Generation of animals)中,亚里士多德又提到一些昆虫也通过自然发生的方式产生,而植物也可以通过类似方式吸取土地里的营养而自然产生。

可以说在亚里士多德的生命诞生体系中,生命的诞生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来源于另外的生命(比如卵生和胎生),第二种就是自然发生。无论哪种情况,他都认为不需要超自然力量的干预。

亚里士多德的学生泰奧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把兴趣转向了他的老师较少关注的植物方面。他在《植物史》(History of Plant)中说,植物的产生也可以分为两类,比较大的木本植物通过种子而产生,而比较小的草本植物则可以自然产生。这样,两师徒就奠定了自然发生说的理论基础。

在往后的古典岁月中,自然发生说被广泛地接受,不断有科学家为之添砖加瓦。罗马科学家兼作家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在《自然史》(Narualis Historia)中提到,青蛙在淤泥中产生,活了几个月后又重新变为泥土,循环不息。罗马地理学家梅拉(Pomponius Mela)在介绍尼罗河的时候指出尼罗河的水是河里所有生命之源,小至小鱼,大至鳄鱼,都是从水里产生的。这些论断根深蒂固,深入民心,许多文学家在其作品内都有这些自然发生说的描述。

公元313年是欧洲历史上关键性的一年。这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颁发了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宣布罗马帝国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从此,基督教的发展一日千里,迅速成为罗马帝国的主流宗教。

基督教奉行上帝的创世说,从根本上看来,与亚里士多德所坚持唯物主义范畴的自然发生说并不兼容。可是,生命能够从非生命的物质中变出来的观念已经流行了几百年,而且自然发生是很多人都能够“观察”到的现象,成为“常识”,仅仅是上帝的权威并不足以否定自然发生说。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在学术界的权威已经建立了几百年,基督教的学者也把他的著作奉为经典,他的地球中心说在托勒密(Ptolemy)的完善下成为基督教不可动摇的核心理论之一。于是基督教不得不寻求一种中间道路去处理这个问题。

被基督教称为神学之父的圣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 354-430)首先注意到了这个不兼容。他的解决方案是从圣经中寻找相关线索。奥古斯丁身为神学权威当然不是浪得虚名,他果然找到了证据:在创世纪1:11是“地要产生青草”(Let the land produce vegetation);创世纪1:20是“水要滋生活物”(Let the water teem with living creatures);创世纪1:24为“地要生出活物,各从其类”(Let the land produce living creatures according to their kinds)。这不就是自然发生说的铁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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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向来主张不能机械地阅读圣经,比如创世纪中说上帝在6天内创造了万物,他就认为这个6天并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在逻辑上的先后概念等等。在上帝创世方面,他认为上帝在创造生物的时候,并不是直接创造了生物,而是播下了生物的“种子”。这些种子在合适的条件下,就能根据上帝定下的原则,变为各种生物。这下,上帝创造论和自然发生说就变得兼容了。

在西罗马帝国被灭之后,西欧进入了黑暗时代,希腊罗马的璀璨文化全盘覆没,基督教成为了西欧的垄断性宗教。亚里士多德的书籍也大量流失,在西欧,只剩下少数几本拉丁文译本。奥古斯丁对于自然发生说的解读成为之后流传8个世纪的关于生命起源的标准答案。

直到13世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才从阿拉伯流回西欧,并翻译成为拉丁文。西欧的学者才再次有机会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黑暗时代的终结再次带出宗教界的大牛人——意大利的圣阿奎那(Sain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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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阿奎那

阿奎那仔细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的生物学著作之后,发现亚里士多德列举了两种生物产生的模式,除了自然发生说之外,还有一种是由另外的生命所产生,强调生命的无始无终。而这种模式,与奥古斯丁的理论是不兼容的。于是阿奎那给出了生命诞生的另一种解释。上帝在创世的时候,确实是创造了万物(而不仅仅是种子)。从那个时刻开始,万物代代相传。而且上帝还不时显示他的神迹,不断创造出新的生命,这就是自然发生。

在阿奎那的诠释下,上帝变成了无所不在,而不仅仅是“第一推动力”。这一说法当然更能迎合基督教对于上帝的膜拜。于是阿奎那的解释取代奥古斯丁的解释,成为基督教关于生命起源的标准答案。阿奎那的解释,貌似调和了亚里斯多德和基督教的矛盾,事实上却是偷偷地把亚里士多德的唯物论转头换脸成为上帝的功绩,实在是与亚里士多德的原意大相径庭。

不管怎样,从奥古斯丁到阿奎那,基督教学者对于自然发生说从来没有质疑过。在阿奎那之后,为了显示神迹,对于自然发生的描述有增无减。这与他们日后反对自然发生说的态度可谓两个极端(在现在的反进化论网站上,生命起源于非生命物质的理论也被归为了自然发生说,反对自然发生的巴斯德则被拉到了反进化论阵营一方)。

不过随着近两千年的观测,自然发生的范围对比亚里士多德时代早已慢慢缩窄了。大动物的自然发生被认为是不可能或者极为罕见的,只有小动物如昆虫和老鼠才能经常被观察到“自然发生”。毕竟神迹不可能轻易被发觉,如果随处可见也就不配称为神迹了。

就这样,时间流淌进入了17世纪。由于几个科学巨人的出现,自然发生说才面临真正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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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2】创世神话

【元02】创世神话

尼伯龙根·蜗藤

关于生命如何起源的问题,本质上有两类不同的意见。第一类意见认为,生命由一个或者几个超自然的力量所创造。另一类意见是生命起源于非生命的物质,这种起源是可以用自然的定律解释。如果要仔细考量,那么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类意见,就是生命古以有之,根本不存在起源的问题。

第二类意见属于科学领域,是我们要重点探讨的,这里先按下不表。第三类意见叫做生命连续说,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曾经兴盛一时。简单说来,它认为生命与非生命有明确的界限,生命只能来源于生命,因此不存在生物起源的问题。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当时科学界已经意识到地球有着一个起始点,那么在地球起始之前,生命从何而来?这一派学者的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即生命从宇宙中来。这种信念在20世纪早期引发了对外星生命探索的热潮。当时科学界相信宇宙的无边无际,无始无终。即便伟大如爱因斯坦,也要给自己的广义相对论加上一个宇宙常数项,以维持宇宙的稳定。因此,生命在宇宙范围内无始无终确实也是一个可能的选项。

可是在1927年哈勃发现宇宙在扩张之后,科学界越来越认识到原来宇宙也有自己的起点。那么即便地球上的生命来源于宇宙,宇宙中的生命也必然有一个起点。生命的起源终究还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所以第三种意见已经基本上被科学界否定了。作为一种曾经的学术思潮,以后我们还会提及。

第一类意见我们姑且称之为创世说,它属于非科学的范畴。所谓非科学,就是不能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去验证其是非真伪,也不可以用科学的理论去分析。鉴于此,我基本不会对这种意见加以详细分析和评价。但是由于这种意见是人类最早的生命起源的一种意见,甚至直到现在也有相当大的比例认为这是正确的说法,我还是花一些篇幅稍作介绍。

最早的创世说是古时候的创世神话,这在世界上几乎所有文明的历史上都出现过。在创世神话中,宇宙诞生、生物起源和人类起源等几个重大的起源问题有的不分家,一揽子解决;也有的只包含三种起源中的一到两种。这些神话思维朴素,有的还颇有哲理,是研究古代文明的好材料。

根据神话学家对创世神话的研究,创世神话大致可以分为5类。第一类是叫做浮现说(Emergence Myth)。这类神话的标志是大地母亲,而各种生物和人都通过内源性的力量从下而上地产生。在这类神话中,很多并没有父亲的角色,即便有,其作用也是微不足道。这类神话可能是最早的一类神话,大约在新时代就产生,大地显然是一种母性的象征。

比如在北美大陆的汤普森(Thompson)印第安部落流传一个创世神话: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只有几个人,他们是太阳、月亮、星星和大地。大地是太阳的妻子,但是太阳一直对她不好,终于有一天她被太阳抛弃。就在大地感到很孤单和忧郁的时候,一个老人出现了。他倾听了大地的故事,把太阳、星星、月亮和大地变成了今天的样子,这样他们就能够一直望着对方,永远也不能分开了。大地母亲的头发变成了树木和野草,肌肉变成了泥土,骨头变成了山,血液变成了河流,她的孩子就在她身上生活。

第二类是世界父母类(World-Parents Myth)。在这类神话中颇有黑暗的感觉。通常有一个天空父亲和一个大地母亲,他们的结合象征着一个原始的混一境界。他们的后代要么惧怕黑暗要么害怕被压碎,迫切希望把天空与大地分离。最后他们成功地把父母分开,建立了一个新秩序,开创了一个有光的新世界。在这类神话中,父亲的角色已经非常明显。

在早期文明中,这类神话出现得非常多,巴比伦和古埃及的创世神话都属于这一类。著名的巴比伦史诗埃努马·埃利什(Emuma Elis)中记载,阿普素(Apsu)和提阿玛(Tiamat)是最早的两个神。他们生下很多后代。由于提阿玛对子女后代放任不理,于是后代们就都喜欢大喊大叫。阿普素觉得他们太过吵闹,于是决定要毁灭了这帮子孙。谁知道这个念头被其中一个叫伊阿(Ea)的后代洞悉。他先下手为强,使用了咒语令阿普素沉睡。提阿玛后来纠集了一帮怪兽,誓要剿灭伊阿。幸亏伊阿的儿子马杜克(Marduk)英勇非凡,最后杀死了提阿玛。人类社会从此得到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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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阿玛(左)与阿普素(右)

第三类是混沌说(Chaos,Cosmic Egg)。这类神话中,世界在未有之前是一团混沌,或者是一只大鸡蛋。一个神对此感到不满,打破了混沌或者打破了鸡蛋壳。于是天地万物由此开创。

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宇宙原先是一只银色的鸡蛋。一天鸡蛋破裂,诞生了菲尼斯(Phanes)。菲尼斯是一位双性神,是其他众神的父母。他的女儿Nyx成为黑夜,儿子Uranus成为天空,儿子Gaea成为大地,世界由此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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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尼斯

古印度的神话也类似。在他们的神话中,宇宙开端是一片洪水,洪水越来越热,一只金蛋出现了。金蛋在水中漂浮,直到有一天,一个神从金蛋中出生,这就是众生之主Prajapati。他随后创造了天地万物。

日本的神话中,世界的本源是一片混沌,渐渐地轻的物质上浮形成了天,重的物质下沉形成了地,中间出现了神。第七代神伊耶那祁(Izanagi)和伊耶那美(Izanami)本是两兄妹,他们结为夫妇,创造了日本诸岛和世界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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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耶那祁和伊耶那美

第四类是从无到有的神创论(Creation from nothing)。这类神话中都有一个无所不能、不受限制的神,他主动刻意地创造了这个世界。和第三类神话不同,这个神在世界诞生前处于一片虚空中。在希伯来人的神话中,耶和华(Jehovah)在六天内依次创造了天地、光明与黑暗、土地和水,日夜、各种生命和人。

第五类的创世神话比较特别。它们主张在宇宙开端是一片汪洋大海,一种动物或者一个神潜入水中,带来泥土,最后形成大地。比如在中亚的神话中,一只青蛙扮演了这样的创造大地的角色。

我们中国当然也有创世神话。最著名的莫过于盘古开天和女娲造人。盘古开天的神话说的是在开天之前,宇宙是一片混沌,盘古在这个混沌中沉睡,直到有一天醒过来,觉得被困在混沌之中非常郁闷,于是盘古抄起一把斧头把混沌劈开,于是混沌化为天地,盘古的身体也化为太阳星辰、山川湖泊等等。女娲造人是说女神女娲一天心血来潮玩起了泥巴,于是按照自己的样子把泥巴捏成“人”的形状,再给予生命。后来捏得太累,就用绳子沾上泥水用力甩,泥浆撒到地上就变成人。如果按上述分类,中国的创世神话属于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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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

总结所有的创世神话中有关生命起源方面,几乎都是由一个或者两个神所创造出来的。对于神是不是生命的一种,创世神话中没有明确说明,但是从逻辑上分析应该不属于生命。

创世神话以前一般被学者视为古人对自然现象的错误解析。可是20世纪以来,随着心理学家对神话的研究,特别是瑞士学者荣格(Carl Jung)的开创性工作,创世神话渐渐被视为人类心底潜意识的一种反映。

一些创世神话从纯朴神话和原始宗教演变成为主流宗教的一部分。第四类神话由于有单一无所不能的神,最具有宗教的威慑力,不约而同地被目前最强势的两种宗教所沿用。基督教直接沿用了希伯来人的创世神话。而伊斯兰教也沿用了这个古老的神话和继承了这个一位无所不能的真神,名字从上帝变成了阿拉伯化的安拉(Allah)。

在主要的宗教中,佛教的关于宇宙和生命的起源的理论独树一帜,认为宇宙和生命无始无终,不断轮回,所以也根本没有所谓生命起源的问题。从这点来开,倒是和生命起源的第三类理论一致。佛教在这点上可谓特立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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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1】从《物种起源》说起

【元01】从《物种起源》说起

尼伯龙根·蜗藤

生命是这个星球之所以绚烂多彩的原因。在这个星球上,有超过200万种生物。他们遍布地球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在中非有吕佩尔秃鹰(Ruppelll’s Vulture),曾经在11300米的高空和飞行员并肩翱翔;在终年不见阳光的地球最深渊,水平面以下11000米的马里亚纳海沟,潜水员也惊讶地发现比目鱼在海底匍匐;在非洲地底几十米到上百米的深处,有庞大的白蚁地下宫殿;在太平洋深处的海底,有水温高达80度的热泉,庞贝虫(Pompeii worm)在那里悠然自在地守株待兔;在冰封千里的南极洲的深达3600米的冰层下,也有变形菌和放线菌在聚居。生命的形态各异,在美国加州,有树高上百米、总体积约1500立方米的参天巨杉;在北大西洋游弋着体长33米,重量达到172吨的蓝鲸;在非洲的大草原上,三米多高、重达7吨的非洲象在漫步。生命的形态不只是庞然大物,也有极小极微的生物。细小病毒的直径只有约20纳米(毫米的百万分之一),能钻过最细密的滤纸。生命的形态既包括毫无意识的单细胞生物,又包括把思想意识发展到极致的人类。正是生命使得地球如此独特,令这个本来在太阳系中不溜秋、毫无亮点的行星变成了一个活力星球。

生命是如此丰富多彩,那么他们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

在历史进程中几乎各个民族都曾有自己的答案。基本上,它们大同小异——都是某个超自然的力量制造出来的。在西方,这个观念根深蒂固,因为基督教的经典——圣经旧约写得清清楚楚,上帝在7天内开天辟地,创造了所有的生物和人。在中世纪和近代初期,基督教是那般广泛地控制了人们的思想,乃至有人对地球中心提出非议就遭受了活活烧死的极刑。直到整整400年之后,罗马教廷才终于承认,当年的火刑是一场“悲剧”,但是教廷同时认为,当时的审判官是出自好心,而且已经想尽一切办法拯救他,所以不应受到非议。一名勤勉的爱尔兰基督教博士通过对文献的艰苦考证,排出了一个准确到天的时间表,上面列明了上帝在公元前4004年10月23日的前一夜发出了“要有光”的指示。在西方基督教世界中,这是最需要捍卫的核心价值。

直到18世纪中叶,才有人意识到生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会有变异。虽然他在生物学界地位崇高,但是碍于当时的社会的保守,他并不敢声张自己的见解,只能在自己著作中隐晦地提出来。此人的一个门生在思想上一脉相承,更青出于蓝,发展出一套完整的理论。可是在当时科学泰斗的强权之下,他终生不得志,堂堂科学院院士,只能靠变卖化石帮补生计,最后郁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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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1809-1882)

在200年前,英格兰西部小镇Shrewsbury出生了一位男孩。他不满意家人希望他成为医生的安排,反而对博物学有着巨大的兴趣。他参加一个为期5年的环游地球之旅,积累了对大自然的第一手实地考察资料,总结出了一套关于生物变异和进化的规律,提出了一套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假说。由于事关重大,在随后的岁月里,他都一直埋头整理他的数据和完善自己的假说,力求做到尽善尽美,仅仅对自己的朋友透露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大约20年后,由于另一位医生也提出了类似的见解,他不得不提前把自己的著作公诸于世。于是在150年前的11月22日,一部改变了生物学乃至社会的巨著终于面世。1250本书在发行首日就被抢购一空。在随后的13年间,他对这部著作进行了多次的补充与订正,一直修订到第六版。在第六版中他第一次提到了“进化(evolution)”这个词。

这个人大家当然都知道,就是生物界大牛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而那本划时代的著作就是《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书中讨论了生物分化,即一个新物种如何诞生的问题。它提出了生物的形态不断在变化,在自然选择中演化出了千千万万的物种。在其后的著作《人类的谱系》(The Descent of Man)中,达尔文进一步提出了人类是猴子的近亲的论断。这两点,直接挑战了基督教的上帝造人的教义,触及了基督教的核心利益,动摇了基督教的神学基础,从而引起了基督教的强烈批评。人类和动物原是亲戚,也与当时社会观念大相径庭。一些激进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也把其中的原理运用在人类社会中,引起了持久的争论,也激励了贫弱民族的斗志,引发了更大的社会变革。直到150年后的今天,对于这本书的争论还在继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自然科学史上从来没有一本著作能够引起如此广泛而持久的社会争议和冲击。

因为书的中文译名是《物种起源》,常常使人望文生义,误解它是一本关于生命如何起源的书。但事实上,这本书并没有讨论到生命如何诞生的问题。其实达尔文所有著作都没有讨论到这一点,他仅仅在一封通信中向朋友透露过自己对有关生命起源的看法。简而言之,他认为在特定的条件下,生命是从无生命的物质中演变出来的。尽管如此,达尔文的一系列著作中已经隐含了对生命并非神造的概念。于是反对者自然也把生命如何起源列为他们之间的主要分歧,认为这是进化论无法解决的终极难题之一,他们的结论是:光凭自然之力,无法变出生命,所以,生命一定是一个超自然的力量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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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1859-  )

达尔文之后,科学界对生命起源的探索一度沉寂。直到20世纪20年代,现代科学的对于生命起源的探索才重新搭上征程。在1924年,被称为二十世纪的达尔文的苏联人奥帕林(A. Oparin)出版了《生命起源The Origin of Life),在书中首次提出了一个生命从无机物起源的原始肉汤理论,标志着对生命起源的科学探索正式开始。稍后时间,英国人哈丹(JBS Haldane)也提出了相近但是有本质区别的理论。这两个人的先驱性工作使一度停顿的生命起源探索重上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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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帕林                               生命的起源(1938年英文版)

随着生命科学的急速发展,在50年代,科学家们一度乐观认为生命如何起源的问题很快就能找到终极答案。然而对生命认识的继续深入的研究使科学家们发觉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有很多路要走。再往后几十年的研究之中,科学界对于生命起源的认识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工具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生命起源尽管还是未解之谜,但是也不乏希望的曙光。

撇除种种意识形态上的争论,生命如何起源对于公众来说亦是一个极感兴趣的问题,很多有关生命起源的新发现都能够登上科学网站甚至综合网站的头版。科学界也把生命起源列为最大的未解之谜之一(如果不是最大的未解之谜)。在《物种起源》发表150周年之际,就让我们一起把视线聚焦于这个最古老却仍然最吸引人的未解之谜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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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山羊

谁是山羊

星期天的法网老实说并不好看。黑马索德林一开始并没有显现出他把纳达尔扫出八强时的表现,第一局就失误频频,直到第二盘才找回些少感觉。但是正如前几年走到决赛的黑马一样,本次法网黑马在决赛中也乖乖就驯。费天王终于在连续4次受阻于纳达尔之后,在众望所归之下,得到了自己最想拿的一个大满贯奖杯。恭喜恭喜!

这座法网奖杯成就了费天王的职业大满贯伟业,也使天王在大满贯总数上追平了桑神在2002年创下的14个大满贯的记录。赛后,阿加西和麦肯罗都把费天王称为史上最伟大的网球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山羊GOAT(Greatest Of All Time)。费天王还是很谦虚的说,说自己只是山羊之一。那么到底费德勒是不是网球界的山羊呢?

纵观网球界100多年的历史,风云人物无数。但是大多数年代相隔太远,很难勾起我们的回忆。我们就从60年代开始算吧,为什么从60年代开始算?因为1968年,四大赛事进入了公开赛年代,成为网球界一个划时代的标志。

在1968年之前,四大赛事只允许业余选手参加,所有的职业选手都只能参加职业赛事。对于我们在公开赛时代长大的人,可能很难明白。其实只要对比一下拳击和滑冰就知道了。现在拳击冠军赛,奥运会拳击比赛等还是只能允许业余选手参加,而职业拳击手有自己的圈子,参加自己的比赛。滑冰也是如此,比如美国1998年奥运冠军利平斯基(Tara Lipinski)在奥运会之后就转为职业选手,从此就不再参加世界滑冰锦标赛和奥运会了。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报酬更高,二是水平更高。

在网球公开赛时代之前,四大赛的成就很难被认同,因为参赛者都是业余选手,一般而言,水平和职业选手有差距。所以,拿到四大赛的冠军并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水平。澳洲的埃莫森(Roy Emerson)在六十年代拿过12个大满贯冠军,从总数来说,当是桑普拉斯和费德勒之后的第三人了,但是没有什么人会把埃莫森排在网球界的前几位。所以说大满贯真的成为今天大满贯的地位,当在1968年之后(澳网的情况有点特殊,当另计)。由于一些人的成就横跨了两个年代,所以我们把界限放在60年代起。

把时间限定了,我们再来看标准。大满贯夺标指标当然是重要标准,另外世界排名也是一个重要标准,最后head-to-head记录也应当成为一个重要因素。

在公开赛时代。夺得过8个以上大满贯的有:费德勒和桑普拉斯14个;埃莫森12个;拉沃和博格11个;伦德尔、罗斯威尔、阿加西和康纳斯8个。少于8个的可以不考虑在内。

其中,埃莫森的水分最多,因为他所有的大满贯都是在业余赛时代拿的,他从来没有参加过职业赛。他最后一次大满贯冠军1967年的澳网和法网,然而第二年开始的公开赛时代,他就没有任何一次能够进入决赛。他成为业余和职业的差距的最好注脚。拿了12个大满贯当然不容易,哪怕是业余赛时代。但是他无论如何成不了山羊。

伦德尔常常被人低估,这可能与他的东欧人身份有关。论成绩他其实相当彪炳,至今还保持19个大满贯决赛的记录(与费德勒打平)和连续8年进入美网决赛的记录,世界排名总周数也仅次于桑普拉斯。可惜,伦德尔在决赛中胜率太低,19战11败。

康纳斯70年代统治一时。曾经创下连续5年年终世界排名第一的记录(被桑普拉斯所破)。可是他大满贯数量偏少,也从来没有拿过法网冠军,成为山羊不够资格。

阿加西在90年代和桑普拉斯创下了一个“双雄争霸时代”(这个双雄争霸是噱头大于实际,事实上,阿加西和桑普拉斯在数据上相差甚远)。他集齐4个大满贯,也是除拉沃和费德勒之外无人能做到的。可惜,他只有8个大满贯,只有1年年终排名第一,显然也不够格成为山羊。

罗斯威尔和拉沃在60年代创造了一个真正双雄争霸的年代。可是无论在大满贯数量还是在2人对抗中都处于下风。显然也不合资格。

博格的成就在于法网4连冠,温网5年冠,其中连续三次背靠背。这些都是前无古人的,至今还未被人超越。在职业生涯中胜率保持第一。不过博格在硬地成就不高,从来没有拿过澳网和美网。这使得他也不够资格成为山羊。

最后,真正有资格成为山羊的只有如下三位:费德勒,桑普拉斯和拉沃。

拉沃的最大成就在于两次成就年度大满贯,一次在业余赛时代,颇有水分,而1969年的一次在公开赛时代,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拉沃的大满贯只有11个,而且前面6个在业余赛时代,这使他大满贯数量和含金量不如另外两位。在拉沃全盛的年代,也没有世界排名。这些让拉沃的成就看上去不如另外两个。可是考虑到拉沃在1963到1967年之参加职业赛,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拉沃的成就。

在公开赛年代之前,最顶尖的高手都参加职业赛。即便在公开赛年代的初期,职业赛也是职业选手首选赛事,一些选手(拉沃也是其中之一)由于和职业联盟的合同,也不能参加一些公开赛。在这些职业赛中,职业法网、职业温布利和职业美网三个大赛堪比职业选手中的大满贯。比如拉沃在70年代初,也只参加少部分大满贯公开赛赛事。在职业赛年代,拉沃的成绩一样彪炳,在63-67年五年之间,他夺得了15次三大职业赛中的8次冠军。其中在1967年,他横扫了三大职业赛,成就了职业赛大满贯。在1969年,除了四个大满贯之外,拉沃还夺得职业温布利和职业美网(职业法网在1968年最后一次,冠军也是拉沃),成就骇人听闻的一年6满贯的奇迹。拉沃是唯一一个在业余赛、职业赛和公开赛三个年代都拿过年度大满贯的人。所有“大满贯”相加为24个。

罗斯威尔是拉沃的主要对手,双方的竞争之激烈唯有费纳争霸可以一比。双方交手的记录为77-62,拉沃胜出。拉沃在和网球生涯中的其他重要对手的对抗中都保持大比数胜绩。他成为了60-70年代初一辈网球手中当之无愧的天王。

桑普拉斯的成就除了创纪录的14个大满贯之外,还有连续6年的世界年终排名第一和286周的世界排名第一。其中连续6年世界排名第一的记录恐怕无人能破。桑普拉斯和拉沃一样,head-to-head的成绩极好,对上主要对手,无论阿加西、贝克尔、张德培等都领先。其中对最重要竞争对手阿加西为20:14。

费德勒手拥14个大满贯,也拿了职业全满贯。在数量上比拉沃多(不考虑职业赛的话),在品种上比桑普拉斯全。而他的连续237周世界排名第一和连续20次进入大满贯四强的超级稳定性更是傲然群雄。

费德勒的最大短板就是对阵其主要对手纳达尔的战绩太差,现在仅仅是7:13,大满贯中对垒更是以2:6落后。。虽然绝大部分丢分来自纳达尔的王国红土,但是在硬地和草地,费德勒也没有明显的优势。唯一的的硬地上的大满贯中的碰头还输给了纳达尔。作为一个山羊,对阵其主要对手的战绩如此,无论如何有点尴尬:如果他是史上最佳,那么大比数领先史上最佳的人叫什么?

综上所述。拉沃、桑普拉斯和费德勒三人各有所长,也各有短板。

拉沃的大满贯绝对数量不如桑和费,而且前6个大满贯有水分。但是考虑到当时职业选手不能大满贯,而拉沃在当时最高水平的职业赛中成绩彪炳,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个不足。拉沃的年度大满贯这个辉煌成就无人能及。

桑普拉斯的长处在于14个大满贯和6年年终排名第一。他所处的年代是网球界公认最多样化的年代,而他在head-to-head上胜过所有主要对手。短板是没有拿过法网。

费德勒的长处在于14个大满贯和职业全满贯。短板是对主要对手纳达尔成绩太差。

考虑到总总因素,目前山羊到底属谁应该还是一个不能确定的问题。费德勒目前还活跃于网球界。希望他还能继续努力,当上那个毫无疑问的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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